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今有所属:见(xiàn)素抱朴,少私寡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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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去除聪明与才智,人民可以获得百倍的好处;去除人德与义行,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去除技巧与利益,盗贼就不会出现。这三方面是用来文饰的,不足以治理天下。所以要让人民有所依归:表现单纯、保持朴实、减少私心、降低欲望。
解读
本章如果不去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就会有望文生义之弊。老子是历史上崇尚自然,大道至简,无为而为的圣者,为什么会提出与道相悖的主张呢,此处情不自禁让人萌生疑惑。
圣明和智识,是好的才能;仁义,是好的行为;巧妙有利,是好的功能。而老子直接说要弃绝它们,连做肤浅的纹饰都不够格,只会让人们没有归属。
通过上面三者见不到也得不到我们提倡它们所要达到的目标,所以说这三者做肤浅的纹饰都不够格,人还要有另外的真正需要归属的东西,那就是简单、自然、少有所欲。
在末学看来,老子提出的去圣智、去仁义、去巧利是一种抛砖引玉的手法。因为对“大道”而言,像以上说的智慧、仁义、善巧,只不过是肤浅的现象而已。而真正归属于“道”的本质就是:单纯、自然、朴实、无分别。故道法自然,一切本自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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