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的赋税主要由土地税和人头税两种,其中土地税要收取土地上收获物的三分之二。除粮食以外,每顷田还要收饲料三石,柴草二石。一律按授予你的田的数量征收,不管你实际耕种不耕种。
2、秦的役名目繁多,主要可分为兵役和力役两种。
3、成年男子需服兵役两年,一年在京师担任卫士、一年在本郡根据需要担任材官(步兵)、骑士或楼船士(水兵)。
4、每人每年必须累计戍边三日。应征者自备衣服费用。
5、力役更是繁苛。首先每个成年男子每年要在地方政府担负各种杂役一个月。其次是要担任输送粮食和其他军需物资的运输服务。再次是担任“作”、“事”,即各类土木工程和其他杂役。除此以外,还有各种临时征派的徭役。
6、秦治下,连残疾人都必须服役。
7、有爵位者,五十六岁可免役,无爵位者六十岁免役。
8、为了保证兵役、力役和赋税的征发,秦很早就实行了严格的户籍和傅籍制度。人口迁移,要办理称为“更籍”的手续。
9、如果后世对秦的评价可能还有夸大,秦朝臣子在朝廷上小心翼翼地劝谏应该比较可靠。李斯、冯去疾等都曾劝谏二世: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
10、秦律有两大特点:轻罪重罚、繁密苛酷。
11、商鞅制定的法律还比较简约,只有六个专篇,基本承袭自魏国。到秦始皇时,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上所载律名已有二十余项,且仍然不是全部。(二世时,赵高另有一次修改,变得更加严苛)
12、除律之外,还有补充的“令”,以及以典型案例作为判决依据的“廷行事”。
13、秦律的严酷还体现在“连坐法”,一人犯罪,不仅罪及妻儿家室,还罪及邻里。
14、秦的死刑见诸秦简的有四种:戮(先加以侮辱再杀)、弃市(刑人于市)、磔(凌迟处死于市)、定杀(对麻风病之类的患者或罪犯抛入水中淹死)。见诸史籍记载的还有:族、夷三族、枭首、车裂、腰斩、体解、囊扑、剖腹、蒺藜、镬烹等等。
15、次于死刑的有肉刑:如宫刑(男女皆有)、濞刑(割去鼻子)、墨刑等。
16、再次则有大量徒刑:如城旦舂(男子筑城、女子舂米)、鬼薪白粲(打柴择米)、隶臣妾(到官家当奴仆)等,徒刑往往和肉刑一起使用。
17、除此还有笞刑、髡、耐(剃发)、迁(类似流放)、赀(罚款罚徭)、谇(当众斥骂)等。
18、严密的法令、酷烈的刑罚,使秦的刑徒时常保持在人口总数的5%左右,整个国家变成了一座大监狱。当陈胜起事攻打范阳时,有人就对范阳令说:秦法重,足下为范阳令十年,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可见一斑。
(以上除少数外,皆整理自前几日刚刚去世的史学家安作璋先生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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