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篇)
父母赶来把我接了回去,从那时起学业就中断了。很长的日子里,我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分不清究竟在做梦还是醒着。人的肢体只要保持一个姿势十分钟以上触感便会逐渐从皮肤表层剥离,好像神经元向体内萎缩一般,你的意识你的灵魂变成一汪水,装在皮囊里,察觉不到皮囊外面紧贴着的究竟是柔软的丝织品还是坚硬的石块。那段时间里,总是有个穿斗篷的影子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浑身漆黑,像哈利波特里的那种摄魂怪,俯下身撩开兜帽,亲吻我的嘴唇,从我嘴里把我这汪水一点点喝干。冰冷彻骨的东西渗透进头发里,我不能抗拒,只能顺从地让它将我喝干,顺从地听它在耳边嘀嘀咕咕,听它描述我缩成一团时难看的样子,描述我的怯懦、自私与无耻。它喋喋不休地将我吸干,又将刚刚吸走的一切输回到我那空皮囊里。于是我就又看见了他,看见他围绕着一个十字墓碑栽种鲜花,汗水滴落尘土,浇灌那些盛开的雏菊、白丁香和天堂鸟;看见他面无表情立在蒙特利的一间出租屋门前,里面堆满的废旧家电掩盖了从前他和那个名叫白丁香的美丽而憔悴女人共同生活的痕迹;看见他背靠着月光下苍白的泉华塔,对着面前的黄绿色草甸高声喊着什么,可他的呐喊就算乘着风也无法追上那个疯狂飙车的女子……雷蒙,我相信这些都是真的,我相信他其实无比爱他的母亲,纵使那个女人为了省船票将他塞进行李远渡重洋,纵使年仅五岁的他被锁在气味冗杂的汽车旅馆里无数次摔伤磕伤无人照管,纵使那些带着毒液从四面八方射向她们母子的目光曾将他的心腐蚀成筛子,他依然无比爱他的母亲。他心里也清清楚楚,只是不允许自己承认而已,一个多么敏感又多么骄傲的人呐。他的骄傲与他母亲的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当她为了病榻上奄奄一息的他放下仅存的一点尊严体面面带微笑踏入地狱之门的时候,她的孩子不能原谅她。她是他头戴桂冠的女神,是他宁愿自己下地狱也不能被玷污的女神。他敬她爱她因此侮她恨她,且不许他人以任何一种方式侮她恨她。当那个疯狂飙车的女子将这一切完全想明白的时候,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不重要了。
最终在父母的协助下我成功逃离了那个摄魂怪的黑斗篷,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又开始交男朋友了,从追求过我的男同学到跳蚤市场上收藏古玩首饰的小胡子摊主,我或是大胆出击或是随口答应,当然,没有一个能交往超过三个月的。也许在我甩掉他们的时候,他们正巴不得呢,毕竟一个神神叨叨的女子要一个更神神叨叨的男子才能压得住。不过这话只对了一半,对在你身上,错在裴身上。
裴可能很早就盯上我了,只是我没察觉。他的单身公寓在我小区,他有一辆车,只是嫌堵车太烦人,总是乘地铁上下班。裴在我生命里的正式出场,要算到今年春天的那个下午。我从省博物馆出来,买了杯咖啡,看着一个塑料袋在广场上东游西荡,这样的消遣通常能持续好几个小时。但那天有别的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身旁有一排公仔机,附近小学的一群红领巾正眼巴巴的围着那些公仔机,其中一个扎羊角辫的小可爱砸了十几元钱也没抓到想要的兔子。我掂了掂买咖啡找回的几个硬币,在红领巾的簇拥下第三爪就抓到了一个兔子,用力捏了捏那个小可爱滑嫩的脸蛋,把兔子递给她,作为给我捏脸的报酬。一辆车在身后停下来,小可爱抱着兔子扑向那个从车上下来的男人,男人却看住了我,于是那天下午我和他的外甥女一同搭着便车被接回了家。路上裴理所当然地问起我的职业,我说我是个无业游民,靠兜售自己连篇的鬼话过活。他笑了笑,问我要大作一览,我丢了几个顺手写的段子给他,他很捧场地笑了,笑完之后跟我说:“你能写出的作品应该不只是段子。”
我知道他只是在恭维我,但后来还是顺理成章地成了他的女朋友,并做着我认为一个好的女朋友该做的事情。比如定期为他打扫房间,即使他自己收拾得比我家还干净;又比如在他带我出去显摆的时候,施展我的奇谈怪论把周围的男人和他们只懂得穿着打扮明星八卦的女朋友唬得一愣一愣的;再比如陪他去健身房砸铁,并因为看不惯他衣冠楚楚的拎着两包子去上班而决定给他做早饭,几个月后发展成跑到他工作的电子产业园给他送午饭。裴是个无可争议的正能量好青年,父母对于我这个不省心的女儿终于有了这么一个固定的男人感到很满意。我也只能满意了,毕竟像他这样的好人,不抓在手里万一飞走了八成就再也找不到了,我这辈子就会是个老处女。裴是真正改变了我生活的人,早上不能再赖床了,也不能像从前那样在焦蓝泡上一整个通宵。可焦蓝是那么神奇的地方,我还是时不时要去的,我已经习惯了在那个环境下呆着。有一回有他陪着,我就要了度数很高的酒,喝得险些把胃都呕了出来。他把我拖回家,让我答应以后再也不去了,但我不听话,还是会偷偷的溜去,像是怕被大人抓住的小孩子。裴的确会听我讲话,听我讲那些重要或不重要的事,可有些他就是听不懂,听不懂啊。听不懂,他会难受,我不想让他太难受,于是,说着说着,有些东西就不说了。裴不能完全懂我为何非要跑到焦蓝去不可,他不会强悍地阻止我,我干脆不让他知道好了。
今年又订了机票去莫诺湖,凌晨的飞机,我跟裴说我睡了,可鬼晓得这家伙从哪儿知道了我要走的消息,居然在机场的安检处逮到了我。甩不掉了,只能捎上这个包袱。风呼呼地吹,水哗哗地流,我指着湖中湖畔那些泉华塔对他说:“它们在此屹立了千年,还会继续屹立下去。我们想要可怜它们,以为它们孤零零的,想为它们找到存在的理由,可这些它们从来就不需要,它们站在这里就是它们存在的理由,太阳升起来,太阳落下去,它们披上一层层彩霞又脱下,里面的灰白颜色更古不变,也不需要改变。水位退下去,他们就升起来,千苍百孔,顶天立地。”
裴从后面搂住我,他说:“一切终究是要结束的。”我笑笑,回身抱住他。这世上没有绝对的真假对错,只有你当下愿意去相信什么。
回到旅店,一人一张床,什么也没有发生。裴不是不想,只是我对他的暗示从来视若无睹。可那晚之后,我又开始思考这方面的事情了,我察觉到自己身体里那头倔强的小野兽,从来就没有真正睡着,它一直眯缝着眼伺机出击。裴说得对,一切都是要结束的,我选择活下去,所以一切都是要结束的。
之后的一个月里,我强迫自己不去焦蓝,不去想焦蓝,晚上只在家里看书,看得再着迷,十二点之前也必须睡觉。梦和以前一样多,只不过醒来的时候记得没以前清楚了。是我老了?记忆力下降了?还是我不去记了,放开自己了?
满一个月的时候,我又偷偷去了焦蓝,不是犯了酒瘾,而是向它告别。火焰在冰块上跳动,我举起酒杯,向上帝祝酒,向你祝酒,一饮而尽,呛得直咳嗽。上帝笑了,雷蒙,你呢?你也笑了吧,笑我傻啦吧唧,笑我自不量力。凌晨之后才走出酒吧,张开双臂,拥抱都市没有星辰的夜空,紫罗兰色的夜空很漂亮,如同一匹华丽的缎子,镶嵌着一轮将满未满的月亮。我微笑着发动车子,上帝站在云端伸出手,轻轻推了一下这个向她祝酒的自不量力的小姑娘,于是小姑娘鬼使神差选择了一条平时不走的小街开进去,突然她猛地刹住了车,远光灯下地上一滩深色的液体,一个人倒在那里。
那一刻,这个小姑娘心里涌起一阵狂喜,在深夜撞人驾车逃逸的现场,她居然感到狂喜,真是变态了,更变态的是她狂喜是因为自己喝了酒。倒地的是个年轻人,手臂上纹了一条张开口的蟒蛇,她费尽力气才将那人挪到车里,雀跃之情洋溢在脸上,她根本没在意伤者本身。油门被一踩到底,她觉得自己是一只鹰,翱翔在亘古长夜里,把那个缩成一团的难看的影子甩得远远的,再也看不见。风鼓荡着长发,整个宇宙都在微笑,告诉她她是勇敢的、无私的、高尚的。她能为自己挣回所丢下的一切!奔驰啊,奔向地平线那头的火场,燃烧,毁灭,涅磐,重生,对这世界再无所亏再无所欠……
当时我是否有刻意对那个小姑娘的心态加以引导已不得而知,但事后的分析更倾向于将那个倒地的人理解为一处断崖,我大脑底层的地下水流经断崖,便不由自主飞泻而下,让我刹那间意识到,这地下水还存在,还积蓄着撼天动地的力量。伤者被从车里抬下来时掀了掀眼皮指了指我,急诊室的医生们皱皱眉头,口气严厉地让我在走廊上等着,一个膀大腰圆的保安在不远处转悠。警察来了,后半夜我就搬到拘留所了,坐在一把靠墙的椅子上,望着小房间玻璃窗上映出自己蓬乱的头发和通红的眼睛。一只飞蛾从天花板正中央掉下来,掉在脚边,翅膀皱缩,我用两个指头把它拈起来,端到眼前看,心情像周围空气一般冷却。驾驶执照无庸置疑会被吊销,那条小街的监控录像不知为何居然调不出来,这些恼人的问题全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内。出差在外的裴接到消息赶了最早班的飞机回来,见到他时我哭得像迷路的小孩找到了家长,几番周折他终于把我接了出来,并在我的央求下答应先不告诉我父母。那几日裴撇下工作为我的事情奔走,直到我完全洗清了嫌疑,从这与黑道有点关系的事件中脱身出来。这算是裴头一回强制性地限制了我的人生自由,除非他在身边,否则不允许我跨出小区半步。时间太多了,多得叫人忍受不了空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感觉。我穿着泳衣奔下楼,躺在小区的露天游泳池里,躺到皮肤皱得不成样子,爬上岸坐一会儿,再又跳下去。天已经黑透了,寥寥戏水的孩子也已回家,入秋的天气有几分凉,泳池本就没什么人,现在除了远处打哈欠的救生员,只有我。舒展四肢融化在水里,我和水一样凉,从我冷却下来的那一刻起,就知道自己没通过上帝的考验,不是考验我会不会救人,而是考验我救人的时候心里会怎样想。我还是一只玻璃瓶,里面装的东西一眼就看得见,容易被打碎,碎了之后就难以拼起来,脆弱不堪,虚张声势,想要被填满被充实,不肯承认自己只是一堆渣渣,可笑又可怜的玻璃小瓶子。
天空黑洞洞的,一点都不好看,我一个猛子扎到水里,泳池底部有一圈幽兰色的灯,我选了最亮的一盏游过去,下潜,下潜,耳朵里有血管在突突地跳,只能听见水流和自己心跳的声音,此外万籁俱寂,真的是万籁俱寂,没有别的生命。如果我沉到莫诺湖的水底,是不是也是这样的感觉呢?没有鱼,只有鱼的眼泪,粘稠的眼泪,将你牢牢吸住,不放你出去……
不知过了多久,一只强有力的手猛然伸过来将我拎出了水面。裴的脸在秋夜的风中似乎有点颤抖,他用一条大浴巾将我裹起来打横抱起,一顿语无伦次的唠叨。我一直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前,直到我们回到家,他把我放到浴室门口,我更想紧紧地贴着他。那种身无着落漂浮不定之感像一缕幽魂,从楼下的泳池里袅袅升起,朝我伸出手臂,我吓得一把抱住裴,手脚并用,像只树袋熊。他的心脏在湿透的衬衫底下跳动,似一簇狂乱的小火焰,点着了我的脸。
体内那处宽敞而空虚的所在,正越放越大,小野兽撒开四蹄越跑越快越跑越欢腾,终于昂起头,发出一声长啸。我也昂起头,光线极亮又极暗,裴的脸呈现出卡拉瓦乔笔下那种极富戏剧性的光影效果,勃发的力量在鲜明的轮廓下面涌动,这是一个长得很俊的男人啊。我看见他的手中正拿捏着我所渴望的东西,最淋漓的痛感,最真实的满足,和最牢固的依靠。闭上眼睛,勾住他的脖子,小野兽从围栏里飞奔而出,欢快的咆哮,我的手指和嘴唇无师自通地摸索着前进,前方是敞开怀抱的坦途。有的事情注定要发生,注定要在这个晚上发生,那就让它发生吧,一切都是要结束的,我已经等了很久很久了。
裴是个热烈又沉默的情人,海面上风高浪急,他是唯一能着力的浮木。一个浪头拍来,我或许被压到水中窒息,或许被抛上半空离天更近。星辰在头顶不断闪烁,焰火时不时拖着长尾从眼前扫过,壮丽的色彩泯灭了又出现,循环往复,这才是生命的底色,才该是生命的底色……我把头向后仰,想大喊想尖叫,想抓住这些颜色不让它们消散,想在裴耳边说我爱他,想要昏过去,昏过去……但直到风平浪静,他含着一抹微笑沉沉睡去,我还大睁着眼睛,脑子里清清明明一贫如洗。侧过身,床头灯的亮度刚好够看见他的睫毛,我开始数他的睫毛,数到一百多根时,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夜空从窗帘的缝隙间露出,还是黑洞洞的样子,刚才那些交织变幻的绚丽颜色,不知隐匿到了房间的哪个角落,是隐匿到裴身体里了吗?我不能再把他摇醒去验证了。我盯着躺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我爱他吗?雷蒙,你觉得呢?我能确定自己是喜欢他的,倘若有天他也死了,我不能保证自己不会从阳台上蹦下去,但是我爱他吗?女人就是这样,跟一个男人睡了之后,就觉得自己属于这个男人了,就开始不停盘问自己爱不爱的问题,仿佛不强迫自己回答“爱”就有什么地方不对一样。我并非对裴有何不满,我只是不满自己。睡不着,就是睡不着。爬起来,拉开窗帘,黑洞洞的天迎面扑进我的世界。我赤着脚,在木地板上踱步,太清明,太空旷,从前那么害怕睡着,现在那么害怕睡不着。跑到客厅里,想倒半杯威士忌,才发现酒柜已被裴清空。爬上窗台,戴上耳机,翻出海顿的交响作品,被戏称为乐界最负盛名的催眠曲,以前没尝试过,听了一个多小时,没半点用。再找出格里高利圣咏,平和安详的宗教音乐,往日总能让灵魂肃静下来,眼泪身不由己濡湿膝头。我是很容易被触动的人,可那个晚上,我成了一尊呆板的雕塑,看着空无一物的天穹,睡不着。
又去翻书架,翻出那四卷《追忆似水年华》放在案头。雷蒙,那还是从前和你打赌时买的。你说图书馆里第一卷被借阅得很旧,二三四卷却是崭新的,我说信不信我可以把它啃下来,你说不信,果然我硬着头皮也只把第一卷磨了一半,而且是看了后面忘了前面。天赐我这漫漫无眠长夜,或许我可以借此打赢与你的赌约,又或许这套书可以起到我想要它发挥的效用,给我催眠。刚翻了几页,裴的声音从卧室里传来,我忙做贼一般熄灭灯,跑过去,骗他说想到了几行诗要写下来。他把我圈进怀里,眉梢唇角的弧度喜悦而安心,我继续睁着眼睛,就这么听着他均匀绵长的呼吸到天明也挺好。可是保持一个姿势久了睡不着身子就会僵硬,挨着床的那一边会感到酸疼,背心额头沁出汗来。悄悄挪开他的胳膊,不敢轻易下床,天为什么还不亮?为什么还不亮啊?像是永远不会再亮起来。拿起手机开始乱翻,翻到眼睛酸涩,平躺着闭上眼,以为终于可以睡着了,可眼皮隔绝的只是床头灯的光亮,大脑还是清明的空寂。翻个身,又开始看裴的脸,他长得真的很俊呐……
我终于还是爬了起来,蹑手蹑脚找出安眠药,吞下一粒,想了想,又吞了一粒,半小时后,又吞了一粒。天空黑乎乎的,在我的头脑里盘旋,可就是不能把我的头脑蒙上。也可能我的脑子早就坏了,我是在梦游中跌跌撞撞地爬起来,把剩下的所有药片一股脑儿吞了下去。终于,可以,睡着了。
雷蒙,我没有要自杀,真的没有,我只是睡不着,只是睡不着啊,可他们就是不信。父母的眼泪真让我烦躁,我叫他们不要一刻不停地跟着,好像我随时会寻短见一样。他们退出门外,然后从门缝里瞧我。裴看着我的眼神里有时会流露出一抹哀伤,他不想让我瞧见,于是立马换上往日平和的神情。那个晚上真正受到伤害的人其实是裴,而我给他的解释只是一次次把门反锁,把他拖到床上,让她暴裂地对待我,让我看到那些绚丽的色彩,让我感到充实而快乐。我曾半开玩笑地告诉他,只要他把我整得昏死过去,就不用担心我会睡不着吃安眠药了,他居然将此当作一项严肃的任务来执行,真是个可爱的男人。我所要表达的东西他应该已经感受到了,我要的不只是性,也不只是爱,我要的是他。我是爱上他了吗?不管怎样,现在,爱不爱已经不是很让我纠结的问题了,我只希望父母能让我和裴住在一起,我保证不会再出什么幺蛾子了。雷蒙,你会为我高兴吗?
以上所写的是我认为自己最真实最直接的情感,尽我所能挖掘潜意识,把细枝末节都剖开来给你看,也许并不是很成功,可能由于笔力尚浅,可能由于我并不了解真正的自己,就像上文写到的那样。可以说有时为了煽情夸大了惨状,也可以说我看低了自己,这些都是裴的评价,很中肯,我不生气。但是,你会怎么说呢?你是最了解我的人,住在我的心里头,常来拜访我,用犀利的目光打磨我的痛苦与喜乐,你有没有发现,我已经不是写信之前的那个我了。
饭菜的香气从楼下飘上来,真有点饿了,亲爱的雷蒙啊,已经是晚上7点多了。这段时间不知道吃了多少母亲做的沙姜鸡,昨天终于凭一己之力倒腾出了第一只味道正宗的沙姜鸡。裴说我是被胡思乱想耽误了的大厨,哼,嫌我以前给他做的饭不好吃?这一天过得真快呀,裴应该已经下高速了,不久门铃就该响了。我得赶在他回来之前把这封信写完,然后藏起来,等到明天找机会烧掉。哎,自我感觉已经写得很快了,可是心里话怎么都说不完的,就让这些乌七八糟的喃喃之语都随风而去吧。
那就先这样吧,雷蒙,我知道你还是会来拜访我的,也许只有等我老了,死了,你才会真正停止拜访我吧。真到了那个时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呢?也许只是从一场大梦里醒来,发现自己原来是莫诺湖畔的一座泉华塔,看多了湖畔走过的多情男女,有一日做了个梦,就梦见了人生。
你忠实的朋友
又及:我的新书在筹备出版,他们给我设计的封面已经被否决了十次,真是笨死了,给他们讲的要求难道还不够详细?昨晚自己动手画了张封面设计草图,结果连裴都没看出画的是什么,糟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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