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在大学|书中自有人生路》

作者: 恋恋芳华 | 来源:发表于2017-06-25 19:05 被阅读241次
    书的高度

    大学时代的我读过很多书,由于处在网络爆炸的时代,智能手机可以随时随地看到很多电子书。我读过乡土特色的边城,呼兰河传;打怪升级的西游记,斗破苍穹;散文故事的文化苦旅,萤窗小语;蕴含哲学的月亮与六便士,妞妞;武侠经典的陆小凤,诛仙;经典文学的西游记,三国演义等。还有很多网络小说,比如风辰雪,孤雪赤,慕容雪村以及安妮宝贝和安意如等等。

    大学的时间很是充足,最要命是我没有像别人一样交友满天下,我当时的朋友圈已经固定,男朋友已经固定,我不太喜欢改变,也因此我没有去努力合群,或者刻意的交际,因为有书,我总心中仿佛装了全世界。由于爱情也是异地恋,除了电话粥,通信,我有很多时间在书中沉浸着。我会在走路时候走神,因为还想着翠翠在河边等着他的爱人,是否天天为自己摘一把虎耳草度日;我会在班级的聚会上沉默喝酒,感觉阴郁,我总在想陆小凤知道霍休背叛之后是否该是这样喝酒的;看着梨花树下落英满地,会想梨落是以怎样的语气说“王,我带你回家”;看到桃花飞舞,会想萧红家后花园春天是否也这样美丽等等。

    总之,我的大学有点在自己的思想里放逐,飞奔,不那么合群,但是我却又浑不在意,就像思特里克兰德除了画画其他一切都不在意一样,我不太在意别人的眼光,现在依旧如此。


    如果说大学有什么书让我印象深刻,很多!由于我当年阅读的书籍,现在大多拍成了电视剧。我只能在此选择一本经典作为代表。

    亲情:《目送》

    知道龙应台始于我高中时期买的一本散文集。那本散文中收录了两篇她的文章,一篇是写停电之后,夜晚秉烛游的感悟;另一篇是写她给母亲买了一双鞋子,500多,告诉母亲50块钱的故事。我印象很是深刻,亲情在她的笔下描写的很是细致。我在网上看到她的名字时,看到了《目送》以及《孩子你慢慢来》,我当时只看了《目送》。

    大学时代的我处于半成年状态,家里人当我是小孩子,但我总觉得自己已经成年,可以决定很多事情,即使本质上知道这件事情可能导致糟糕的结果,但还是会坚持己见以及承担责任,只想告诉家长我已经长大了。但是《目送》,让我看到作为父母的不舍以及所承受的煎熬。我偶尔也会想到自己年幼时期的调皮捣蛋,以及父母哭笑不得的样子。总是会想到我离家求学,父母是否也是带着复杂的心情,看着我在街角消失,上车,而后渐行渐远,还要忍着眼泪,告诉自己“不必追”。想到离别场景,总会赶紧往家打个电话,说些闲话家常。

    《目送》让执拗的我看到父母对孩子的爱,使我学会怎么面对这份沉甸甸的感情。以前我总是觉得放在心底更好些,不表露,他们也应该知道的。但当看到其中一篇讲述她的母亲老年痴呆后,连自己的女儿已经不认识,总希望乘着时光机回到过去,回到一家人在一起,孩子还年幼的时光里,我才明白时间飞逝,岁月残酷。我开始懂得感恩以及念家。


    爱情:《小王子》

    其实,看过的小说里面写爱情的很多,比如《边城》,翠翠与二老,他们没有看物质的外在,没有为等待委屈,而是默然相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三生三世只为一人,相知相守,再多的阻碍也阻挡不了爱恋;《何以笙箫默》,有些人一旦爱上别人都是将就等等。当然除了这些矢志不渝,一生相守一双人的故事,还有跌宕起伏的爱情,如《天堂在左,深圳在右》,韩灵和肖然还是在最后走散了;《陆小凤》系列更是见一个爱一个,这里面的女人还是有点多。《月亮与六便士》简直将爱情降低尘埃,在思特里克兰德眼里一文不值等等。但我觉得最好的是《小王子》。

    《小王子》被称为是给大人写的童话故事。它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写出了对人生的想法以及探讨,我最喜欢里面的爱情描写。当小王子看到满园的玫瑰花时,他痛哭不已。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花才是最漂亮的,最特别的,独一无二的。可是他失望了,原来所谓的独特却有这么多。

    就像我们谈恋爱一样,一直以为自己爱的人是那样的别致,甚至说高山仰止的崇拜着,但是有一天不得不承认她的平凡,甚至接受很多缺点。有些心痛,为什么我心中的女王却是如此的普通!我曾经如小王子为花驱蚊赶蝇一样精心照顾她,甚至甘心做她的奴隶,即使她使唤的我一刻不停。狐狸给出答案,驯服!驯服让我们彼此特别,即使失去你,我还能看到麦田想念你头发的颜色。

    其实,大学的我们对于爱情有自己总结,谁爱的多谁先死!其实也就是谁是玫瑰花,谁是狐狸的角色选择而已。这本书让我对于爱情有了一个具体可以形象化的印象,不再是自我感觉或者玄之又玄的直觉。


    友情:《追风筝的人》

    友情,其实读的书里都会涉及,甚至主写友情,就像陆小凤的角色,有酒有朋友,浪迹天涯,处处留情,但是又不可否认,随到一处,三两知己好友开始上线。我有一壶酒,足以慰风尘,简直就是武侠内容的必备良品。或者如三国里面,刘关张桃园结义,至此一生相随!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是结拜的常见台词。而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是一篇以阿富汗为背景的小说。讲述了动荡年代的友情。我从中不但看到友情的义气,也看到人性的自私。当自己无法自保的时候,友情会变得脆弱。但是总会有一条路,你会得到救赎,去弥补自己那一瞬的背叛。

    哈桑总是守护着阿米尔,追风筝归途,哈桑受到欺辱,阿米尔在墙脚看到却不敢上前。所谓友谊,却不是相互付出的。而后的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自己的怯懦,却要求赶走哈桑以及诬陷偷盗,最终逼走了他们。我不能否认这段描写的细微,人性本就如此,害怕暴露自己的缺点尤其道德污点,会连同所有相关的人和物全部毁掉,仿佛毁掉了他们,自己就变成完美一样。

    最后阿米尔离开了这个动荡的国度,却逃不开自己的心魔。终于有个契机,可以找到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再次踏上路途,去找哈桑的孩子带回来领养。他战胜了自己的怯懦。为了这个孩子,他变得勇敢,历尽艰辛的带回了那个孩子。他终于在孩子的脸上看到笑容,他决定像哈桑守护自己一样守护这个孩子。这条好人的路,让他自己成为了追风筝的人。

    曾经哈桑是追风筝的人,而后作者是追风筝的人。无论经历过怎样的坎坷波折,这条好人的路上还是有人的。孩子的笑容,让我懂得,友谊即使在现实中飘摇,要相信情义深藏。


    哲思:《月亮与六便士》

    哲思的书,我看的很少,有《妞妞》,是周国平关于人的生老病死的感悟,和对他女儿满满的爱。说实话,当年我就简单翻翻,觉得语言不够优美婉转,那时候我还年轻,不太懂得所谓的哲学。另一本却印象深刻,《月亮与六便士》,至今影响着我。

    这本书我读完,对思特里克兰德真是又爱又恨!想象中的他是行走的荷尔蒙,不发一言,就能引得女人们前仆后继,甚至勃朗时还为他抛弃丈夫,抛弃家庭,最后他离开她后,她就自杀!但是他对于女人却总是鄙夷,讥诮的表情。当时我只看故事本身以及爱情,甚至觉得这个故事太过玄幻,有多少人能够为了自己的艺术,不要家庭孩子,不要金钱,蜷缩在小小阁楼,疾病饥饿折磨着,忍受孤独,我反正是做不到这种为艺术献身!

    而今我已经踏上社会,偶尔还有问我,你是否还记得当年的理想呢?就像月亮与六便士一样!我竟对思特里克兰德佩服起来!即使40岁又怎样,即使生活安稳又怎样,我还是要去追寻我的理想,就是由于我已经老了,才更要去追求,否则一切岂不更迟。我也由于此,开始我的简书之旅。

    我会在遍布六便士的路上,低头去捡,也会在温饱解决后抬头看看月光,当然我不会如思特里克兰德那样独自珍藏自己的作品,我却希望有一天,我的文字能够让更多人欣赏。


    读书应该是一辈子的事情。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觉得书中自有人生路。

    在书中你会看到形形色色的人,经历着多姿多彩的故事,走过崎岖波折的路。听别人的故事,流自己的眼泪,能够在眼泪中懂得你的人生可以少走一些弯路,即使你也走到这一步,起码知道如何应对解决,或者调整心态,调整步伐。

    在书中你会看到他们在怎样的环境下写下怎样的心情,可以畅游你所未曾到过的名山大川,看它们风景秀丽,气势磅礴,你也有了自己的心胸。可以想象泰山之高巍,星空之广袤,宇宙之苍茫,岁月之更迭,认识世事无常,懂得自己渺小,对于苦恼会更多释然。

    读书,是人生一件永远不可割舍的事情!我在大学的书中懂得情感,而我的读书却刚开始,要读的书还很多,因为人生的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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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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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样棉花: @恋恋芳华 不谢 一起加油努力,你也可以来阅读我的文章,帮助我,支持我,可以指出问题,一起学习进步,我需要你
        恋恋芳华:@孤独总是那么可怕 谢谢:p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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