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修行成菩萨道后,要度化世人,就要分别对待,依人施法,不可统而化之,否则就不能达到普度众生的目的,更不能体现众生平等的理念。而众生得道后,悟得本体全空,众相非相,也就没有什么众生。对于教导修行者如何认识事物,也是要分门别类,从繁到简,从有到无的进行层层引导,不能一讲就说到无,说到空,那对于悟性不高的修行者来说还是很难懂得,就像你告诉修行者将一个物体一层层的捭下去,捭到原子,再捭下去至到归零,这是认识事物的方法,也是学道日损的道理,修行者可能会慢慢明白一样。
佛祖如来讲完传道授法之方式后,又对般若波罗蜜进行了说明与修饰,本来般若波罗蜜是无相无形的无为法,是不能成语成文,但是为了便于菩萨们传道授法,还是对其进行了装饰,佛祖说般若波罗密是真理之语、真实之语、如愿之语、不骗人之语、无另说之语。所以我们信之、听之、修之、行之、诚之,修行者必须信奉此经,刻苦修行,勿有二心。
世间法度,无论是国家大法,行业法规,还是企业规章制度,家规家法,都是依据现实情况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定,要通过系列手段程序而实现之。世间法是执行法,有主体与客体之分,世间法,是有相有形的,是可成语成文的。但般若大法却不同于世间法,虽然出世间法,不离世间法。般若大法就像“道”一样,贯穿于世间万事,通过潜化渗透而命定事物,决定着事物的成与败,生与死。般若大法是修行法,修行法的主客体都是自己。
佛祖如来对须菩提说道:“须菩提!如来我,所得般若之法,与世间诸法不同。世间诸法,不著这边,就著那边。我所说的般若之法真如无相,是无实。自性具足,是无虚。”佛祖如来还是用“著相”来分别世间诸法与般若大法。世间诸法是德,般若大法是道,之间还是道与德的关系,此种关系我们解说过多次,可以向上寻阅。通俗的讲,般若法如水,世间法如杯,世间法是般若法在世间的成形物,般若法是世间法的遵循精神。
佛祖如来讲完般若之法的精妙后,又讲了菩萨对法的态度与用法的原则。佛祖如来又说道:“须菩提!若菩萨,心著于法,而行布施,则四相未除,如入黑暗房中,昏暗蔽塞,则一无所见。若菩萨,心不著于法,而行布施,则可打开金刚之眼,燃著般若之灯,性光四照,洞澈真空,可了一切之境,见种种之色。”还是离相可住菩提心,破相可降妄念心的妙用,这是修行的原则,也是传道授法的方法,其本身就佛法的一部份。《金刚经》及凡为经典者,修行的法理、修行的方法、修行的原则、修成的标准凝结为一句话。如离相可住菩提心,破相可降妄念心,对于修得菩萨道的菩萨来说,一样适用,菩萨如要心中常住菩萨道,就要离相,离法相,不能有已得“法佛”之念,有此念相,就是住了法相,这就违背了离相修行的原则,远离了修行的法理,破坏了修行的方法,自然就达不到修成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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