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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的国家福利体系:从摇篮到坟墓,保障性住房和公墓都免费

古代中国的国家福利体系:从摇篮到坟墓,保障性住房和公墓都免费

作者: 今古漫谈 | 来源:发表于2017-05-21 21:18 被阅读232次

    提到“福利国家”,人民往往首先想到欧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据说那里监狱里的囚犯生活都比咱大多数自由之身的平民百姓好。什么一日三餐、葷素搭配、娱乐运动、起居有常、清心寡欲、身体康健······以至于犯了事判个一百多年、几百年徒刑也无所谓。

    其实,国家福利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中国很早就出现了。从西周开始,就有行侠仗义、疏财济贫、助孤扶残、尊老爱幼的传统和记载。中国古代的开仓放粮、赈济灾民也不鲜见于史书。《周礼·地官司徒》中的“保息”政策,可能是中国最早的社会福利政策。“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

    不过在宋代之前,国家福利并未实现体系化,多为临时性救济,带有备荒赈灾性质。到了宋代,虽然国土面积不如汉唐,但宋朝经济发达,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国民生产总值最高时占全世界的百分之八十。雄厚的经济基础为宋代建立了一套覆盖面极广的福利救济体系。救济的对象涵盖了孤寡老人、残疾人、乞丐、弃婴、孤儿、贫困人口等群体,提供的福利覆盖了国民“生有所育、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死有所葬”等层面,可谓“从摇篮到坟墓”均有国家救济。

    宋代的“摇篮”福利可以分为补救性救济与预防性救济两大类。预防性救济是指国家在发现贫家妇女怀孕之后,给她们提供生活补贴,以免穷困人家因养不起孩子而溺婴、弃婴。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高宗下诏在全国推行“胎养助产令”,诏曰:“禁贫民不举子,有不能育婴者,给钱养之。”具体做法是,每一家贫困户发钱4000文。南宋的州县还设有“举子仓”,即由地方政府向贫家产妇发放救济粮,一般标准是“遇民户生产,人给米一石”。举子仓的仓本来自国家常平仓、官田收入及富人的捐赠。

    补救性救济则是指国家设立福利机构,收养、赈济弃婴与孤儿。北宋时,主要由综合性福利机构如“福田院”负责收养京师汴梁的“老幼废疾”。北宋政府在首都开封设了四家“福田院”,每家福田院都有几百间住房,凡是逃荒入京的流民、赤贫破家的市民、无人奉养的老人,都有资格在里面居住,不管住多长时间都免费。不光住免费,吃也免费,政府供应一日三餐。“广惠仓”负责赈济各州县的“老幼贫乏不能自存者”。从哲宗朝开始,朝廷在全国施行“居养法”,各地设立“居养院”,收养无法自存之民,遇有被遗弃婴儿、孤儿,也送入附近居养院养育。

    南宋时,又发展出专门的儿童福利院,如“散收养遗弃小儿钱米所”、“婴儿局”、“慈幼庄”、“慈幼局”“及幼局”等。名称虽异,功能则差不多,效果很好。据元人的回忆,“宋京畿各郡门有慈幼局……故遇岁侵,贫家子女多入慈幼局。是以道无抛弃之子女。”

    宋代不但有儿童福利院,还有敬老院。宋代收养贫困老人的福利机构也包括综合性机构与专门的养老福利机构,“安老坊”“安怀坊”“安济院”都是收养“老而无归”的养老院,“福田院”“居养院”“养济院”等综合性福利机构也收养孤寡老人、流浪乞丐、残疾人士、贫困人口等。

    按宋人的界定,60岁以上为老人,可享有进入福利机构养老的权利,国家给他们的养济标准一般为每人每日一升米,10文钱。对80岁以上的居养老人,政府还有额外补助,另给大米及柴钱。90岁以上老人每日有酱菜钱20文,夏天给布衣,冬季给棉衣。

    现在来看看宋人医疗方面的福利。宋代收养、治疗孤苦贫困病人的专门机构主要是“安济坊”。北宋崇宁年间,朝廷下诏全国各路遍置安济坊,颁发“安济法”,要求凡户数达到千户以上的城寨,均要设立安济坊,凡境内有病卧无依之人,均可送入安济坊收治。安济坊“宜以病人轻重而异室处之,以防渐染。又作厨舍,以为汤药饮食人宿舍。”即实行病人隔离制,并提供汤药、伙食。此外,另有专门收治患病旅客的机构“安乐庐”。政府还要求旅店如发现病人,不得将其赶走,而应就近请大夫治疗,然后报告官府,报销医药费。

    宋代还设有“药局”“施药局”,类似于今日的平价门诊部,药局只“收本钱不取息”。有时候,药局也向贫困人家免费发放药物。宋人吴自牧记述道,南宋时,“民有疾病,州府置施药局于戒子桥西,委官监督,依方修制丸散咀,来者诊视,详其病源,给药医治,朝家(朝廷)拨钱一十万贯下局。”

    最后来看看“坟墓”即“死”的福利。宋代之前,历代也有设义冢助葬贫民、流民之举,但制度化的福利性公墓体系则是在宋代才形成的,此即“漏泽园”制度。漏泽园先是设于京师汴梁,北宋真宗年间,朝廷在“京畿近郊佛寺买地,以瘗死之无主者。后来的整个南宋时期,各地普遍都设立了这种福利性公墓。

    至于季节性、临时性、赈灾性的例行救济,比如“雪降则有雪寒钱,久雨久晴则又有赈恤钱米”,也是“每岁常例”。大概可以说,宋代在制度设置上已经有了几分“福利国家”的气象。

    那么宋代政府维持这么一个庞大福利体系的经费从哪里来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也挺让人感叹。大致而言,宋代官办福利的费用,除了部分来自赋税之外,还有几个来源:“内藏钱”,即皇室经费(在古代,皇室的经费与政府的财政是分开的,原则上皇室不能随意向政府伸手要钱);公田的收入;常平仓的利息钱米;国营商业机构的收入,如官设货栈的租金收入。宋代有着相当发达的“国企”,“国企”红利用于国民福利,天经地义。另外南宋时

    国家也极力鼓励民间互助来提供涵盖面更广阔的社会福利事业,也有一些官员自掏腰包办福利。如“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范仲淹创办的范氏义庄,通过范仲淹等族人捐献的公田收取的田租,为全族人提供每日白米一升、冬衣一匹、嫁娶丧葬补助、基础教育的学费、升学考试的路费等服务。范氏义庄延续了五个朝代,从1049到1949年整整900年,受到历代多位皇帝的表彰,成为古代乡里慈善的楷模。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是最底层的农民出生,从小受苦,知道穷人没饭吃、没房住的滋味。所以他做了皇帝之后,要求手底下的官员,一定要让全国所有没饭吃的人都能填饱肚子,所有没房住的人都能住上自己的房子。

    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朱元璋给南京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让他们找一块空闲土地,盖260间瓦房,供没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一个月后,他又给上海(当时叫华亭县)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让他们对宋朝留下来的居养院进行翻修,修好后让没有住房的上海人居住。

    这两道旨意下发之后,南京和上海的地方官很快地执行了,朱元璋很高兴,认为试点成功,在当年年底,又给中央的官员下了一道旨意:“令天下郡县访穷民,无告者,月给以衣食,无依者,给以屋舍。”意思是没饭吃的,国家给饭食;没衣服穿的,国家给衣服;没房子住的,国家给房子。

    全国各地都得这么做。地方官府没有那样的财力,于是都来找朱元璋解释诉苦。朱元璋自然知道救济需要金钱粮食的支持,不过他还是说:你们在我手底下当官,就应该体会我的心情。我是皇帝,我怎么愿意让我的老百姓没饭吃、没房住,不能得到国家的庇护呢?

    朱元璋的要求有点高了,不过他的理想是好的。中国古代那么多皇帝,他是第一个逼着官员在全国范围内给穷人盖房的皇帝,也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唯一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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