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我必然是不会主动买连书名都如此艰涩的书。但由于其是法学生必读丛书之一,在读研的时候便混在一堆“必读”买了下来。然而,在毕业大半年之后才终于忍受不了自己知识的浅薄的我,终于翻开了这本书,硬着头皮“念”下来。
“念”是开口“念”,因为清楚地知道自己看这类型的书,十有八九是会睡着,尤其是饭后。再者,也想通过练习朗读,来纠正自己偶有语速过快、咬字不清的问题。
花了一个小时,把第一篇正文《变法、法治及本土资源》朗读完毕。
对苏力提出的论点,以我自己或许不是十分准确的理解是,有许多人主张通过国家去强制去建立法律体系(本文称之为“变法”)来促发展,具体方法是移植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又说是学者在理论上探索构建新法,但这往往会因为法律的地域性或人的有限理性,而导致该法律并不为人们所适应,从而产生较差的发展效果,因此,不应忽视的是,法律是习惯、惯例的总结、提炼,在寻求发展的过程中,或许更应该关注、侧重于结合本土资源,即从历史中、从人们实践中去总结存在于观念中、体现于行为中的制度模式,去建立更加切合人们预期的法治模式。
重新捋一次,仍觉得有点抽象,希望在后续的文章中能看到具象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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