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答平生未展眉

作者: 杉娴 | 来源:发表于2017-04-28 14:18 被阅读150次

    楔子

    凌晨四点多,灯下,桌前,丛薇还在端着一杯咖啡赶稿。

    心里有蛮多灵感在涌动,必须抓紧把它们都写出来,累就累一点吧,反正她都习惯了熬夜工作了,年纪尚轻,此时不拼,更待何时?关键是她喜欢自己的工作,为它付出再多辛苦也快乐。

    母上曾经总是教导她,该睡觉的时候就要睡觉,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比按时休息更重要。但女儿实在做不到啊,丛薇在心里想,她现在是一个公众号的小编,每天有好多事情要处理——手机显示已经是五点零三分了,好吧,时间就是这么不经用,待会儿六点半她还要出门赶地铁,八点五十抵达办公室,九点半约了一个采访……睡觉,今天可能又要取消了,有机会再补吧。

    走出家门的时候,她感觉头有点晕。没什么,她最近总是这样,过一会儿就好了。

    在地铁排队的时候,头晕仍未停止。一阵凉风从甬道吹过,来车了,大家都开始挪动脚步。突然有人注意到了异样的丛薇,“快看那个姑娘!她昏过去了!”有人发出了惊呼。

    丛薇却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不知道了,她的身子软绵绵地一歪,就倒在了地上。

    正文

    唐建中四年,都城长安的韦府内院,一间安静的厢房里,一个女婴正在熟睡。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串轻盈的脚步渐近。

    “丛儿,丛儿,还在睡吗?”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床边问,一只纤纤素手伸过来,在婴儿的小鼻子上点了一下,“嗯呀嗯呀,太可爱了,让细娘捏捏胖脸吧!”四个指尖轻轻在小家伙的脸蛋上一捏,婴儿皱了皱小眉头,醒了。

    她委屈地看着面前的年轻女人,“为什么把我弄醒,”她用眼神说,“我还没睡够啊。”是啊,没睡够,上辈子就太缺觉了,结果累倒在地铁里、再没醒来,现在不知怎么又开始了一辈子,直接成了婴儿,每天的任务就是睡觉。

    但她又不同于普通的婴儿,因为她记得曾经的一切:她曾经叫丛薇,生命终结于公元后2017年。她稍微想过一下,觉得自己身后可能会有这样一条小小的新闻“九零后女编辑过劳死于上班途中”,后面还会有若干跟评。但那些都是她无需计较的了,她现在只想知道一件事:为什么到了下辈子,自己反而活在古代了?难道投胎是不讲究时间顺序的吗?

    不过,算了,这种问题想也想不清楚,还是“既来之,则安之”吧。她知道自己现在的名字叫“丛儿”,还有,眼前这个笑眯眯的青年女子,虽然常来看望她、负责照顾她,却只是她的庶母段氏。她的亲娘其实是府中的正室裴夫人,可惜身体不好,生下她没几个月就撒手西归了。

    这些情况,都是她从大人们的只言片语中听来的。对于裴夫人,她只有非常模糊的一点印象,倒是这个自称“细娘”的庶母,她从第一眼看到就觉得特别眼熟。开动脑筋想一下,对方这梳妆打扮的风格要是换成二十世纪末的,分明就是丛薇记忆中青年时代的母上啊。

    婴儿的眼眶湿润了,上辈子,她读大二那年母上就病逝了。她从没想过自己还能亲眼再见到她,而且还这么年轻、这么生机勃勃。“咕咿——”她不禁发出一声多愁善感的稚啼,对着那一张熟悉又亲切的笑脸举起短短的、嫩藕似的手臂,随即就被如愿抱起,护在了馨香温暖的怀中,耳中听到轻柔的唠叨:“好丛儿,乖丛儿,你和细娘啊,都是苦命人;丛儿没了娘,细娘没了小蕙儿……”

    “小蕙儿是谁?”丛薇好奇地想。

    “小蕙儿是细娘的小宝宝、你的小姐姐,大你一岁,已经没了。要是她还在多好,过两年你们一起读书识字,练着写自己的名字,一个韦蕙,一个韦丛……”

    已经有点瞌睡的婴儿听到这里,忽地就没了睡意,“一个韦蕙,一个韦丛”,韦蕙已经没了,那么剩下的她显然就是韦丛了。

    韦丛。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呢。她的历史不算很棒,大致也知道唐朝有这么一个姑娘,是名门望族的闺秀,被寒窗苦读、跻身仕林的才子元稹娶了去,过了七年苦日子,年纪轻轻就溘然长逝了。其夫为了两人之间不能忘却的记忆,写下“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等等名句,感动无数痴男怨女。但后来经诸多学人考证,这其实只是一个凤凰男与白富美的俗套故事,中间还穿插了元才子满身风流债等等不和谐音。

    她重活一辈子,难道就是为了在这样的人间悲喜剧中充当一个角色吗?

    不不不,或许命运之神没有那么残酷,她这个韦丛,只是和那个“沧海巫云”一般的韦丛同名同姓罢了。

    然而随着一天天长大,一点点摸清情况,她越来越沮丧地发现:她所生活的这个时代环境,大体来说平淡无奇,基本符合正史给出的中唐时期官方标配。家族信息也是一一都能对上号:父亲韦夏卿,出身关中四姓之一的京兆韦氏,官位不算特别高,却依然生活得极体面。

    “但是和真正的老牌世家一比,我们就远远不算什么了,”细娘如是说,“清河崔氏、范阳卢氏那样的,才是士族中的士族,当年太宗皇帝都气不过,屡屡抱怨说‘吾实不解山东四姓为何自矜,而人间又为何重之?’还有一位皇上据说是向丞相卢家求过亲的,希望对方能把孙女嫁给他的太子,结果人家硬是拒绝了,直接把孙女许给了一个九品芝麻官的崔氏子弟。皇上特委屈,叹气说:‘我家二百年天子,还比不上他崔家、卢家之流吗?’”然后她就不免感慨半天,言辞中颇有心疼皇室之意。

    丛薇变成的韦丛这时候才六七岁,听着细娘摆古论今,心中颇多疑惑:细娘说话,有些用词特别不似古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有皇上为太子求娶丞相家孙女的那个故事,她上辈子似乎也听过,但那位丞相好像不姓卢,事情发生的时间也似乎不该在中唐之前……那么如今她所在的这个时空,说到底还是和真正的唐朝并不完全一样吗?它算是怎样一个存在呢?类似于物理学家假设的那种平行宇宙吗?

    还有一次暑天炎热,细娘抱回一个大菠萝,有西瓜那么大,削了切块装盘,和她一起在回廊里吹着小风吃了个美。丛薇对这些生活细节也感到迷茫:菠萝这么早就传入东土了吗?而且个头咋这么大呢?或许此间真的不是她所知道的那个唐朝,这里的很多事情都有其特异的发展轨迹。那么,大概她这个韦丛的命运也会有所不同,她也就不必太过担心了吧。

    怀揣着这一点期许,她把自己的生活方针暂拟为“跟定细娘,吃饱睡香”,毕竟还是个小孩子,终日杞人忧天似的活着也不好。应该承认,她的成长环境还是比较宽松的,上头的几个姊姊都大她许多,已经出嫁,府里每天东游西晃的小孩子只有她一个。她时而溜进父亲的书斋去玩,有一回钻到书堆后面躲猫猫,蹲坐在地板上就睡着了;全家上下寻她不着,急得只差报官,最后还是父亲折返回来,发现她正搂着诗三百当抱枕,口水淌在“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一句上,洇开了一片墨迹。府中从此传开了:小小姐是个用功的孩子,瞌睡都要抱着先贤典籍。但是小小姐本人对此颇为不解:为什么没人说“小小姐真不用功、拿着典籍只打瞌睡”呢?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到十九岁生辰过后,无忧无虑的小小姐渐渐不踏实起来了。十九岁,这是个高危的年纪啊。“嫁女儿”这三个字越来越鲜明地被提上了父亲的议事日程。父亲是个热情好客的主人,家里时常是宾朋满座,经他提点的许多青年士子都前途大好,他亦有了慧眼识人的美名。这于无形中助长了他选女婿的自信,仿佛经他亲点的女婿,不是金龟亦能乘龙。家里有这么一个爹,再加上一个无比乐于助阵的细娘,还有那一群齐心协力为主分忧的丫鬟家仆,她这个小小姐躲都没处躲啊。

    细娘不明白她的消极闪避缘何而来,苦口婆心地劝她,“丛儿啊,女人这一辈子,其实要活两条命。第一条命是说你生在谁家,第二条命是说你嫁到谁家。你这眼看着第二条命就要开始了,你怎么一点都不上心呢?今天下午又有几位青年才俊要来拜访你爹,你好好地到花园里转转,和人家邂逅一下啊——千万记着,可别再故意往脸上抹锅底灰、往头上插鸡毛了!”

    “丛儿那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嘛,”韦丛在心里想,既然随时都可能有小丫鬟突然从暗处伸手把你推出去、让你往陌生公子身上撞,你还不得自我保护一下吗?万一撞着的不巧是姓元名稹的怎么办?你当然要预先把自己打扮得风格独到一点,好让对方避之唯恐不及才行啦。至于不好意思上次撞着的是白乐天大人的弟弟白行简,很好很无辜的一个少年郎,还把人家吓出一场病来,那也不在她韦丛的预期之内啊,只能真诚地说声抱歉了。

    “遇见客人务必要回眸一笑!”帮她精心梳妆过,目送她走向花园时,细娘犹在后面千叮咛万嘱咐。但这一点,韦丛是无论如何不准备听从了——她还记得自己上辈子读过茜茜公主的故事,据说少女时代的茜茜就是天真烂漫地跑出花丛对着她远道而来的表哥一笑,结果,表哥本来是向她姐姐求婚的,这下直接改成向她求婚了,再然后,茜茜就成了奥地利的皇后,在冰冷刻板的宫廷生活中消磨了一生,最终又惨遭刺杀。当时的丛薇就总结出一条血的经验教训:一定不要在花丛中对着你的表哥微笑,推而广之,为了自身的安全起见,干脆别对任何男的随便微笑。

    于是她绷着小脸在花园里转了半个时辰,但是什么客人的影子也没见到。她十分欣慰地想:一定是上次那起撞人事件的效果太惊悚,导致韦府小小姐恶名远播,不管她爹再怎么极力暗示,年轻访客们都不敢出来游园了。

    此时正值杏花盛极,熏风扑面,落英满地。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打扫一下。她找来一把大扫帚,沿着小路扫起花瓣来。背后忽听一阵脚步,是有人来了。她避让到路边的草地上,正好也倚着扫帚歇歇。余光里,瞥见白衣飘飘的一个身影从路上走过,后面跟着一个墨色袍衫的青年,他停下脚步与她搭话:“姑娘可是在葬花?”

    “不是啊,”她心直口快地回答,“花瓣扫到一起,是为了堆肥方便。”

    问话者愣了一愣。走在前面那个白衣公子闻言,却回过头来朝她望了一眼,嘴角含笑。

    然后他们就远去了。

    有没有搞错,她这是被人回眸一笑了吗?这两个人是谁啊,她为什么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晚饭后,爹把她叫到正厅问话。“丛儿,今日在园中可否遇到什么人啊?”

    “启禀父亲,遇到了,一黑一白,好像传说中地府的二位无常呢。”

    爹的脸部稍有抽搐,马上努力平复了神色说道:“那两个都是很不错的年轻人。为父的意思是,丛儿你的终身大事不宜再拖了,就从他们当中选一个吧。穿黑衣的那个是京兆万年杜氏子弟,名牧,字牧之,已故杜丞相的侄孙……”

    韦丛完全震惊了,这个时空绝对不是她上辈子从历史书上了解到的那个,否则杜牧怎么可能出现在此时此地?足足提早了好几十年啊。想起他的“赢得青楼薄幸名”,她立刻决定敬而远之,于是毅然摇了摇头。

    “那么你就是看中穿白衣的那位了?也好!”爹面露喜色,“那个是洛阳元稹,北魏皇族后裔,可惜其父早逝、家道中落,全靠勤学苦读考取了功名,入朝为官。此子可谓才华横溢、天赋异禀。为父将你许配于他,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时人便都传颂,说韦氏女儿不慕荣华,阅遍高门贵胄皆不入眼,独独青睐秀外慧中的寒门校书郎,成就一段佳话。只有韦丛自己知道,没有什么佳话,她那叫“两害相权取其轻”,仅此而已。

    说实话,仅凭有过的一面之缘,她连这位元郎长什么样都没看清,估计他也对她没什么印象。他之所以同意这桩亲事,纯粹因为她是韦家的小小姐。若是她投胎那会儿进的是崔家的门,成了崔莺莺,这会儿早就作为他的初恋女友被分手了,肯定轮不着她跟他洞房花烛。

    想明白了不过是这么回事,也就没有太多悲春伤秋。从现在开始,她只要平平淡淡把接下来的七年过完,到时候光荣病退,就可以了——走是走得早了一点,但也并不是那么难以接受,毕竟,“是非成败转头空”嘛。

    蒙着红盖头独坐床边,正在这样出神,房门轻响,有人走了进来。她暗暗叹了口气,知道那是新郎送走了宾客,回房来了。

    他缓步走到她跟前,揭开了那一方红绸。

    她不抬头,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因为懒得看。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心特累。

    但或许是此间独有的风俗:新娘的腰带上系着一面小镜子,还是成像很清晰的那种,此时镜面正护在她两手之间,从镜面上,她到底还是看到了他的面影。她觉得他挺眼熟的,好像曾经常见,却想不起相见是在何处。

    于是她抬起头来,仔细打量了他一下。他有些腼腆地施了一礼。然后又是两厢无言。

    “郎君总站着,累不累呀,”她总算找到一句话,“要不要丛儿去搬个凳子来给你坐?”

    他更腼腆了,连连摆手,“不不,不需如此劳烦,天晚了,还是歇息吧——”他有些犹豫着,像是想要执起她的手,“啪嗒”,一大滴水却从天而降,从两人尚未触及的指尖之间落了下去。他们一起抬头,“好像是外面下雨,房顶漏了。”她反应比较快,先判断出了问题的所在。

    “哦,”他顿时收回手去,又施了一礼,满面忧闷之色,“元某官卑职小,新房尚且鄙陋至此,连累佳人受罪了。实在惭愧!”

    说完他就大步离去。一忽儿功夫,她推开窗扇,看到雨幕里移动着一盏忽明忽灭的灯笼,那是他披着一件蓑衣,带领一个家仆搬着梯子用具,绕到房后去了。再一会儿,就能听到有人上房走动,头顶的屋瓦和草席被掀开。她端了一只木盆来,摆在地上接水,自己躲在一旁,仰脸望着。屋顶现在被打开了一个不小的缺口,其上约略可见他专注的、挂着雨水的脸。人都用“仿若谪仙”来称许一个人风姿卓绝;但要是满手粘着泥浆、冒雨修房顶的谪仙呢?她摇了摇头,唉,怎么什么样的景况都让她给见着了。

    还记得上辈子看小说,大部分男主的设定都是颜值逆天、富可敌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只有一次碰到一位作者品味独特,塑造了一个男主那叫一个穷啊。现在见识了元稹,她可算体会到什么叫真没钱了——他满打满算就那么一点俸禄,维持生计尚且拮据,她从娘家带来几个仆婢,跟着她连吃饭都成问题。想来想去,她还是把他们都遣返回了韦府,挽起袖子自己应对起了诸般家事。本来么,小小一个家,也没什么大事,每天洗洗涮涮、烹饪洒扫,种瓜点豆、养花弄草,她还是能做得来的。

    然而有一天,灶突然坏了,怎么也生不起火。

    郎君当班去了,帮不上忙——即便他在,也帮不上忙,事实证明他的动手能力极差,那一次夜雨修房,纯粹是他为争一口气,其实修出来的效果比不修还漏,事后还是另请了工匠才把屋顶的窟窿补好的。

    那么好吧,她决定靠自己——上辈子鼓捣电路都不在话下,技术含量这么一点点的炉灶还能难住她吗?检查了半天,疏通了烟囱,她感叹当初垒灶的人是跟谁有仇还是怎的,为什么非要把灶台垒成这样偏安一隅的式样,搞得她想探头进去查看一下都这么难。风箱也有问题,有些部件该换了,她想起小丫鬟春英在的时候,常去街角的一个小货摊买东西,那里好像什么都有,她便也带上银钱,出了门直奔街角而去。

    摊主是个热情爽朗的大哥,不仅卖货,还主动帮她讲解风箱的构造和修理技法。她正在专心与之探讨,身后却听得马蹄哒哒,有人翻身下了马,携带一股强低气压走到她身边。她侧脸过去,看到的是一个表情非常不明朗的元稹。“郎君,你回来啦?”她送他一个微笑,心想他这是哪根筋又抽了。果然,他一路极力隐忍,进了家门,刚一将她从马上扶下,就立刻无比沉痛地开了口:“为夫不才,委屈娘子了!”

    “郎君这是如何说起呢?”她已经猜透了他的心思,却还是想劝劝他,便开解地说,“丛儿在家盘灶,乐在其中,委屈何来?”

    虽然背上没有扛着荆条,他的表情却已经无限接近于负荆请罪,“就是因为眼看着你盘灶,我才深感内疚!吏部侍郎的千金,嫁与我元稹,无有锦衣玉食,不得风雅悠游,唯有时时操劳柴米事,处处遭逢人生苦。当初承蒙岳父赏识,托付爱女,我却始终仕宦不力,无缘显达,尽日蹉跎,拖累了你。上次乐天兄突然来访,家里连招待的东西都没有,还得让你拔下金簪给我去置换酒菜。平日里家中吃的都是粗茶淡饭,甚至榆荚野蔌;为了积攒引火柴,秋天树木落了叶子,你都要细细扫拢收藏……每每想起这些,为夫简直是无地自容、羞愧难当、心内泣血、百结愁肠——”

    听着他这样难为情的告白,韦丛真感觉自己嫁的是一头灰太狼,每天回到家就是苦着脸汇报:“老婆,我今天又没抓到羊……”

    但她其实真没觉得有什么。古代的生活在她来说不是负担。空气里没有PM2.5,每天劳动一下,吃的是健康饮食,她觉得相当养生。至于金簪子什么的,她从小就对这种黄澄澄的金属没有特别的兴趣,拿去换吃的来,不是更实惠吗?

    然而她始终无法让他理解这样的想法。他也只能始终按照他的价值标准去苦苦奋斗。但是据她来看,娶了她以后,他好像是越来越倒霉了——明明有个词叫“宦海沉浮”,他却只有沉,没有浮,有一年甚至还被对头派来的一群太监在驿馆打得站不起来。那一天她在河边捣衣,乍然听到这个消息,提起捣衣棒就去了丞相府。是的,那个本不应该出现在此时此境的杜牧,匪夷所思地平步青云,成了丞相,且在朋党之争中坚定地站在元稹的对立面,每次元稹有麻烦,背后都一定是这位杜丞相在授意。

    那时候她的父亲已经去世了,曾经的尊贵和地位都日渐淡去。她徒步穿过小半个长安城,快要天黑才赶到承天门东街上宏伟的相府。站在朱漆大门前的她,显得十分渺小。天又不好,下起了凉雨,并有越来越大的势头。她的身板不受控制地在抖,却还是沉下一口气踏过石阶,举起捣衣棒,照着门扇就是用力一捶。

    “谁啊!”门房里传来惊疑的呵斥,有家丁出来查看情况,“你什么人啊!跑来撒野。打坏了东西你赔得起吗!”然后他的腔调突然收敛许多,对着她身后问候了一句,“大人,您回来了……”

    一把黑纸伞举到她余光所及的地方,撑伞的人还是一袭黑衣,七年前的一树芳华下,他曾经问过她一句话:“姑娘可是在葬花?”

    但现在的她想不起那一幕了,现在的她,所思所想的只有一个生死未卜的人。手中的捣衣棒攥得更紧,她垂下眼帘问:“打坏了门要赔,打坏了人不赔吗?我家郎君元微之,若不能活着回来,就麻烦杜大人换一扇门、再赔他和我两口薄棺吧。”话毕,手起棒落,重重三下擂在门上,橡木的捣衣棒生生碎成了几段。一向温静的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只觉得平生悲憾莫过此刻。

    然而她得到的回答只有淡漠的一句,“夫人请自重——好好一个闺秀,嫁了元稹,怎就成了如此模样。”黑纸伞随即飘然而去。还留在她面前的,只剩下打开又紧闭的大门。

    雨水落进眼里,忽而又不落了,眼里流出来的都成了泪水,因为她看到头上又撑来一把伞,破破的,是家里常用的那一把。

    “丛儿,我来了。”她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侧过脸去看到一个挂彩的元稹。

    “你说你,跑来这里做什么,”他困难地说,“我这不是回来了么。先前你出门才半个时辰,我就到家了。借了头驴来追你,还是晚了几步。你吃苦了。”

    她看到他身后是一头大耳朵小毛驴,旁边树下还另有一匹高头大马,应该是相府的坐骑,不知怎么竟被它的相爷主人忘在了门外。它正嫌弃地打着响鼻,挪着步子,避开那头也想凑到树下避雨的小驴。

    “你才是呢,到了家为什么不好好歇着,跑这么远出来做什么,”她着急地责备他。

    “我没事,”他特意轻描淡写地说,“你别听人乱传。只是三两个宦官寻衅,抽了我几鞭子,我还了他们几拳而已。不过有了这次的事情,我可能又难脱贬谪了,估计要去岭南了吧。”

    “贬就贬,又不是没贬过。我们干脆和你一起去,”她挽住他,两个人互相搀扶着去牵驴,重重雨幕之下,还飘来她的话音,“岭南荔枝多,咱们全家正好一起去吃荔枝……”

    时年她正是二十七岁,按说寿数将尽了。但是她自觉健康尚可,没有明显感觉到要辞世的迹象。而且事到如今,她也舍不得走,家里有个才五岁多的女儿保保,如果她这个娘没了,孩子怎么办?孩子他爹生活能力那么不强,面对家事糊里糊涂的,怎么照顾得好小姑娘?

    “不行,我得多活几年,”她想,怎么也得撑到女儿长大一点、懂事一点,能料理生活了再说。最好还能再活长一点,看到女儿出嫁,再帮着带带外孙什么的,然后她就真的可以放心离去了。

    不过这个目标只算完成了一小半——她又活了七年,在保保十三岁的时候,她终于一病不起、驾鹤西归。其实也没有马上西归,不知怎么回事,她明明已经入了土,魂魄却还能忽忽悠悠地飘回家。

    她能看到家中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她过世后还没出七七四十九天,元稹就时来运转,连升三级。他和女儿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可他并没有因此多么高兴。一个宁静的黄昏,透明的她看见他坐在书房里,桌上铺着一张白纸,旁边是一壶茶,一只杯,还有笔墨。他一动不动地坐了好久,然后提起笔,却蘸进了茶杯里,他意识到不对,摇了摇头。

    她忽然想,他不会是要写诗吧。那些《遣悲怀》,是怎么写的来着?

    他蘸好了墨,便在纸上给了她答案。她见他逐字写道:

    闲坐悲君亦自悲,

    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

    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

    他生缘会更难期。

    唯将终夜长开眼,

    报答平生未展眉。

    “搞得这么郑重做什么啊,”她擦了擦眼睛,“你哪里看到我一辈子都愁眉不展啦?其实我大多数时候的眉头都还是很展的。倒是你,将来桃花运一箩筐,又是安仙嫔,又是裴淑,又是薛涛,又是刘采春,哪还有功夫‘终夜长开眼’啊。”

    他当然是什么也听不到的,现下却不知为什么微笑着摇了摇头。

    一阵小风从窗口吹来,她便觉得自己像轻烟似的散去了。时间的长流在飞速掠过,她很想从中再看他和女儿几眼,却只瞥见一个片段:他坐在一处陌生的轩馆里,在场的除了一个同僚模样的人,还有一位姿容昳丽的女子。几人举酒欲饮,一只黑乎乎的八哥鸟突然从敞开的门口飞进来,绕着他一边扑翅,一边学舌道:“爹!保保喊你回家吃饭!清蒸茄子,凉拌苜蓿,韭菜蛋花汤!”那是女儿养的宠物鸟墨墨,她认出了它,并很欣慰地想,看来保保已经能在家里主持大局了,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然后她就仿佛沉入了漆黑的梦乡,再醒来时,她很不习惯地看着周围的布置,发现自己是躺在医院里的,床头柜上还摆着自己每天上班携带的那只手提包。

    正在查房的医生带着几名护士围上来,“你醒了啊,丛小姐,恭喜你!你已经昏迷三天三夜了。那天你倒在地铁里,多亏一位见义勇为的先生对你及时施救,又是人工呼吸,又是心肺复苏,才把你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当时他拨打了120,可是地铁里的电梯不知怎么全部故障了,他为了送你抵达急救车,用公主抱的方式抱着你一路跑上几百级楼梯,才出了十号线,又经过好长的一段中转,才到了五号线,然后再赶往四号线、二号线,终于在冲出一号线的时候迎上了医护人员送来的担架。你的状况现在已经基本稳定了,他这几天却有点虚脱,一直在你旁边床位打点滴——呃,他现在没在,可能去洗手间了,一会儿就回来。”

    正说到这时,门开了,一个再熟悉不过的身影走了进来,医生很高兴地介绍:“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丛小姐,这位就是你的救命恩人,元先生。”

    “微之?郎君?”她忍不住轻念了两声,还好没人听到,否则她就真的可以从这里直接被送去安定医院了。

    他过来和她握手,很明显欣喜于她的苏醒。

    “那个,谢谢你啊,”她看着他,仍然很迷惘,“敢问贵姓?刚才医生讲了一下,我没听清楚……”

    “我姓元,‘唐宋元明清’的‘元’,单名‘潇’,‘潇潇暮雨’的‘潇’。”

    “哦,”她有点怔愣,“元潇,好名字……”

     “我们还要去别处查房,你们两个慢慢聊,”医生和护士们适时地离开了,病房里一下安静了许多。

    “嗯,我叫丛薇,‘依依中国风’的编辑。”她思忖着开了口,“这次你救我,医药费都还是你垫的吧,能不能麻烦把联系方式给我,我把钱还你……都说大恩不言谢,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她努力想了又想,“对了,你爱不爱写古风的稿子?尽管砸给我吧,我帮你推荐到我们公众号……”

    他坐在他的病床上,看着她急得脸红红的样子,有点发笑,慢悠悠地说:“其实在古代,事情会简单很多,那时候女孩子对于救命恩人,一般都是以身相许……”

    丛薇的表情僵住了,看着他的眼神完全成了“原来你竟是这种登徒子。”

    他的眉毛扬了扬,“开个玩笑——我是不是冒昧了?抱歉抱歉,工程狮一头,总是特别没有人文内涵,说话常煞风景。”

    “还好啦,不知者不罪嘛,”她稍稍松了一口气,“你是工程师啊?”

    他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们公司就在你们编辑部隔壁,我们在同一层办公楼上班,坐同一线地铁,我早就看到过你。”

    “啊?我怎么不知道?”她很惊奇。

    “可能我比较高,站得高看得远吧,所以在人群中我看得到你,你却没注意我。”

    她认真思索这句话的逻辑性,他又在那边继续报料,“关键是你有时候和周围人不太一样,就被我发现了——一般人坐地铁都看手机,你有一次却在角落里捧一本书看,还是特别旧版的那种《纳兰词》。”

    她没想到连这种事情都会有人留意,他的话却还没讲完,“其实要论深情,纳兰容若固然了得,但是我推荐你,下次有时间还是要看看这一本,中华书局的、校勘很精准——”他伸手去墙上挂钩摘下挎包,从里面掏出一本《元稹集》。

    她一下就悲从中来,侧过脸去摆了摆手,“这个啊,私下看看还行,拿去地铁可不适合。看《纳兰词》,感动归感动,面部还可以保持相对平静;看元稹,会哭成狗,在公共场合那样会很吓人的。”

    “哦,”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副眼镜戴上,认真地看了看她,“那我们就私底下讨论这部书,你是学文科的吧,一定有很多见地,余生都想请你指教。”

    她觉得他又说错话了。“余生都请你指教”这个说法不是用在这种语境里的,也不是用来表达虚心好学之意的。但看在他是救命恩人的份上,她还是点了点头说好。

    结果,他的余生就真的都托给她指教了。

    他们的外孙长大以后,有一天非常不解地问:“外公,您这种枯燥无味的工科男当年是怎么骗到兰心蕙质的外婆的,真的只是凭一本《元稹集》吗?”

    他点了点头,而后又摇了摇头,似乎有很多故事要说,最终却还是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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