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被人冤枉过,他十分肯定地说,他的那个自来水是因我而流失的,那个流失的水费要我承担。我说,不可能。
事情是这样的:
当时,为了通过消防验收,我的工厂与他的工厂一条自来水管道相互接通,就是说相互利用一下,当时在那一条管道上我还是安装了一只水表,如果我有用水,用水量就会在这一只水表上反映出来。
五六年过去了,相安无事。
那一只水表读数仍然为零。
可有一日,他找到我,说他流失的一万多吨水是被我工厂流失的,并且让我赔偿他4万多元水费。
我说,我有水表。
他说,看水表。
我们看了水表,读数显示为零。
他说,不能看水表,这水表肯定坏的。
我们叫来水厂人,他们说这个水表是你们内部的,不归水厂管。他们很内行,判定这一只水表没问题。
他说,是你们水管出问题。
我说,不可能。
他恼火了。
他叫来了镇有关部门领导,要让我赔他水费。
领导说,你们争什么呢?挖开来看一下就能分辨出真相。
然而,挖一下要几千元钱。
他又不承担。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我说,这钱我掏,如果是我有问题,我赔你水费,不是我的问题,你不要赖皮。
他说,不是你的问题,不要你一分钱。
水厂有经验,他们叫来了施工人员,挖开那一段的泥土,连接我厂的水管完好无损,这样彻底排除了我厂的责任。
这时他才想到查找自己工厂的漏洞。后来,果然是他工厂地下水管出了问题。
事实胜于雄辩。有些事情孰是孰非,争论没用,只有用事实说话。此事以事实说话,让他不再纠缠我,让我感到如释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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