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友在文中说准备去拜访老师和探望病中的师母。谁知待联系上老师时,得知师母已在两月前病逝,且办白事时,他的导师也没有通知他。当然不只是他一个人,包括老师自己的同学,还有老师其他的学生,都没有被告之。可能是这位老师对自己妻子病逝的事,不想令太多人知晓,想简办。在这里,不必追究深层次原因。
这位文友对于师母生病之事一直是知道的,可能因工作生活上的事,没能腾出空去探望。其实,这也不算事,而且,这位文友只是与老师有交情,没必要自责。
就类似事情,我也谈谈自己的一点看法。因为我也犯过同样的错误。虽说那件事已经过去好几年了,想起来我仍然感到很愧疚。
追溯到几年前,我先生的大伯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世。当时,先生与我儿子都回家送大伯最后一程,而我因贪恋摊位,同时也认为他们爷俩去,也就代表了我们一家,我一个“外来媳妇”可去可不去。结果送大伯的最后几天,我竟然没回去。事后得知,我们那一大家子的族人都回去了,况且我们本就是关系最近的一家人。
大伯走后,每当遇到伯母老人家时,我就会想起那事,一直很自责。特别是去年婆婆病逝时,大伯的三个儿子和女儿,都从很远的务工地赶回来,送我婆婆最后一程。当然也包括我先生他那个大家族关系近一些的人。
从送大伯事件后,我就对自己说也是这么做的。凡是自己同学或亲朋(当然,也得看关系远近)有不幸或需要帮助的事,我都尽可能不缺习,特殊情况除外。不仅人要到,礼节也要到。
关键时刻,物质和人都重要。谁一辈子都会遇到需要帮忙和捧场的事。
如果是喜事,则另当别论。关系近一些的,我可能会去,也可能不去,得视当时情形再说。份子钱我也会视自己能力而定,不刻意强求。
因此,在人的一生中,有些事必须去,例如对于别人家门不幸,或需要帮助的事。有些事可视情况而定,像别人的喜事,或无足轻重的凑份子事,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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