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故事是从哪里开始的,并不重要。
2013年,暑假,夏时重新回到了这里。弄堂里的巷子因为春雨的到来,几乎蓄满了雨水。二月的天气,已经不像冬天时那么冷,却依然可以看到自己呵出的白气。巷子里孩子玩闹的声音,让她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样子以及那个模样好看的少年。
他们家是巷子里最高的房子,红白石头院墙爬满了粉红色的三角梅,一簇簇地压在斑驳的墙上。夏时敲门进去的时候,他们家似乎还有一个人,她见过那个女生,她是“洛星海”,整个小巷里最好看的人。深蓝色的长裙穿在她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女生脸上墨色的瞳孔,一闪一闪,似是夜晚星空下最闪亮的萤火虫。
夏时站在门口尴尬地说:“顾长安,我们晚上去吃大排档吧!”
顾长安低头看着透明玻璃缸里的热带鱼:“星海,你也去吧。”
洛星海用不屑的眼神看着她,却装作不好意思的样子对着顾长安说:“这样不太好吧,毕竟,夏时只邀请了你。”
“有什么不好?你知道的,大家都是朋友。”他笑着问。
夏时暗暗咬了下嘴唇,她听的出来,他在说朋友两个字时,故意加重了语气。
也是,她恐怕是疯了,才会喜欢他。
他问我,青春是不是死于哀伤,我知道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可他不知道,爱情是一种暗疾,病根在我们心里,但很多时候却并不想治愈。
2.
从清风街吃完饭后,我们就去了离家最近的KTV,去的时候夏时就已经喝多了,她其实并不想喝这么多,怕自己会在顾长安的面前出丑,怕自己会说不该说的话。
顾长安坐在沙发上,那么安静。白色的T恤被橘色的暖光打亮,清秀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可是这笑,为什么不是对着她,而是洛星海。
她拿起桌子上的啤酒,大口大口的喝着。她那么用力喜欢的人,从来都不喜欢自己,他是别人的,不属于自己。
洛星海跟顾长安合唱了一首情歌,那是她最喜欢的歌曲。歌词说:“为什么没有发现遇见了你,是生命最好的事情,也许当时忙着微笑和哭泣,忙着追逐天空中的流星,人理所当然的忘记,是谁在风雨里一直默默守护在原地,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
夏时把麦克风递给顾长安的时候,笑着对他说:“我们也一起唱一个吧!”
他看了一眼夏时说:“我不想跟别人过分亲近。”
她怔怔地拿着麦克风,笑着笑着突然就哭了,尖叫的用手指着站在他身后的洛星海:“那她呢?你为什么可以跟她一起唱,我就不可以。你说你希望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她是那个对的人,而我却永远都是错的吗。”
“你疯了吗?”顾长安的神色有些不自然,并不看她。
嘭的一声,手中的麦克风掉落在地上。
夏时心中一痛,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来:“我是疯了,我疯了一样的喜欢你。我喜欢你,你听见了吗?如果你不是瞎子的话,早就应该看出来了。喜欢你的女孩子这么多,我只不过给了你感动,你的歌,是唱给你喜欢的女孩子听,而我的歌,却只是唱给你自己。”
我喜欢你,与你有什么关系,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3.
2012年,她把长发剪成了短发。
天上的雪下的很大,却唯独在顾长安的家门口,站了很久。长长巷口铺满了落雪,明明只有几步的距离,却像是隔了一个天涯。
她在路过超市门口的玻璃门时,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突然就笑了。镜子里的她白发苍苍,像是一个迟暮的老人。
终于,要离开了。
不管这条路有多长,她再也不要回头。
就算他是劫难,是结束,我还是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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