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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议会和法国三级议会的不同

英国议会和法国三级议会的不同

作者: 黑空夜刃 | 来源:发表于2021-08-22 12:50 被阅读0次

    首先是二者形成背景的不同,英国“失地王”约翰统治时期(1199—1216在位)利用其父建立的强大王权任意胡为,侵犯了封建贵族的利益。譬如,任意没收附庸的领地,干涉领主法庭的审判权力,为了筹措对法战争费用,加征额外捐税,例如盾牌钱从1154年至1199年增加了11倍,使过去一向支持国王的骑士和市民都倒向了诸侯。教会也因国王干涉其选举、增加税收而站在诸侯一边。因此,国王的权力过度干涉引起的不满是英国议会制出现的缘由。

    而法国议会则起源于王室大会议,即国王与其直属附庸之间以权利和义务组成的政治组织。11世纪以前王权衰微,封建主实力强大,藐视王权,拒绝参加王室大会议。11世纪以后王权依靠市民阶层的支持,开始强大,封建主才逐渐回到王室大会议。许多自治城市成为国王的附庸,也派代表参加王室大会议。但地位没有固定。直至1302年三级会议才正式形成。可见,法国三级议会的出于国王对地方的控制,是加强王权的手段。前者是国王权力过大,后者是权力受到一定限制。

    然后是目的不同,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年在位)为筹措经费对威尔士、苏格兰和法国开战而开启1295年议会。出席人有教会人员、伯爵以及城市代表,代表了三种不同社会阶层。1295年的议会被称为“模范议会”,它标志着英国封建等级君主制的形成。而且在之后,议会成为限制王权的重要机构。

    法国第一次议会(1302年)目的反对教宗,与会者主要是教会贵族、世俗贵族和市民,商议捐献,解决财政困境等问题。第三次(1308年),则是为了取缔圣殿骑士团,扫清阻碍王权的障碍。英国议会目的是为了削落王权以及便利统治与获取地方的支持,法国议会的目的则主要是一步一步加强王权。

    主要职能方面,法国国王决定会议是否召开,支持王权;会议与国王协议可实现一些有关司法、行政方面改革要求;三级会议主要职能是批准新税,王权不受三级会议的控制。反映出法国的政权形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即封建等级代表君主制,简称等级制君主制,市民地位的提升。百年战争时期(1357年),法国王太子颁布“三月敕令”,三级会议定期召开,三级会议获得批税权和监督政府等权力,三级会议权力由此达到顶峰。但是由于百年战争期间,法国战事不利,国王成为民族精神的化身。1439年,三级会议决定,国王可以不经三级会议的批准而征收新税。百年战争胜利后,法国王权进一步强化,三级会议在政治中作用逐渐被削弱。几年甚至几十年才召开一次。1614年停止召开,直至1789年,法国专制危机,路易十六才再次召开。导致的结果,三级会议被终止。

    可见,法国议会无法抑制王权。

    英国上院,即贵族院,由教俗封建主组成,有权进谏国王,批准税收和制定法律,审理重要司法案件,纠正下级法庭的错误;下院,即平民院,由骑士和市民组成的代表组成,13世纪很少召开,1399年定期召开,取得了投票决定税收和批准法律的权利。1376年议会两院一度获得对大臣的弹劾权。而是国王政府的某个部门。国王和议会的关系是张力的关系,既合作又冲突,合作是主流。英国议会权力较大,足以抑制王权。

       英国和法国因为国情不同,民族背景不同,因而虽都是议会,但职能相差甚远,虽在历史上起起落落,但中世纪的议会制探索,都为资本主义议会制的建立提供了借鉴,都是中世纪历史上伟大的政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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