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苦所因,贪欲为本;若灭贪欲,无所依止。──法华经卷二·譬喻品
贪欲如火,烧坏自身,也烧坏自身所经过的一切。各种痛苦烦恼的根源是贪欲,贪欲一旦生起,无明业火也就升起,如果把贪欲的问题解决,就等于拔除了苦果根源。可见“贪”是众生众苦之本,若不先治此病,便永远在苦海中浮沉。
须知:“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看清实相无相也就少缺贪欲烦恼了。
真正的修行不是遇见佛,而是遇见自己,也就是发现自己的觉性,和本来的自己照面,合二为一。佛性人人本具,就是这个灵明本有,不假外求。世人不会不觉,就在欲海中沉浮,脱不了烦恼纠缠。
我执愈大,快乐愈少。“我”愈小,快乐愈大。身上贴了福膘,穿上华服,戴上金银,住上高广大屋,那个我其实并没变,反而被遮障更多,而更不得寻到本来。
要想除去烦恼,就要祛除遮障;要除去遮障,就要祛除贪欲;要除去贪欲,就要如理如法修去。
其实修也不是修,理需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尽;生因识有,灭从色除。
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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