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写有温度的文字

作者: 林不梦 | 来源:发表于2017-04-26 00:53 被阅读206次
    我的手有这么好看就好啦

    文/夜小篱

    01

    前天写了一篇关于爷爷和鱼塘的情感类文章。没想到有挺多人喜欢。

    家教学生对我说:“很喜欢你这种安静、不浮躁的文风,现在很多作者写得都很华丽空洞。”

    我很开心,一是我想要的安静细腻的文风似乎在渐渐成形,二是我也成为了一个作者,虽然还是个小作者,但不管怎么说,都已经勇敢地踏出了第一步。

    02

    我曾经也是一味追求文章华丽空洞的人。

    在高中时,对于写作的唯一目的便是拿高分。老师一再要求我们写议论文,这种文体比较好把握,而且有套路可言:即使观点中规中矩,缺乏新意,只要按一定的架构写下来,或经典三段式,或先破后立,例子充足,末尾多几个排比,60分拿48分以上是没问题的。

    那时的我最喜欢用三段式,然后结尾来几个“气势磅礴”的排比,所以作文分数经常不低,一度还沾沾自喜。直到有个男童鞋看了我的作文说:“乍一看似乎说得很有道理,但细细品味没什么实质内容。”初时我以为他在说酸话,但拿回来看多几遍,似乎的确如此。

    阅卷老师改一份作文不超过两分钟,经常凭第一印象就定生死。于是我们都学会了如何吸人眼球。这样写出来的文章,往往走形不走心。

    现在,高中写过的那些敷衍老师的议论文我已经没有丝毫印象了。随着阅读量增大,我愈发喜欢质朴平实的语言,像《布鲁克林有棵树》、余华的《活着》。读这些书,你是安静的,会忍不住缓下来去细细品味,并且每一遍看都有不同的感受。

    华丽空洞的文字,经不起时间的沉淀。而朴实简单真情流露的语言,越咀嚼越有味道。

    03

    刚开始在简书上写东西时,我犹豫着:自己究竟要说什么呢?20岁,限于阅历,我没有什么领悟很深的人生经验,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干货。

    我想起初二时参加征文比赛写的小说。村里有个伯伯,名牌大学毕业,按理说前程远大,但没工作几年就疯了。他的家人对此事讳莫如深,村里人嘴杂,自然引申出很多传闻。“疯子”两字当时对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决定把它写成一个故事。

    那是人生之中我第一次认真地去创作。周末回家把自己关在屋里,放空脑袋,想像若是自己疯的话会怎么样,我的家人会如何撕心裂肺。

    想到流泪时,我便提起笔,一字字地写下。我根据这些传闻,构思了一篇以疯子伯伯为原型的短篇小说,写他为什么疯,写他疯了之后年迈的父亲有多凄凉。

    那次征文比赛,我拿了市里的一等奖。我的文章也第一次被印成铅字发表在报纸上。初三刚到县一中读书时,隔壁班两个女拿着报纸找到我,兴奋地说:“这是你写的?写的好好啊!语言简单,但是读起来很真诚、很动人,想不到你这么小能写出这种感觉。”

    因为一篇文章而圈粉其他人,我从未有过如此大的满足感。我当时想:以后一定要把自己和身边人的故事写下来,并且最好能影响到别人。不过自那之后都没再尝试着写,继续掉入应试作文的坑了。

    看着简书的编辑页面,我告诉自己:那就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吧,不管有没有人看。

    写下想要永远记住的爷爷奶奶,写自己对生活的一些思考,写走过的弯路,遇到过的人和事,写看过的书和电影,写脑袋瓜子里的胡思乱想。如果能和一两个读者起到共鸣,或者对哪怕一两个读者起到某些帮助,那就再好不过了。

    04

    一开始我也为寥寥无几的阅读量而着急,犹豫要不要写些容易吸粉但自己不喜欢的题材。但我看到很多签约作者都说:“千万不要一味追求阅读量和关注度而去写你不想写的文章。”于是我静下心,坚持写自己想写的东西。没想到陆陆续续有不少人喜欢。

    猫叔说过,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喜欢写什么,你就看看自己最喜欢的作者是谁,或者看看自己最喜欢读哪类型的文章。

    我在简书上最喜欢怀左同学。他说:“坚持写真诚的文章,写有温度的文字。”他对写文的目标是真诚、有温度、干净洗练。而他也确确实实做到了。

    每每阅读他的文字,我浮躁的心便会沉静下来,仿佛天热时吹来一阵凉风。我暗暗对自己说:“夜小篱,你也要写出这样的文字。”

    最近加入了田宝的写作健身营,田宝老师建议没有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快去开通,并且尽早拿到原创标,以免文章被侵权。

    所以,继开始在简书上写作一个多月后,我又要开始写公号啦,以后公号和简书的文章会同步更新。

    希望自己一直坚持下去,不忘初心,写有温度的文字。


    End:希望跟大家一起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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