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实践证明,我的考虑简直多此一举。换句话说,我没有经得住王二的零食诱惑。
见毫无收获,表弟连忙打岔说,尽管王二爱好义务劳动,尤其习惯在夜间,但并不足以证明一切皆他所为。
王二更加得意,指着水缸,流里流气的说,那一缸东西够我吃上一整夏,你家那点白菜,我惦记它?
他扭过头,依然紧贴门框,有些风姿妖娆,轻声问我们最近是否有不速之客?不妨将注意力转向它。
我和表弟不约而同摇了头。王二得意之情溢于言表,说,你们真是健忘,不是多了一条狗嘛!
说完,他几乎要笑出声来,说那狗鼻子上的刀疤,还是他的杰作呢。说话间,他脸上的得意转向了气愤,眼珠瞪得斗大。他说自己好心收留它,不成想,畜生竟啃了他大半筐小青菜,外加三根黄瓜。那是他三个晚上义务劳动的果实,畜牲如此不劳而获,着实该打。
我叫他少开这种没边的玩笑,听说过狗吃肉,也听说过狗啃骨头,却不曾听说狗热爱蔬菜。他不以为然,说既然狗都有勇气吃屎,又何妨素食。
我说既然选择了留它,就要养它。王二说这年头,管生不管养的大有人在,他能把自己养活已经是承天厚爱。
提起那狗,王二似乎有数不完的话想要吐露。他说那家伙本就是个不速之客,又极不忠诚,哪里有吃的往哪跑,吃完就跑回它的小树林老巢去逍遥,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情操。我疑惑不解,问他狗需要具备哪些职业道德。
看门。他说。
细数完罪状,王二如释重负。他还透露了一个细节,那狗与人同处一室想必有些时日,变得有些懂人性,通透。他朝门外瞅了瞅,一面小心翼翼往里走一面招呼我俩,鬼里鬼气低语说杂种不光懂人性,模仿人也是一把好手。那一回,夜半钟声,它偷完菜,一切收拾停当,摇着尾巴要溜,我着急忙慌借着门缝瞄。天晓得,那狗日的,朝我回眸一笑,吓得我差点没晕倒。
我纠正他,我说它本就是狗日的,这一点我们心知肚明,不必刻意强调。王二说自此,但凡它擅自闯入,等来的必是一顿大刑伺候。
我说既然二哥掏心掏肺,我们再有怀疑,真是白吃了他那么多零食。我问他能否领我们亲自走一趟,搞不好可以人赃并获。
起初,王二并不情愿,他说有生之年再也不愿见到它。表弟说你难道不想讨回本就属于你的小青菜,外加三根黄瓜。在我俩好歹劝说下,他说容他考虑下。
第二天清早,我们赶到王二家。他支支吾吾推脱说有个会议要开。表弟一脸惊讶,说,你既不是村支书又不是村干部,哪有精神要传诉。王二得意有余,说他今天几乎要被预定了。
后来,我们得知,他的会议实际上是伙同村里的寡妇去后山拉呱。
直至下昼,也并不曾见他去赴约。后来,我们得知,实际上是人家寡妇临时变卦,取消了会议。我们安慰他,是金子总会发光。他踟蹰不定,转念一想,闲着也是闲着,干脆陪我们走一趟,权当学雷锋。
我们跨过田和大麦,也穿过蚯蚓蟋蟀。我们曾拥有这一切,转眼都消散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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