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很懒惰的人,宁愿无聊地趴在阳台上看楼下老太太坐在长椅上晒太阳,也不想动一动身子帮夏至收拾屋子。虽然吧,是她在帮我收拾屋子。
夏至喜欢穿一件苹果绿的连衣裙,小清新的颜色总让我有种想把她抱出去放在窗外大树上的冲动,在内心自我挣扎了八百个回合后,还是忍不住走到她身后拥住了她。
“干嘛,身上有灰,脏。”
夏至的声音软软糯糯,丝毫没有因为给我收拾屋子有不耐烦。一米六的身体抱在怀里刚好在我心脏位置。夏至对我们的身高差一度感到骄傲,她说自己曾经在一本书里看到过:情侣最完美的身高差是女生的身高在男生的第二颗纽扣位置,因为那里贴近心脏。
我当时为她这一说法感到好笑,她却一脸正经地说我们就是完美情侣,因为阿七的身高也是在十四第二颗纽扣的位置。
阿七和十四,是我和夏至共同的朋友。当我和夏至于茫茫人海中尚未相遇时,这俩人就已经爱得死去活来。当我和夏至刚有进展时,这俩人已经开始谈婚论嫁。当我和夏至如今正面临着感情之路最难的一道关卡时,他们的孩子出生了。看到他们由爱情到婚姻一路绿灯,虽然我和夏至的未来还缥缈不定,她却在心里认定我们也会是那样。
“南风,毛球又被你喂瘦了。”
夏至已经收拾完了屋子,有些心疼地把毛球抱在怀里不满地朝我说道。
“没办法,我一个大男人,照顾自己都是问题,哪里还能照顾这个小东西。”
我是因为捡到毛球才会遇见夏至,可以说,没有毛球,我或许就没有机会认识夏至。
当时我还在一家 24 小时都营业的便利店做兼职,上了一个通宵的夜班,天亮下班时只觉得头晕眼花随后一头栽了下去。迷迷糊糊中有个东西在舔我的脸,是一只浑身雪白的猫。为了感谢这个家伙将我唤醒,我将它抱在怀里喂它吃三明治。
后来一连几天这个小家伙都会出现在我兼职的地方。位于城市中心,即便是夜里的便利店,客人也很多,小家伙总会引得路人频频围观,我只好将它带回了家。
夏至就是听人说毛球经常出现在便利店,于是找到了我。她出现得很突然,我手中的三明治刚刚啃了一半。
“听说你捡到毛球了?”
我那时候才知道,那只雪白的猫叫毛球,它的主人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子。不过她并没有带毛球回家,而是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叹气,因为妈妈不喜欢,她没有办法再继续收养毛球。出于某种心理,我代替她正式收养了毛球。
看到毛球有了着落,她笑得眼睛亮晶晶的,美的像天上的星星。
有了毛球这层关系,夏至经常会来找我。一来二去,就成了我的女朋友。阿七和十四知道我们在一起后,大呼错过了一个当媒人的绝佳好机会。
“南风,这周跟我回家一趟吧?”
夏至坐在沙发上抱着毛球看着我,眼神卑微。
和她妈妈第一次见面不欢而散,让她总是对我带有愧疚。
“好。”
我答应得很爽快。
如果说我和夏至的感情路上注定不平坦,那么她妈妈绝对是最难跨过去的一道坎。当我跟着夏至提着礼物再一次来到她家里时,还是遭到了夏至妈妈的不待见。
“南风啊,夏至是我一手拉大的,我希望她有个好归宿,而不是跟着你吃苦。”
她妈妈说话的语气,像极了电视里那些富家千金的父母对穷小子说话的口吻,我在脑海里思索着接下来穷小子应该说什么话时,夏至已经站到了我面前,主动牵起了我的手。
“妈,我这辈子认定南风了。”
当一个姑娘对你说她这辈子都认定你了时,我想任何一个男生都会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不过感动归感动,后果是我和夏至都被赶出了门。
“夏至,值吗?”
“你放心,我妈不会真的不要我的。”
夏至坚定地认为她妈妈会回心转意接受我,就像她坚定地认为女生身高在男生第二颗纽扣位置的情侣,一定会有个好结局。
事实证明她错了,当她在我家住了三个月,她妈妈也没有给她打一个电话发条短信时,她慌了。虽然在我面前她佯装云淡风轻,可我知道她是把眼泪都留在一个人在卫生间的时候哭。
“夏至,回家吧。”
有天晚上,我和她坐在曾兼职过的便利店门口,一旁的毛球乖巧地吃着三明治,像极了最初认识的时候,一切没变,一切又似乎变得遥远。
“南风,对不起,那是我妈妈,我没有办法抛弃她。”
“傻瓜,跟你妈妈一样,我也希望你可以过得很好。”
我一点都不怨她妈妈,只是痛恨自己没有能力,没有办法在二十多岁的年纪,拥有足够多的钱给喜欢的人一份很好的生活。我也是由衷希望我爱的夏至,能有个很好的归宿,不会和我在一起时一样,经常为了钱发愁。
第二天,我将夏至送回家,交到她妈妈手里。
送完夏至回来的那个晚上,去便利店门外的长椅上坐了很久,店里的音响放着孟庭苇的歌,她一直在唱:谁的眼泪在飞。
我的心跟着一直下坠,跌落在坚硬如铁的大地上,粉碎如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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