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肚子
那是三十七年前的事了。
那一年的十月份,我们刚入校时间不久,学校组织了一次“迎新生,诗歌朗诵比赛”。
我参加了这次比赛,我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首散文诗《我》,获得了参赛资格。因为是本人的亲身经历,所以朗诵起来声情并茂,跌宕起伏,深深地打动了全校师生。在几十人的比赛中脱颖而出,获得了二等奖。
因此,我被全校不同届、不同专业的校友所认识。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得到了相对于其他新生女同学更多的照顾。当然,这与我的学习成绩好、自身条件优越也有关系。
这期间,我感觉到有几个男同学特别是同乡的学兄,对我产生了爱慕之心,但我都装糊涂,同他们保持着正常的同学关系。时间久了,我告诉他们“我不再是新生了!”于是渐渐地我开始疏远了他们,拒绝接受他们再替我打饭、提水。
那个年代,大中专院校是禁止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的。当然,要求归要求,私底下同学们谈恋爱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的。其实,我也不例外,入校时就是男朋友送我去的。我和男朋友鸿雁传情,保持着每周一次的书信往来,我取信件的时间一般是固定的每周四的上午课间操时间。
有一个周五的上午,同学告诉我传达室有我的信,我一看是x x x 百货大楼寄来的。因为我在这个城市是异地他乡,无亲无故,所以我认为信可能是发错了,就把信继续留在了传达室,没取。又过了几天,一位同学直接把这封信送到了我的宿舍。
我忐忑地将信打开,一看傻眼了,是比我们高一届的企业管理班的 F 同学写给我的。信中说自从那次诗歌朗诵比赛上见到了我,即被才貌双全的我所打动,从此脑子里全是我,想跟我交朋友……通篇深情款款,洋洋洒洒,足足有四页信纸。
怎么办呢?这个 F 同学我不认识,我也不想认识。他在信中说他是C市的,恰好和我们的班主任J老师同乡,于是我就悄悄地把这封信交给了J老师,让J老师去处理这件事情。
我以为这事儿就这样过去了。谁知过了几天,J老师让我去他家里一趟,当时也没多想就去了。J老师倒是开门见山,说F同学如何如何出色,家里条件如何如何优越,我拒绝了他让他如何如何难过,让我再好好考虑考虑。
我对J老师说“学校不是禁止学生谈恋爱吗?”J老师笑而作答“你们可以例外”,又开导了我一番。无奈,我只好和J 老师说了实话“我有男朋友了!”
我以为这件事只有我和J老师知道。
在毕业二十周年的同学聚会上,我们班的同学有几个跟我开起了玩笑,“你和F同学当年要是成了,你现在就是赫赫有名的F氏集团的董事长夫人了,你们俩真可惜了…”
原来,F同学毕业后先后又去了英国、美国继续深造……,其学识才干兼而有之,人品也是有口皆碑,事业顺风顺水,已做到了大而强。
也许是F同学的夫人不怎么完美吧,毕业后J老师在同学们面前,经常有意无意地提起我和F同学的那段莫须有的情感故事。
我呢,至今也不认识F同学。
我当时的男朋友呢,也就是现在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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