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本文并非为“丑书 ”辩护,本人也并非书家,顶多是个爱好者。但理归理,事归事,若是真“丑”,任谁如何粉饰漂白也变不成“美”,而你认为的丑有时并非真的“丑”。
现在社会上对有的书法艺术创新探索的作品,轻易地下结论讽为”丑书”,进而加以嘲笑、讥谕。谁也不会主张毫无传承的所谓创新,但确有相当一部分被讽为“丑书”的作品,是因为评者见的不多所致。有些“丑”作,其笔法源自于远古的“古书”,追求的就是这种拙朴和自然天趣的古意。
如果你有幸看到你口中揶揄的“丑书家”,曾经的“正”书作品———那是他的书法功底的真正体现———你就不会轻易地称其现在的创新作品为“丑书”了。所以说,如果没研究过,甚至见都没见过,自然就不能理解到其中的古意天趣,就会趋于媚俗之美。也正因为如此,后世有人认为赵孟頫的作品媚有余而俗,把欧阳询的楷书称为馆阁体,而他们都是大众认为的“美书”。
米芾初期也被称“丑”,王铎也曾忝列“丑”家行列,郑板桥的“糊涂”书同样为时人嘲讽过,甚至颜真卿大气磅礴的颜楷也被“丑”过……但他们都无一例外成为后世书家必研究的重要书派。
因为有探索创新,就必然突破了人们常规性的认识,尤其是在创新之初,很多人可能认识不到,或是体会不到,便会主观地认定其悖离了“祖”制,是为“丑”书。虽然,探索创新成功走出来的是少数,大多数创新者之探索,会云烟般飘过,难以在艺术的历史长河中留下明显痕迹。但这也不能抹杀他们曾经探索的贡献,哪怕是反面教材。当然,一切创新探索都应建立在深厚功底的基础上,而不是基本功不扎实的胡画乱涂。
不过,书法等艺术作品的欣赏,有浓厚的主观性。个人偏好便是明显例子。有的人就喜欢某种字体、某个书家,比如,本人就喜好王義之、颜真卿之行书,喜欧楷不太喜欢颜楷,也认可赵孟頫、欧阳询的字的确给人以美的享受。这也可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你认为的美,别人可能认为“美〞,也可能认为“俗”,你认为的“丑〞,在别人眼中可能恰恰就是“美〞。这当中没有谁对谁错,有时就仅仅是因偏好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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