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行之所至
凌晨四点钟,终于还是忍不住喉咙的干渴爬了起来。一时间所有的人都被喉咙叫醒,一群喝了酒说过疯话的人怎么不会被轻易叫起。我们大口大口吞着白水,好像只有这样才对的起自己的胃才对的起自己的心。昨晚青春就在一张不大不小的酒桌上震颤,觥筹交错,那声音好听的不行。喝之前一定要撞一下,碰一下,好像只有有了那样的撞击之后才能安心下肚,不然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天黑下来的时候,木炭在簌簌地烧着,细细的烟就扭着腰飘起来了。灯光微微弱弱的,但足以把几个人的背影照到地上,一二三四五六七,还有几只不知年岁的狗,不知忧愁的狗……一抬眼,北方的天空红了一片。大块大块的红晕就像被颜色洗过,不时被黑色的蝙蝠撕破,好像下一只再经过就算黎明。
喝酒就像是做爱,两瓶只算前戏,七八瓶下来足以强奸小脑。男人喜欢把酒色放在一起,好像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不可能的姑娘。一双眉眼,满目深情。毛豆就像是一个姑娘,花生则像极了男人。有人天生爱把它俩拼在一起,起名叫爱情。上帝给了他们不一样的口感,却给了他们相同的滋味。酒喝的多了,看什么都是爱情。可是那青椒和鱿鱼却不是爱情,他们只是在一起,但是他们不像,不会互相安慰,不会作临行告别,不会报之以歌。
如果想了解一个人最好的方法就是带他去喝酒,酒德即人品。那会是一个人最真挚的时候,说出的一字一句你都不容置喙。因为那样的句子会流泪,让人听了会伤心。好在我们还在最好的年纪,等到哪天有人到我面前劝酒,“喝!怎么看不起我?”我会说:“你怎么知道”诗人把那叫风骨,我把它叫作喝酒我是认真的。
一个人极目远眺,好像整个天地都是我的,穹顶之下,此间的我是自由的,可以什么都不用听不用看的。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拿出在现实社会羞于出手的浪漫,追求想要的生活。在这个围城里,出不去的不止我一人,所以我也甘心平淡的度过一些时间。一个人可以慢下来,静下来看周围的风景,这便是我理解范围内的清欢了。
没有了晴天里人的嘈闹,整个世界只剩下雨声,还有地上积水流向下水道的声音,积水把树影映在水里影影绰绰的,不是午夜,我便不能杜撰桂影斑驳一类的胡话了,澄澈空明总不为过。天色灰青的,不禁让我联想起老电影里的场景。这灰倒更给天添了些神秘,这灰是天的附庸,我便是这漫天雨水的附庸了。
远处的玉米熟了两季,花草也开落了多次,这样我才敢说我来这很久了。风小了,只剩下把树桠吹弯的气力,我想它从海边来,也不经意的沾染了大海一点宽容的品质。一棵树上挂了一个大大的喜鹊的窝巢,在风里摇晃。此时那树便成了摇篮,那风也吹变为一首绕口的安眠曲了。
我终于是受不了冷,人总是要学会对生活妥协的,我很喜欢书里对女人梨花带雨时的描写,却独独受不了自己半颗的眼泪。我还是不敢说来这很久了,无非只是换了个地方生活了一段时间而已,并没有什么作为。我很羡慕古龙,一手刀锋,一手酒色。可是一杯酒又添二两愁,你我始终都是追风筝的人。
想把那一刻定成永恒,一杯酒,一群老友了此残生。可是人总得有个理想,放在心里也有个奔头。可是一喝酒就想着流浪,活到上大学的年纪仍不知何为流浪,难道真的只是背着吉他离开北方。有时候觉得南方才有流浪,想着群芳把万山开遍,溪涧流满鱼行。可惜我不会作诗,忧郁的日子里只能唱歌。可惜我不会作画,忧郁的日子里只能自顾自的说话。可惜我不会弹吉他,忧郁的日子里只能等伤口自己结痂。选一个晴天或雨天,一念成诗,一落成画。我们大口大口喝着白水,青春就顺着脖颈一泻而下,直到把喉结喝的走了样。我像蚊子说着故事,一滴血换一个句子。故事肿了,凌晨四点钟没有海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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