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起
情之良方
一念起
心之毒药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记得张爱玲有一段关于爱情的句子,也一直被奉为最精典的爱情模式: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这是真的美,于茫茫人海中,千山万水后,就在那不经意的一转角一抬头,毫无征兆的遇上了,在两个人同时惊呆的目光里,两个人同时听见那个梦里心底流转了千万遍的你,口中喃喃道:哦,原来你在这里。
其实,生活里哪里有这么美这么好的“恰恰好”。多数时候,不是爱上太早就是爱上太晚,不是没有遇见就是所托非人。即便是有,也是寥若晨星,微乎其微。
有一组数据说:人的一生有两万次遇上自已喜欢的类型的人机会(这应该包括匆匆人海中的惊鸿一瞥)。却极少有人在这两万次的机会里把握住那份属于双方的“刚刚好”。
在我们漫长的一生中,谁都可能遇到一份只能止于唇齿掩于岁月的暗恋或单恋,也可能遭遇一场爱到尽头覆水难收难以圆满无奈而终的苦恋,不是人错了,就是时间错了。
不管是苦恋单恋还是错恋,爱本身都是没有错的,表达爱也是没有错的,最关键的是,当我们面对不得不面对的终局时所有的态度。
最可怕也最绝望的一种爱是:明明知道对方不爱自已,却偏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对方,这种疯魔般的爱,让你不停的追逐对方的身影,迎合他的所有爱好,爱到付出一切倾尽所有,给到无法再给又不舍得离去。最后在对方的一路躲闪自已的一路狂追中把双方逼入死角。
爱到这种地步,真的就是成疯魔状了。真正的爱情原本是不需要回报的,但却需要回应的,当你长久得不到对方回应时你便开始心疼自已的所有付出,这时候很容易因爱生恨,你的爱已经变了质了,演变成了可怕的”必须得到“。就像当初大家都熟悉的一位追星的姑娘最后把自已生生逼去跳海一样。
其实,对方不爱你是没有错的。没有一种规则规定你喜欢的人就一定得喜欢你。你喜欢他是你的事,他喜不喜欢你是他的自由。何况,在情感的世界里唯有爱情是最令人捉摸不透的。
他即便知道你爱他如命,即便他也感动也感谢,可对你没感觉就是没感觉,这并不是单凭他能决定的,他脑内的多巴胺对你无感,无法传导他的神经细统用爱来回馈你。
他能够拒绝你的爱其实还是不错的,总好过一边不爱你又利用你的爱来伤害你,永远把你当成爱情备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雨天当伞,晴天弃之的人要好太多。
可是偏偏,爱情最大的特点就一个矛盾综合体:它是最伟大的也是最自私的,最强大的也是脆弱的,最不计回报却又最敏感贪婪的,是所有情感中最容易把人引入疯魔的毒品。真正是一念起,情之良方,一念起,心之毒药。
在一段情里,当你的付出与给予已经成了对方的负累,不是爱得不合适,就是爱得不相称。若是彼此相爱,若是两情相悦,无论多热烈多缱绻,无论多艰难多路远,无论对方多娇弱多黏人都不觉得过。若是一方不爱你,你所做的一切就是他的负担他的拖累他的麻烦。
学会轻松一点,隔着一点距离和时间去爱,不要那么近,不必那么急,更不要把喜欢的人捆绑在自已的情感战车上一起坠入深渊。
因爱而生的恨,是这个世界最尖锐最漫长的绳索,它会捆缚你一生。不去恨,更多的是放过你自已。
在追索爱的过程中,不必用尽全力歇斯底里,一定要在关键的时间找到拐点懂得松手,既然你可以为爱付出所有,为什么给爱一条活路?只要留有距离留有余地,你也许还可以在以后的风轻云淡里保存一份美好记忆,在离他不远不近的地方,微笑着看他快乐,让岁月去证明什么才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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