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格的概念
性格是表现在人对现实稳定的态感和惯常的行为方式中的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即“做什么”和“怎么做”。
(一)性将的特点
1.对现实稳定的态度
2.惯常的行为方式
所谓惯常的行为方式就是区别于一时的,偶然的行为方式。稳定的态度和惯常的行为方式是统一的, 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其行为方式,而惯常的行为
方式又体现着人对现实的态度。
(二)性格的结构
人的性格是非常复杂的,具体包括性格的态度特征、性格的意志特征、性格的情绪特征和性格的理智特征。
1.性格的态度特征
表现在人对现实态度方面的特点。由以下三方面组成:
(1)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态度(集体主义、同情心、诚实、正直等);
(2)对工作和学习的态度(勤劳、有责任心,认真、创新性等);
(3)对自己的态度(谦虚、自信等)。
2.性格的意志特征
表现在人自觉调节自己行为方面的特点。由以下四方面组成:
(1)对行为目的的明确程度(冲动性、独立性、纪律性等);
(2)对行为的自觉控制水平(主动性、自制力等);
(3)在长期工作中表现出来的特征(恒心、坚韧性、顽固性等);
(4)在紧急或困难情况下表现出来的特征(勇敢、果断、镇定、顽强等)。
3.性格的情绪特征
表现在人受情绪影响的程度和情绪受意志控制的程度。由以下四方面组成:
(1)情绪的强度(是否易受感染及反应强度);
(2)情绪的稳定性(波动与否);
(3)情绪的持久性(持续时间长短);
(4)主动心境(愉快与否)。
4.情绪的理智特征
也称人的认知风格,表现在人的认识活动方面的特点。分别表现在四个方面:
(1)感知(观察的主动性、目的性、快速性及精确性);
(2)想象(想象的主动性和大胆性) ;
(3)记忆(记忆的主动性和自信程度);
(4)思维(思维的独立性、分析型还是综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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