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之初,王国地大人众,皆多为前朝残余势力,刘邦为保天下安定,不得不分封七个异姓诸侯王。从西汉初年的政治局势来看,作为王朝的中央政府和地方的诸侯国一直在进行权利的斗争。刘邦先是平息了异姓诸侯王的叛乱,后来分封了刘氏子弟做同姓诸侯王,随着同姓诸侯王实力坐大,对抗朝廷,中央削藩不成,爆发了“七国之乱”,汉景帝任用周亚夫平定叛乱,趁着胜利,中央把诸侯国一切的官吏任免权收归中央所有,同时削减诸侯国的官吏数量,改丞相为相。直到汉武帝施行“推恩令”,诸侯国的经济特权也被大大缩减,封地逐渐变小,其财政、人事权利集中到中央,内患平定,诸侯国势力大大减弱,等同于普通的郡或者县。

《续汉书·百官五》载:
“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至景帝时,吴楚七国恃其国大,遂以作乱,几危汉室。及其诛灭,景帝惩之,遂令诸王不得治民,令内史主治民,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武帝改汉内史、中尉、郎中令之名,而王国如故。员职皆朝廷为署,不得自置。至成帝省内史治民,更令相治民,太傅但曰傅。”

从上面这段文字记载可以看出,
第一,从地域范围来讲,诸侯国的境土多的可以包括百余城,小的管辖三四十个县。刘邦分封的七个异姓诸侯王的国土面积加起来就占了汉朝一半的土地。
第二,从财经政制度来讲,诸侯王在其统治的诸侯国内征收税赋,除了每年向中央上交的一部分外,其余都归自己所有,所以有雄厚的物质基础。
第三,从人事政治制度来讲,诸侯国的官制和中央是一样的。中央有丞相,诸侯国也有丞相,中央有御史大夫,诸侯国也有,官吏的设置都模仿中央。唯一不同的是,只有丞相是中央任命,其余官吏都是由诸侯国内部任命,所以有比较绝对的人事权。
试想一下,如果诸侯王对自己的王国没有一定的控制权,又怎么能和当时的中央政府对抗呢?所以,综上所述,汉朝初年的诸侯势力是比较大的,拥有独立的行政、财政、军事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