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没本事的才留在农村,有本事的都去城里。可实际上管他有没有本事,都先去城里闯闯再说,有人闯出去了,也有人闯回来了,出去那是本事,回来那是丢脸,硬撑着脸面不回来的大有人,还有那么一小撮不要脸的,闯回来就再没出去过,他宋炜就是其中一个。
人人都是碰破了头也要往外钻,即使钻不到不到城里,钻到镇上也可以接受,起码这也算是上进了,可回来定居就是软蛋。看看村里还有多少年轻人吧,几乎是没有的。不是出去打工,就是在外地上学,年轻力壮的就不该当农民,只有老了,不中用了才该当农民。因此村里没人瞧得起宋炜,一个没本事的软包。
宋炜初中就辍学打工了,不是他学习不好,而是他没上学的命。偏偏中考那一天发高烧,模模糊糊中考完了试,结果可想而知。家里劝他再复读一年,他答应了,但是开学那一天他娘突发脑溢血走了,家里就剩他和他爹了,他爹身体也不是很好,天天吃药,他再三衡量之下,选择了辍学,为此还和他爹闹翻了,爷俩一样的倔,他爹觉得不读书不是个事,考上大学才是正道;他呢,认为上学要上太久了,拿不到钱,家里不好过,不如早早去打工,早挣钱来得实在。老子还是拗不过小子,年轻人想法大胆,行动果断,宋炜在和他爹争吵后的第二天就到火车站买好了去外省的车票。那一年他十六,刚好能出去打工的年龄。
人在外地,人生地不熟,无依无靠,加上他个子不高,身板又瘦弱,都以为他才十四、五,也就没人雇他。唯一能做的只有发传单,一天就站在路口,超市门口,发上八九小时,最后给八十块钱。八十扣去一天十几块的饭钱,再扣去三十的小宾馆的住宿费,剩下的不到四十。
苦么,他不怕苦,他怕的是人们的眼神,接过他传单的人,从他身旁路过的人,打量他的那种眼神,怜悯、疑惑、蔑视、冷漠,冷冰冰地刺痛着他的神经。后悔吗?不知道,退路没有,进路看不到,刚开始的热枕变成了冷被。
他开始学会了抽烟,夜深人静的时候抽上几支,虽然还是不太习惯抽,经常会呛烟,但是他觉得烟会缓和掉一些东西,深埋心脏里的某些东西。
什么呢?思考像是吸进肺里的烟,缓缓地侵蚀着,最后结出一个结论。
他,他没有归属感,这个城市带给他一种异样的感觉。城中村,高耸的大厦,破旧的小区,一处处还在建设中的楼房,新与旧,高与低,大与小,城市容纳着这一切,却容纳不下他,一个独自闯荡的农村小子。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