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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我是个烂人 四 宠物,恃强凌弱8

我发现我是个烂人 四 宠物,恃强凌弱8

作者: Jasmoon | 来源:发表于2019-10-13 19:49 被阅读0次

    四 宠物,恃强凌弱8

    我对猫的喜爱度一直低于对狗的喜爱度,当年冬天,姥爷送我一只他在集市上买的小狗,我从未真的讨厌过它。它的毛色有些像墨儿,不过黑色部分散布在四肢上,看起来没怎么有规律。我愿意相信它是独特的,因此我想给它起个独特的名字,我太在意这一点,以至于到它死,我都没下决定用哪个名字。鉴于我总是以啧啧声呼唤它,现在我就称它为啧啧,至少这名字不算烂大街。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它都未曾伤害我,但它令我因为自己而难过。我的错导致了它的死,以后养宠物,我会先选狗,犯过的错不会再犯。它始终对我很好,不加最后那件事,我一直对它不错。

    如今一想起来,我仍觉得后悔:为什么给它洗冷水澡?我没必要那样做,虽然它不是特别干净,但它丝毫不难闻,况且当时它那么小,天那么冷。也许我就是烂到这种地步:它无可挑剔,我却毁了它,原因是它无可挑剔。我有病,嫌它无可挑剔得有些无聊,因为有些无聊所以无法拿它大作文章,于是用它的死亡为我的生命增添篇幅。我可以烧开水,给它洗温水澡,然而我没花一小会儿那样做。本来它乖巧地趴在我腿上睡意朦胧,我将温暖的它抱到寒冷的屋外,随后放进冰冻的小水池。我塞住小水池的排水口,接着开始压动压手柄,井头不断冒出地下冷水,渗着凉气的冷水连续扑到小水池里。啧啧那四片暖和的肉垫立刻被浸透了,它貌似还不知道接下去是什么情况,不过它出于本能一个劲往外爬。

    我一边继续打水,一边反复阻止它爬出来,冷水上涨着侵袭它更多的毛皮,它更急于爬出来。我觉得尽管在那一刻,它都没察觉我在伤害它,毕竟它的反抗不包括咬我或朝我大叫。因此洗澡过程很顺利,它站在坚硬的小水池里,鼻子略高于水面,泡在水里的毛缓缓漂动。我不确定它是否在颤抖,只顾着将它洗干净,于是用上香皂和毛刷,它看起来有点麻木......没想到它会死,仅想到它很冷。洗完后我拿毛巾将它包起来,擦去它身上大部分的水,随后用吹风机的热风烘它。它似乎并不享受,这令我略感不悦。我关掉吹风机并看了它一小会儿,它不怎么走动,可能饿了?我从厨房拿了点熟肉,它吃的时候不像以往欢快。

    我将它放进它用来睡觉和发呆的纸箱,之后我去看了会儿电视,再去看它时,它已经在躺着微微抽搐。我袖手旁观,十几分钟后,它不动了。其实在这时,它不一定已经死了,可我开始哀悼,没给它留任何希望——我将尚未变凉变僵的它放进垃圾桶,接着去将垃圾桶里的一切都倒进了垃圾箱。父母回家后,我告诉他们小狗死了,这次不在意他们是否会直言我对宠物做了什么,不担心他们大概会认为我是罪魁祸首。之前他们会将好食物喂给啧啧,此时得知它死了,他们看起来不怎么悲伤,只是有点诧异。对此,我没有太惊讶。“怎么死了?”母亲整理着钱包。“打了会儿哆嗦,然后死了。”我望着那个冬日阳光照不到的纸箱。“唉,养不住。”母亲撸起袖子,去厨房忙活起来。

    再养别的宠物时,我已经临近或步入成年。在各种情况下,我对一些宠物很好,对另一些则很坏,这使我更觉得自己是人而非神或魔。我至少接触过三种鸟,扑腾翅膀的它们在笼子里飞不起来。不久后,我打开笼门想放飞它们,燕子和鹦鹉很快飞了出去,死前十有八九都会自由。至于麻雀,其中一只要么比笨鸟还笨,要么比懒驴更懒,迟迟没有飞出笼子。我把它拿出来,它却开始挣扎得厉害,晚了。我将它放进透明塑料袋,接着裹紧它的小身体,围绕它的小身体将塑料袋圈起来。它很快成了“木乃伊”,空气进不去,它张着小嘴涨着小胸脯,徒增着水雾。生命力在消逝,我静静感受着,过了一会儿,它窒息而亡。

    根据脑海里姥爷杀鸡的模糊印象,我用剪刀将它肢解。先剪掉头、脚、翅膀、尾巴,初步使它看起来只是一块肉。那几乎跟剪指甲一样轻松,令我对它生前扑腾时身体没散架感到有点不可思议。我把剪掉的几部分扔进母亲做饭时常用的垃圾篮,用一片烂菜叶盖住。我不怕家人发现麻雀的残骸,但我不想吓着他们,至少母亲会因为受惊而责怪我好一会儿。接下去,我把毛茸茸的肉放进不算烫的热水里,搓,拔,揭光将近所有羽毛。貌似变得更小的肉看着更是肉了,我将其开膛破肚,掏挖鲜腥的五脏六腑。水龙头出着清水,肉愈发轻盈,红水进着下水管。之后肉变得像超市里的商品,由于很小,我没将其剁开,只另切了几条缝。

    烹饪经验差不多为零的我把肉放进小碗,把小碗放进电饭锅,小碗里还有半碗饮用水、一片姜、两段葱、多片香菜以及少量多种调味品,我开启电饭锅并扣上锅盖。十几分钟后,我开始提起锅盖看碗里什么样了,等碗里像模像样时,我关闭电饭锅并取出小碗,随后进行文明用餐。若不是已经吃了晚饭,这点清香的肉确实不够我塞牙缝,不过第一次吃麻雀令我有些愉悦。“吃什么?”母亲边看电视边问。我喂了妹妹一口汤:“麻雀。”母亲惊愕的表情如同烂正剧演员或好喜剧演员做出来的,尽管那是她的真实反应。“你真忍心。”她很快将全部注意力放在电视上。

    我从嘴里拿出一根细小的骨头,告诉自己这件事的本质是我吃了一块肉而非我杀了一只鸟。食用是杀戮的目的还是顺带结果,我不清楚。前者来得相对名正言顺一些,令我更心安理得,毕竟那是一只鸟,不是一个人,更不是猫或狗。重自然法则轻社会规范,重本能轻道德,此事就不显得过分。作为人类,我从不认为自己是高级动物,所以我会跟别的物种一般见识。如果有对错之分,我相信这是正确的,否则我不光感觉自己是败类,更烦的是多了些义务。“XX人人有责”,我讨厌这种说法,经常遵循它不是因为我是人或想证明我是“人”,而是因为我乐意。

    若食用是杀戮的顺带结果,也就是说不为什么而杀戮,纯粹地杀戮,或为了杀戮而杀戮,寻求刺激与快感,这便显得我过分,比为了吃它而杀它坏多了。我承认我烂,但不认为我坏,屠sha犹太人和刺杀希特勒,我当然选后者。然而另一些行径令“我不坏”越来越站不住脚——我看见灶马蟋格杀勿论,几度于夜间将厕所里的它们赶尽杀绝,踩死或捏死后冲下马桶。我从来不吃炸蚂蚱,但我活活炸死许多只。我不反感蝈蝈的叫声,却用物理和化学方法使它们变成哑巴,之后等它们慢慢死去。我把母螳螂们和一只公螳螂放在一起,诱导多只母螳螂共同吃掉这只公螳螂,日后把大起肚子来的母螳螂沿横向或纵向一剪两半......

    也许阎王或什么东西看不下去了,于是在养宠物这件事上泼了我一盆真正的冷水。我最近一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养宠物是在我二十岁的时候,那是只两三个月大的兔子,虽然不属于某个特别的品种,但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兔子。被关在小笼子里的她睁着黑曜石般的眼睛,我有点不相信那样好看的小生命存在于路边摊。她既不病怏怏地垂头趴着,也不急巴巴地吃草踢笼,仿佛只在安静地望着外面。而我只在安静地望着她:毛色大部分为白色,小部分为黑色,大概由于毛质较好,白色显得洁净,黑色显得纯粹。

    两色衔接自然,而非生硬更迭,好似深雪地堆积得即将覆没黑梅花。黑梅花零落在她身体两侧,向上簇拥出脊椎的线条,往前重叠出双耳的乌亮,朝下盛开出双眸的华魄,到底绽放出嘴角的邪魅。眉心痔、滴泪痔、美人痣锦上添花,比玉兔美得更纷纭。带她到家后,我对她很好,她对我也很好。我为她起名“毛呢”,到家三周后,毛呢突发球虫病,倒下十几分钟后断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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