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先生的《活着》,是一本底层苦难文学,人生哲学之作。
未阅读之前,我以为这会是一部枯燥乏味的文学作品。
开始阅读序言“我与现实紧张的关系”、“死的环境”、“真实的现实”这些话让我一头雾水,看不懂,绕不出。
几年前,我起过一次看《活着》的念头,但因为看不懂序言,就放弃了。
数月前,我从新鼓起勇气翻开这本书。看不懂的序言,让我意兴阑珊,但内心还是坚持阅读,不知不觉间竟已经进入正文,当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被内容深深吸引。
我的第一感觉,文章没有十分华丽的语言,每一句心理描写、比喻形容都非常贴切,符合底层苦难生活的特征。在农村生活过的人,阅读文字时,能瞬间在脑子里铺出强烈的画面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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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我想象的枯燥文学书籍,全然不同。
他的讲述像鸟爪抓住树枝那样紧紧抓住我。
这是文章里作者说的话,“他”指书里的主角——福贵。这句话,也正是我看完福贵对于自己四十年前的“大落”人生阶段的第一感觉。那些事,那个姿态、表情、话语不需要像别的小说大作那样,用富丽堂皇的语言来打造,不需要多么深奥又富有哲学的话语来说明心理变化,就是非常平淡的、平常都语言,却每一句都深入人心。
看完原著,意犹未尽,我又去看了一遍影视版。看完,觉得比原著给人的冲击力差很多。
电影里没有四十年后的福贵和他的牛。原著里,福贵落魄后,成了农民,住茅屋。
影视里虽然是贫民,但住的房子,街道,都让人感觉不到那种落差感。
福贵爹死时旁边的粪缸,家珍带着有庆回来时穿的水红色旗袍……
老全这一形象,在原著里是因为逃跑,逃腻了,放弃了,符合主题为了活着而活着。影片里老全是为了寻找他的兄弟,他有了一个精神支柱,并不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原著中福贵因为在打仗期间经历的事儿,更加深刻到领悟“活着”最重要。
福贵:有一次我跑着跑着,身边一个人突然摔倒,我还以为他是饿昏了,扭头一看他半个脑袋没了。
那些伤兵,被随意的重重地扔在地上,一堆一堆,连成片。没有人管他们的死活,他们痛苦地嗷叫、嘶鸣,直到被冻死,尸体覆盖上厚厚的冰雪。
在社会给予人的重重压力之下,很多人总是说着不想活了。可当你真正面对死亡的时刻,你才会知道,活着有多么重要,活着是一件多么幸运的事儿,只要活着一切都还有翻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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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难不死,不一定有后福,但一定会让我们更加珍惜活着的日子。
从战场回来,等于从死人堆里捡了一条命回来,就像上天吝啬地多给一些岁月。
当福贵一路向南,回到记忆里的那个家。他以为一切都还在,却是又不是,乖巧伶俐的凤霞哑了,母亲也去世了。
原著里富贵落魄后,是彻彻底底的底层农民。而影视版,福贵有一技之长,在部队里,也凭着一技之长混得还可以。
结局原著里,只要福贵老人和他的老牛福贵。
影视版,外孙还在,算是圆满,但没有原著那样让人深刻地体会,什么是苦难。
在看完第一遍《活着》原著作品和影视版以后,我个人还是不能够深刻的去理解这部文学作品。所以,决心要看第二遍,但这第二遍一拖就拖了数月。
当我再次打开书本,我竟能看懂一些序言了。小说里的现实,作者和现实的关系,虽不能全部看懂,但已经觉得不易。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人的体验和欲望还有想象和理解,会取消所有不同的界限,会让一个人从他人的经历里感受到自己的命运,就像是在不同的镜子里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形象。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这几段序言,我很喜欢,也很震撼!
当我看到福贵的人生第一大段落之后,作者这样说其他与福贵类同的老人:
“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他们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的只记得零星几点,即便是这零星几点也都是自身之外的记忆,用一两句话表达了他们所认为的一切。”
从这些话中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我没有经历几十年,但我对自己的往昔,确实只记得零星半点,我不喜欢回忆过去,甚至选择主动忘记。
福贵的一生,从高光时刻到平凡,平淡得起起落落。
年轻时放浪形骸,吃喝嫖赌一样没落下,并且每一样都可以说是熟烂到无以复加。
可有一天他突然破产了,随之而来的是家破人亡。
祖宅抵了债,爹死了。换了个小茅屋住,媳妇儿怀着自己的二胎被老丈人接了回去。自己家的长工,被连累得流落街头,四处乞讨。
他开始接受平凡,适应贫苦,下地干活,穿粗布麻衣。
苦日子过一段时间,媳妇儿带着半岁大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整整齐齐。
但是老母亲这时候病了,他得去城里找医生,可这一去就是两年。
被抓去当壮丁,一路跟着部队走。在部队里认识了老全和春生,算是相依为命之交情。最后老全死了,春生不知下落,他又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当他再次回到家乡,女儿聋哑了,母亲去世了。但还好,还有媳妇儿,儿女双“全”。
一家子再次凑齐,辛苦也快乐地生活。为了让儿子读书,他动了想要将女儿送人的念头,但最终还是不舍。
后来,媳妇儿病倒,本以为媳妇儿会先走,却没想到先送走了儿子。阴差阳错,儿子的命竟是间接赔在昔日战友春生的手里,一时报仇也不知道劲儿往哪里使了。
本以为儿子一走,媳妇儿撑不了多久,可她的身体却又奇迹般慢慢恢复。
女儿大了,想方为她设法寻一门亲事。好事结成,一家四口亲亲热热,日子又热闹起来了。不久女儿怀孕了,福贵就要有外孙了。
日盼夜盼,盼到女儿临盆,殚精竭虑守着产妇,一波三折得了外孙,却失去了女儿。
失去女儿后仅三个月,媳妇儿也离他而去。原本整整齐齐一家子,现在只剩他了。但没关系,他还有女婿,还要外孙。
外孙捣蛋,也聪明,生活又看见了希望。可在外孙四岁那年,女婿没了。剩下他和小外孙一起生活,尽管如此,生活还是有盼头的,小生命就是新希望。
福贵的爹说过:他们家祖上从前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就变成了牛,就是那样发起来的。
他想自己现在养了鸡,又有外孙。等凑够了钱,就去给外孙买头牛,外孙可以骑在牛背上……
可外孙在七岁那年,吃自己煮的豆子,给噎死了。
后来,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给那头牛取名叫福贵。
这样一本苦难文学,却又不悲情。很多地方,明明让人很心痛,喘不过气,却又叫人哭不出声,有什么东西死死焊住胸口。
总之,看完第二遍之后,我还是觉得,以自己的经历和对生活的悟性,依然不能够很彻底地去理解这部作品。还有很多,是我没能体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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