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去余家三四十里,有凌虐其仆夫妇死而纳其女者。女故慧黠,经营其饮食服用,事事当意。又凡可博其欢者,冶荡狎媟,无所不至。皆窃议其忘仇。蛊惑既深,惟其言是听。女始则导之奢华,破其产十之七八。又谗间其骨肉,使门以内如寇仇。继乃时说《水浒传》宋江、柴进等事,称为英雄,怂恿之交通盗贼。卒以杀人抵法。
抵法之日,女不哭其夫,而阴携卮酒,酹其父母墓曰:“父母恒梦中魇我,意恨恨似欲击我。今知之否耶?”人始知其蓄志报复,曰:“此女所为,非惟人不测,鬼亦不测也,机深哉!”然而不以阴险论,《春秋》原心,本不共戴天者也。
参考译文:
离我家三十四里,有个人把他的仆人夫妇欺凌虐待致死,然后强行纳了他们的女儿为妾。此女聪明,伺候他饮食起居,事事如意。又凡事尽可能博其欢心,极尽床笫之欢。大家都议论她忘了仇恨。那人深受迷惑,对此女言听计从。此女一开始引导他铺张奢华,把他的财产用去十之七八。又进谗言离间他们骨肉亲情,使家里面跟仇敌一样。然后又时常讲《水浒传》宋江、柴进等人的事迹,说他们是英雄,怂恿他和盗匪结交。最终犯了杀人罪。
伏罪之日,此女不哭她的丈夫,而是暗自带着杯酒,洒在父母墓前说:“父母经常让我进入梦魇,看起来恨恨地想要打我,今天终于知道真相了吧?”这时人们才知道她早就蓄意报复,都说:“此女所作所为,不光人不能看透,就连鬼也看不透。心机很深啊。”然而这不认为是阴险,《春秋》主张原心定罪,杀父母之仇本就不共戴天。
一刀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然而此女牺牲也不小,还被人误会,也算玉石俱焚了。
都说神鬼不测,此女是人鬼不测,也是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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