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有个著名的法则原文是说如果有两种或以上的方式去做某事,而其中一种选择方式将导致灾难,则必定有人会做出这种选择。
相对于这个和共和国同龄的年轻假说,早在公元前154年就有个单名“朔”字的聪明人靠自己与生俱来的娱乐精神赢得了世人的首肯,还被奉为了如今某个大红大紫行业的祖师爷,他说,大俗大雅、大喜大悲聚在一念之间。
于是,让我有机会杜撰出这个用怹老人家名讳命名的法则,全文如下:
如果有且只有一种方式去做某件事,此时对客观必然的最终结果与执行力和/或实施质量则不呈现正相关关系。
简单的例子:年幼的孩子无论付出多大努力也不可能叫醒装睡的父母讨要零花钱;再比如,像我这样的吃货无论报名多贵的健身班也没办法甩掉腰上的“救生圈”。
所以,很多时候,找对方向的优先级是远远大于端正态度和提高效率的。
东方朔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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