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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烧烤鲈鱼,冰淇淋,米饭。三杯饭店烧泡的红茶。得知他逝讯,我像个没事人,在异乡的街道上走了好几公里,去吃周边评分最高的杭帮菜。我一个人,吃完了上述所有东西。
没有人比我更会吃鱼,鱼刺一根根挑出摆在骨碟上,鱼肉在汤汁里打一个滚儿。先吃鱼肚肚子肉,只有大刺,再吃鱼脸、鱼头鱼尾,然后给鱼翻身。一个人吃完一条。糖醋稠汁拌米饭。井井有条,纹丝不乱。我想我是最没有良心的人。
小时候我寄住他家,一住约莫十年整。
早读我怕黑,他鸡叫三遍时靠在床头点燃香烟慢慢地抽,一支抽完再点一支,燃到一半的时候把我推醒,陪我去上学。黑夜的寂静陪着我们,月亮也在场。
后来我转了一次学,与他少有联系。听闻他酩酊大醉之后,满世界找我,不止一次,甚至骂他们怎么把我弄丢了。
他还做梦,梦见我站在院子中间,他蹲下身远远地向我招手,而我转身越走越远,直到他在梦中看不见那个走远的人的脸。
他们说我从小很乖,每天放学先写作业,从不让人费心。他去老茶馆打老牌,我趴在青石牌桌上写字。完后拿着粉笔写了茶馆一地大字。他们说茶馆老板这么些年是个经过事的人,连他都对我连连夸赞,由此可见这是个多好的丫头啊。这是他往后几十年骄傲的事,每谈起,神气昂扬。
打牌在那时的人看来,是不务正业的事,但是对我来说都无所谓。他牌技很好,好像次次都能赢钱。我经常依偎在他脚边,有时坐在他的脚面上,趁他不备抽走几张毛票。那时我总以为他不知道,现在想想,他是警惕性极高的人,能在半夜睡着的时候听到贼在院子里窸窸窣窣走动,他的资产少了又怎会不知呢?
可能是打娘胎里出来就很瘦小的缘故,我经常肚子痛,有时积食涨得鼓鼓的,敲起来梆梆响,像打鼓。他总会让我躺在床上,一下下顺时针揉,然后再逆时针揉。
如果是夏天就躺在院子里支起的地席上,边数星星边喂蚊子。凤仙花、河边的艾草香、夜晚盛开的玫红夜来香,混合着青草气息,还有阵阵蛙鸣从河岸上传渡过来。这自然的生命乐章,丰富又安稳踏实。
那时我们在院子旁开辟了一处菜地。差不多半时辰过去了,肚子渐渐不涨有了便意,他把我引到菜地的某个靠着葡萄藤的地方,让我方便。蹲在没膝的杂草和蚕豆秧子中间,看着他明明灭灭的烟头,仿佛那一星点微光,比星星和太阳还要明亮。
菜地里有几棵高大的油桐树,开喇叭形状的花,粉色开口,紫蒂,萎谢时候飞花自在。他在树下扫落花,一下下,好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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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之后的夜晚,我拿着手电筒在树下仔细勘探每一处角落。知了从地洞里一只只钻到地面上,我把他们塞进一个塑料瓶里,攒到一起等他燃一小堆麦草烧给我吃。
他也喜欢钓鱼,自己做鱼竿。竹子是自家种的,鱼钩是自己用铁丝锤打磨成,鱼线嘛,我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总之我记事起他们家里就一直都有鱼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似的,直到现在还有呢。
毋庸置疑的是,他总能钓到鱼。钓得多或大时,烹煮煎炸都可以,全家享用。钓到小的,全都会进到我的肚子。他用烟盒内层锡箔颜色的纸包起来,打湿,裹上泥巴,放在炉膛里。鱼肉鲜嫩,但小刺多,也是他剥好鱼刺给我吃。
那时物价低,一毛钱买一支冰棍儿,两毛钱的雪糕一星期才舍得吃一次。但是我总是有红色的一块钱,和绿色的两元钱,买零食,买学习用品,买别人不舍得买的卷笔刀和中性笔芯。
没有什么惊天动地,也并不轰轰烈烈,那时我们生活拮据,但是我拥有全世界最宝贵的东西。除了他,后来只有一个人给我挑过鱼刺。我想,没有爱到达不了的地方。我想,也许他走了,他的爱也能穿过暴风骤雨在我最需要的时候陪伴着我。
这么多年我一直走,走了很远很远,成为善良的人,懂得什么是爱,懂得一点点奉献就是那时体验过,而给予这世间微不足道的回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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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发高烧,半夜医院诊所都找不到人。别无他法,他抱了几床被子把我捂住。说捂出一身大汗就好了。我不听话,一热手心一出汗就想踢开被子,他就隔着被子抱着我,把我捂得严丝合缝。那是个夏天,北斗七星的勺柄直直地指向南方,我迷迷糊糊地说,为什么呢。不是说大地为床天作被吗?天不就是被子,干嘛要盖被子......
醒来的时候他正拿一条凉毛巾擦背,说,你退烧了,老子现在身上黏糊糊的.....
他爱喝茶,我熟悉打谷场附近每一条河堤。我们去采野茶,隔着一条河,那时他好年轻,一跃跳过去了。我那时太小跳不过去,他又跳过来,背着我蹚过齐膝的水。我并不在意他裤子被河水打湿了。我太幸福了,有一个后背它曾属于我。
杨柳依依,蒲公英在飞播着它的种子,哪里有车前草,甚至有一种我至今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可以焙干泡茶的草,我这么多年还记得它样子。蓝色的花,很美,开在河边。
那时我们常在河边走,我总把鞋脱掉,他问我为什么,我说怕鞋湿。我说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话。他那时夸我记忆力好,还预言说我学以致用,又聪明,将来肯定是很优秀的人才。“你一直都很优秀,只是你现在意识不到。”这是他以前给我的自信,后来也有人跟我说过。没有人知道我依托那些简单的话语,抚平多少自卑和焦躁。
那时,我根本不知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不是脱了鞋就可以成为人间清流。谁管呢?命运的枷锁它来的时候,躲无可躲。
后来父母把我接走了。我偷了父母的钱离家出走,不知道去哪里,就搭车去找他。我怕他骂我,就到小卖部把钱换成了他爱抽的烟偷偷塞到他口袋里。他笑得合不拢嘴,逢人就夸我知道跟他亲,没有白养没有白疼。他很开心我就很开心。
我逐渐走出他的生活,一年他脑梗了,一年他偏瘫再不能出远门,一年他有点痴呆。外公和他一样也在人生的最后几里路那里痴呆了,我很讨厌为什么他们都痴呆了,却还要记得我的名字,记得我的样貌,第一眼还能认出我?这究竟是上天的眷顾还是对我的残忍,有时我真的分不清。
小时候与他同住的许多事情我都记不得了。但是我清楚知道,那些最无忧的光阴都是他所给予的。
所有人世间最纯真的品质,也是他们教会我的。至今他们仍在教会我感恩。
有的人永远没有名字,我不愿用一个称呼去玷污这份哀悼。我们心里大概都有那样一个人吧,在最需要的时候他是最坚实的后盾,永远是我们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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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他永远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最后一次见面还在去年,啊不,好像是前年。你看,我连最后一次见面于何时都模糊不清,而且,我食量不减,甚至比以往吃得更多。
更甚是,我还若无其事地处理那些乱七八糟出力不讨好的事情,我早已丧尽了天良!
他们说,他脑梗缠身多年,一走即获解脱。劝慰我最不该知情,最不该悲伤。我很爽快地答应了,就像这事从未发生,就像他出远门走亲戚去了。
我知道他这次走亲戚又会兴致冲冲喝醉,醉到步履蹒跚,也许又像往常那样一头栽倒在打谷场的草垛边呼呼大睡,误以为自己到了家。他会在清晨等我把他找到搀扶回家吗?
以前我常常躲避他,现在怎么变成他躲开了呢?一直不都是我说了算吗,怎么这次不作数了?
我总是这样迟钝,在爱的时候以为那只是意外,用逃离去面对自己火热的心。
痛的时候又常常感知不到,我只是想吃他常给我吃的东西,不停地走啊走,所有的不舍都只是让我身体里觉得我需要那样浓厚的关心依旧还在人间。
我想吃鱼,吃一切能吃的东西。只想快快把我的肚子撑得圆滚滚的,然后一个人走在路上。
如果我不停,我肯定可以走到他身边去。
早晚都能抵达的。只是我不能了,不能再回到当时。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就落下来了。
有时人的胃比人的心更容易感到饥饿和空虚。我想吐,可我还是很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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