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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以为《太平广记 卷三六二 房集》则,当与《卷三四九 王超》则合观。录如下:太和五年,复州医人王超,善用针,病无不差。死经宿而苏,言如梦:至一处,城壁台阁,如王者居。见一人卧,召前脉视,右膊有肿,大如杯,令超治之。即为针出浓升余。顾黄衣吏曰:"可领视毕也。"超随入一门,门署曰毕院。庭中有人眼数千,聚成山,视内迭瞬明灭。黄衣曰:"此即毕也。"俄有二人,形甚奇伟,分处左右。鼓巨箑,吹激聚眼,扇而起,或飞,或走为人者,顷刻而尽。超访其故,黄衣曰:"有生之类,先死为毕。"言次忽活。(出《酉阳杂俎》);唐肃宗朝,尚书郎房集,颇持权势。暇日,私弟独坐厅中,忽有小儿,十四五,髡发齐眉,而持一布囊,不知所从来,立于其前。房初谓是亲故家遣小儿相省,问之不应。又问囊中何物,小儿笑曰:"眼睛也。"遂倾囊,中可数升眼睛,在地四散,缘墙上屋。一家惊怪,便失小儿所在,眼睛又不复见。后集坐事诛。(出《原化记》)。
先生以为眼睛之眸子,是人魂魄之所在,引《夷坚志甲 卷六 巴东太守》则,余绍祖白日忽要灯光,仆张灯而不见,“子疑为失明,近而瞻视,双目瞭然,俄顷而卒”,其结论曰“所谓‘眼光落地’者欤”?故而先生笺为:魂魄去身而曰“眼光落地”也,此为两则故事之主旨。又引西方民俗学者考论:目睛为灵魂安宅。则眼睛之与魂魄关系,东西方同也。然则是两则故事,讲述魂魄之所依也。形容人心不在焉者,往往谓其“眼大无神”,盖谓其将亡也?
犹太人自称上帝的选民,源自《圣经•旧约•申命记》:“耶和华,你的上帝,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了你,特作自己的子民。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式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本意就是说,上帝在芸芸众生中选择了犹太人,挑选以色列民族作为自己的选民,是对他们的眷顾,是要拯救他们脱离埃及法老的奴役。据说,犹太人同五岁以下的幼儿一样,毋庸赎罪,即可进入天堂。果如是,其犹太人之毕最多。其先于身体死者,毕也,他人赎罪后毕与躯体才入天堂或地狱,此前之犹太人之毕与躯体先入,岂不最早集中于毕院也?日积月累,其数目最为多矣。此殊为犹太人有钱有智慧而无善良之根本—有眼无珠也。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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