几个月前,我把认识八年的男闺密丢了。
允许我最后一次,称他为“男闺密”,从此之后,他只叫我的同学。
整夜失眠,头脑里像过电影一样,从初中比成绩开始,那时候关系很僵,我是语文课代表,总觉得考第一是应该的,他语文很强,我就很不服气,看他各种不爽,他从不在乎这些。语文老师要求每个礼拜要写周记,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周记的内容就是写对方的种种不是,表达自己的不满,讽刺和不屑充斥着每一篇,直至后来,语文老师实在看不下去,被叫到办公室一顿批斗,这个事情才算终结。我们吵过无数次架,甚至撕过书打过架,最后闹到班主任那。他自己坦言道,长这么大,只对两个女生动过手,没错,其中一个就是我。另一个“得此殊荣”的女生叫君君,对了,她是我闺蜜。他俩是小学同学,打打闹闹后来成为好朋友。
初中的回忆并不美好,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我的冤家会成为我男闺密,陪伴我这些年。撕书打架那年,我初三。今年,我大三。经历了高中,高考,大学。说说高中吧,不在一个学校,很少联系,高一开始,我几乎断了和初中好友的联系,倒是莫名其妙和他处的来。我上的是大家公认的“地狱”学校,管理特别严,他的高中恰恰相反,大家公认的“天堂”学校。我每个礼拜只有一天假期,星期天晚上六点钟就要准时去学校自习、考试,他经常在星期天下午来找我,也就是随随便便聊聊天,说说初中同学的情况,每一次,我都特别担心几个小时后的考试,几分钟看一次手表,后来他说,他特别反感我这样,但他知道,我刚进高中,压力大,在以前的三流学校习惯了名列前茅,也就不和我计较。高二高三,见面次数更少,他是学理科的艺术生,要集训要去参加省统考,我忙着文化课的学习,联系少之又少,甚至,一切只剩下逢年过节时候的一个电话。我们家离得非常近,十分钟的距离,只是太过忙碌,不曾见面。
高考之后,他成绩不理想,我考得还凑合,不敢去安慰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是一个有上进心有计划优秀的人,这样的打击太大了。有天给他发了信息,问他报哪里的学校,他没有回我,我以为这是友谊的尽头。失眠之后,给他打了电话,他让我去KTV找他,还好,那应该是几年以来最交心的一次。还好,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他想去马鞍山,我想去杭州,可是最后,都在合肥。虽在一个城市,却有着两个城市的距离。上次去找他,因为晕车我半路而折返,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看着路牌的后面,合肥市地图上显示,我俩的学校,一个在东北方,一个在西南方,跨越整个城市。即使这样,每一次每一次,我生病了,他总会推掉手边的事情来看我,我只知道我自己晕车,却不知道他也晕车,可能来我学校一次,路上他也会吐。带社团的时候,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打电话哭诉,他不会给我说一些道理,只是安慰我,再给我一些解决的方法。遇到喜欢的男生,我悄悄告诉他,他支持我去谈一场恋爱,甚至在恋爱中,我的困惑他也能解答,教我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女朋友,让我不要任性学会理解。每次心情不好,也会找他,像一个树洞,可以倾诉所有烦心事。后来我失恋了,哭着给他打电话,他来了,就坐在我旁边看我哭。而我遇到喜悦的事情,从不曾想起他,更不会和他分享。他见过我最不堪的样子,就是这个人,我可以在他面前肆无忌惮的笑,不顾形象的哭。
而我,则亏欠他太多。他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他很在乎那个女孩,失恋了久久走不出,我连一些最基本的关心都没有。太自私只是单方面的倾诉,从不顾及他的心情。有一次,他说他回家了,说是办健康证,一回就是十多天,我就这么信了,还是后来,暑假吃饭的时候,他说到自己胃溃疡,十多天是回来看病的,我才恍然大悟,他不是超人,他也会生病,更需要关心。这样的事情很多很多,细想只会让我更内疚,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他了。他女生缘特别好,从不乏追求者,他不随便开始感情,别人调侃他,不缺妹子,但我是了解他的,他不会随便玩暧昧,人品是没有问题的。
像哥哥一样,一路上关心、陪伴、包容。不像朋友,更像亲人。似乎认为他做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我就这样心安理得的收集所有的关心与陪伴。时间在一点点流逝,终究还是有一些变化,比如说,他恋爱了或我恋爱了,顾及的因素要多一点,这些本可以不考虑,只是,我找不到合适的身份继续出现。女孩对于自己爱的人,有着强烈的占有欲,他女朋友很爱他,我不想小姑娘为难,只好主动离开。
深夜里,屏幕上出现了这些字。
“老朱,如果我们以后陌路你会不会怪我?”
“老朱对不起”
消息发出去久久没有收到回复。
一会过后。
“不会,人一生每个阶段都会认识一些人,也会陌生一些人,这样朋友圈才会平衡。”
“没有什么对不起的”
……
“早就做好了准备,别想太多,睡吧”
短短的几句话,就是告别。
他特别损,一直以来都对我冷嘲热讽,我也各种嘲笑他。朋友都说,我俩见面就掐,确实如此,每次见面都吵架,不过是吵吵闹闹,互相讽刺。他知道我所有丢人的事情,却为我的美好形象保密。他知道我所有得意的事情,也常泼冷水怕我忘形。这一切,再也不会出现了。
或许早该离开,自私的我只是索取关心却从不知感恩。看到他更新了动态:“本来就没有期待,又何来伤害。”但愿如此,这样他就不会伤心。他面临毕业,希望他可以找到好的工作,收获自己想要的一切。他最喜欢《十年》这首歌,我们却没走到十年。
我曾以为,我们的友谊永远都不会变,但是我错了。
成千上外个路口,总有一个人要先走。于友情于爱情皆是如此。
后记:今天在路上遇到了他的哥们,他对我说,老朱要结婚了。我想了想,除了祝福,我什么都说不出。那么,就祝他百年好合吧。
我把男闺蜜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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