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长湖路一家火锅店吃饭,偶遇几年不见的小吉,那时他在火炬路开间酒吧,我经常去那喝点小酒,搬家后再也没去光顾那里。
留着长发的小吉,笑容可掬,很能喝酒。一次,跟他喝了烈焰,他连喝了三杯,面不改色,烈焰这酒,名付其实,喝到嘴里吞下,从哪到哪都了然明白。我从不敢和他拼酒,小吉说,他每天都要喝酒,无酒不欢。
今晚与他偶遇,问他还喝不喝酒,他立即从斜背的挎包里拿岀两瓶二锅头,要请我喝,他说,他的生命里已经融进了酒,不得不喝。问他喝完酒去哪,他说去k歌,然后宵夜,每晚如是。四十多岁的男人,可以这样自由,真让人羡慕,他说,习惯了。
我这时候想起了火炬路那间酒吧,那时有个伙计告诉过我,小吉谈过一个大学的女朋友,那女孩毕业后就跟一个老板去广州了。
这么多年,看到他恒久的笑脸,我差点忘了他的故事。
这一夜,我们在长湖路的火锅店外分手,我突然明白了他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
痴迷地喝酒的人,总有一个苍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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