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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疯魔,不成活——读《霸王别姬》有感

不疯魔,不成活——读《霸王别姬》有感

作者: 乱绪飞思 | 来源:发表于2018-12-07 21:24 被阅读74次
不疯魔,不成活——读《霸王别姬》有感

曾看过张国荣主演的《霸王别姬》,却并未懂其深意,只到程蝶衣这人,让人觉得可怜。而今再重温一遍电影,便起了看一回原著的心思。这一看,我对于程蝶衣的诸多不解,便都解了。虽然陈凯歌的程蝶衣与李碧霞笔下的蝶衣大有不同,却都不曾离开“疯魔”二字。“不疯魔,不成活”虽然是出于段小楼之口,充满愤懑不解之意。可我觉得,用此话形容程蝶衣却是再好不过了,只是此疯魔非彼疯魔罢了。

人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婊子合该在床上有情,戏子只该在台上有义。既身为戏子,若在该无义之处有义,便只能徒增伤怀了。只可惜,程蝶衣的一生本身就是一出戏,于他来说,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所以,他很难不爱上那个现实里对他关怀备至,在戏里与他演了二十三年之久的夫妻的楚霸王——段小楼。尽管蝶衣的师哥段小楼明确的对他说过“你是真虞姬,我是假霸王”,尽管程蝶衣的心里比谁都清楚楚霸王段小楼心中的虞姬不是他,可他还是义无反顾。义无反顾的在戏里戏外均把段小楼当做霸王一般来爱。十九也好,二十九也好,四十九也好,就算是一个迟暮的霸王,在蝶衣心中,也永远是一个样儿。因为蝶衣把段小楼整个的都凝在盛年里了,只有晨钟,没有暮鼓,永远都不算迟。

他爱段小楼,毋庸置疑。为了师哥,他给日本人唱戏;为了师哥,他委身于袁四爷以求那把他曾许诺的剑;为了师哥,他向红卫兵认错,将所有的错往自己身上揽。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纵是韶光贱,程蝶衣仍爱他段小楼如初。在程蝶衣布满霉斑的生命里,里外都要带三分假,只有眼前的一个男人是真,段小楼是蝶衣生命里最重要的男人,没有他,蝶衣或会更加的堕落。而有了他,蝶衣便还能在那淫荡的皮毛下保留着几分纯真,就像他保留了十多年的段小楼的第一次签名——原始的、歪斜的,却又那么真。那份爱,也随着那张签名一并藏起,成了蝶衣一个人的紫禁城。

无奈“暑去寒来春复秋,夕阳西下水东流。将军战马今何在,野草闲花满地愁。”在那么个大是大非、大争大斗的时代,程蝶衣对师哥的那份爱只能成为自饮的鸩酒,是毒。正如程蝶衣对“爱”与“受”二字的含糊不清一般,蝶衣的爱里注定有“受”——受苦、受难、受罪、忍受。李碧华写得好,久赌必输,久恋必苦,有情之人最琢磨不透的便是“情深不寿”一词,就像一块豌豆黄,淡淡的甜,混沌的颜色,含含糊糊。以致于在遭师哥背叛之时,他伤心的,像一根绣花针,连着线往外扯,往上扯,直至九霄云外。他,程蝶衣,心彻底地死心。

君王意气尽,贱妾聊何生。生活对于程蝶衣来说,实在没有什么意义了。程蝶衣做了大半辈子的虞姬,却并没有虞姬那么幸运。他没能像虞姬一样,在一个紧要的关头,在生命最璀璨的一刻,成功自刎,这是文革期间。而在几十年后,在他师哥六十九岁之时,他自尽了。可笑的却是,那华丽的情死还是假象。所谓情死,不过是妖梦的一回戏弄,他还得活着,逃也逃不了的活着。

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回不去也罢,不如了断。也许对于程蝶衣来说,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可惜,这样的结局,李碧华不愿给,陈凯歌却给了。

不疯魔,不成活。程蝶衣在遇上段小楼那一刻起,在终于唱出“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起,便注定要疯魔而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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