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广东人,于清末广东法政学堂第一届毕业后,当选为广东谘议局议员。咨议局主要活动为由督抚召集会议,并提交地方兴利除弊、弹劾官吏、审核政府财政收支等各种议案。
他先后提出《革除衙署积弊案》、《废除就地正法案》、《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案》、《筹筑惠湖铁路案》、《禁绝一切赌博案》等提案。
他还加入了同盟会,策划了广东独立。他成为粤系军事将领,主张联省自治。
辛亥革命后,他主政广东,致力于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模范省,禁烟禁赌,改革教育,发展经济,提倡新文化运动,邀请陈独秀担任广东教育委员会秘书长,支持共产党领导的工会组织和报纸,推行地方自治,民选县长、县议员。广东的面貌也焕然一新。
而陈炯明主张联省自治,孙中山主张建立统一的国家,两人政见不同,最终分道扬镳。
不同的政治方向,决定了走不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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