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

作者: 沁风徐来 | 来源:发表于2017-12-05 20:06 被阅读0次

    我的大学,图书馆里排列的大部分都是各专业学术性书籍报刊,鲜有热门小说。

    那天,我爬到了图书馆三楼,浏览中不经意间看到了严歌苓的《芳华》,惊喜万分。

    《芳华》

    初识严歌苓,是在杨澜访谈中。纤细的身材,精致的装扮,经过岁月的沉淀,只是端坐在那里就散发着魅力。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是当代女性的典范。她的成长讲述,观点的分析,都令人心之动容。

    之后,是在看巩俐和陈道明《归来》的过程中,偶然得知原著《陆犯焉识》就是出自她手。

    后来,渐渐了解她,她的每本作品都足够有分量,《金陵十三钗》,《小姨多鹤》,《铁梨花》……

    高晓松口中的她,颠覆了千百年套路终让女性获得解放的人,就是旅美女作家、奥斯卡最佳编剧奖评委。

    作为女性作家,严歌苓一直致力于对人性尤其是女性这个群体的挖掘与书写。

    读过她的作品,总有同样的感受:文字的画面感强。很多场面像是电影镜头在运动,这或许是她的作品备受影视改编青睐的原因之一。

    严歌苓是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最多的作家。她与当代著名导演几乎都有合作,包括李安、陈凯歌、张艺谋、李少红等。

    这次,她合作的是冯小刚。

    这是我最诚实的一本书,有很多我对那个时代的自责、反思。

    从军经历伴随了严歌苓整个的青春年华,她在军队待了13年,从1971年12岁入伍一直到25岁,整整跳了8年舞,最后却发现“我喜欢舞蹈,舞蹈却不喜欢我”,弃舞执笔,才有了今天的小说家。

    写部队文工团我一直没有停过,那段生活对我太重要了,它左右我一生的走向。

    《芳华》有浓厚的个人自传色彩,她讲述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严歌苓化身为书中的女兵萧穗子,以她的视角记述、回忆、想像。

    《芳华》原本叫《你触摸了我》。因为“触摸事件”,原本乐于助人、质朴善良的刘峰丧失了大好前途,被迫参加了越南战争,丢了个胳膊,落下了终身残疾。

    从农村来的屡遭文工团女兵歧视与排斥的何小曼,离开了浪漫安逸的文工团,卷入了残酷的战争,却在战场上继续绽放着血染的芳华。

    因为不了解,所以更加妄言

    我们总是在以高道德观去评价他人,比卑微的人优胜一筹便清高排挤,认为太完美的人一定在装,终等一天落井下石。殊不知有果必有因,从小经历的环境对以后造成终生的影响。

    何小曼从小不被重视,缺乏爱与安全感,为了得到关注,甚至在冷水里跑了一晚,想感冒不得,喜欢的刘峰早就被林丁丁“姨妈巾”的事情先入为主……

    他们感受着集体生活的痛与暖、故人的分别与重逢,还有时代变革之下,每个人的渺小脆弱和无力招架。而昔日的“掌上明珠”林丁丁,心气虽高却落得两次离婚,成了看管房子的人。

    我们总是喜欢“如果”这个字眼,因为未知,且前途光明。

    好人总是难逃命运的捉弄。刘峰的心死在“救命”里,人死于癌症中。陪着他走到底的还是一心爱他的小曼。

    每个人的命运大相径庭,拥有着出人意料的人生归宿

    青春年华,峥嵘岁月,每个人都难逃命运的洗礼,走向陌路。

    距离《芳华》上映还有十天。

    已读且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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