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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的话,这起案件会在第二天早上被人发现,然后出现在第三天的报纸上,拿到报酬的第四天刚过,我就离开这里,出现在另外一个城市已经是第五天的事了。杀手,像流离寻岸的花,像居无定所的拾荒者,除了死不瞑目的尸体的阴影,还要在杀完人后忍受这片刻的孤寂,真可怜啊。我掏出口袋里的烟盒,晃了晃,空了,径直向小卖部走去。
我没买平常抽的那种,要了一包最贵的烟。多亏了今晚还赚了外快,雇主要求我把现场布置成入室抢劫,所以屋里一切能拿走的都归我所有。我掏出男主人鼓胀的钱包,拿出钞票开始数了起来。
一直到最后一张,我翻过那张钞票,在小卖部的灯光下,看到了压在钱包最下面的照片。
该死!是一家三口!而不是两人!在钱包的最底层压着一张合照,男人,女人,和年龄差不多正在上幼儿园的小孩。我忽略了那个小孩!这就是那个女人在临死前大叫的原因吗?伟大的母爱发出最后一声嘶吼,只为了让邻居听见,赶来搭救自己的孩子。
会不会小孩子不在家?或者送到亲戚家去?不,不可能!今天是星期一,他明天还要上学,现在离假期还早,他肯定还在屋里,躲在了床底下?还是柜子里?该死!我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如果现在回去呢?那个小鬼还在吗?还是已经去邻居家求助了?
我无法抑制自己的脚步,丢掉了手中刚点燃的香烟,飞快地向犯罪现场跑去,无论如何,我不允许任务失败,我要杀了那个小鬼!
一路跑到门口,我舒了一口气。在我离开的这两分钟内没有人进出过,之前我将门留了一条缝,宽度大概在一分米,它还是保持着原样,如果是那个小鬼跑出来求救,他应该没有心思去把门还原成这个样子。
推开门,房间还是像之前那样凌乱不堪。接下来,只要把他找出来杀掉就行了。哈哈哈,臭小鬼,好好享受你人生的最后一次捉迷藏吧。我将门关上,脚步如猫一样的轻盈,心情像孩童时那般激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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