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类柄》第三十五章 兼行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经之类柄》上一章韩非子讲了“明君,其务在周密。”这是为君之道的首务、前提、基础。关于这一点,我们说过多次,在这里不再重复。只想说明一点,这里的“周密”不仅仅是指做事要周详保密,更在于君主要像“道”一样,对人对事不显山不露水,无形无相,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为什么要这样?就是要“公会结智”“言会众端”,汇聚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力量,避免朝政事务陷入“一言堂”,这是亡国祸民之源。
一国之君,就应是一国之智慧与力量的代表,应该具有一国之智慧与力量。如何才能拥有一国的智慧与力量,最好的办法就是“周密”而汇,君主不应是尽己之能,而是尽人之智与尽人之力,这里的“人”就是天下臣民,最起码也是朝堂众臣。人都有情感,有喜好,有脾气,有喜怒哀乐,但作为一国之君,这一切都不能表现出来,像韩非子一样的圣贤书写无数的经典圣卷就是要规劝君主要“周密”,凡事“周密”了,不单对君主有益,更是对国家对百姓有益,因为能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
君主做到“周密”就能杜绝臣子“喜见德偿,怒见威分”,臣子不会顺着君主的喜怒而行事进言,避免臣子分走君主的恩德与权威。所以韩非子劝导君主做事说话要“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君主的言论要深蕴固藏而不表露,紧锁密闭而不外泄。总之,君主不能直白地说出自己的想法,规避实质只言表相,看看臣子的说法与态度。聪明的臣子能听明君主的话里之意,且不说破,同时还能提出办法供君主决策,这很难,需要极高的心志与智慧,要做到凡事谨小慎微。
在韩非子看来正是君主的“周密”之为,才会有“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意思是:所以用一人察得十人的阴谋活动,是统治下层的途径;用十人察得一人的阴谋活动,是揭露上面的途径。“以一得十”这是君主的统治之术,是依靠国家的行政体系来实现对国家的统治。“以十得一”这是君主的治吏之术,也就是上一章所进的“立道”,如国家设置的“谏官”制度与君臣之约的“侵上”举报制度。
君主拥有了上下之道,自然是“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意思是:明君上下兼用,所以坏人不会有所遗漏。制度是用来治人的,如何让制度成为制度并发挥制度的效果,还是离不开“人”,不管是“以十得一”,还是“以一得十”都是通过人的完成,所以“用人”是核心,制度是表相。
“立道”的实质是依据制度实现“人治人”,这里的“治”既是指上下级之的管理与治理,还有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监督,这一点很重要,韩非子特别指出“伍、官、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意思是伍、闾、连、县各层组织的人像邻居一样处于互相监督之中;告发坏人就赏,不告发坏人就罚。对于举报人要奖励,鼓励举报;对于被举报人要处罚,扩大举报的效果,让民众知道举报是义务,不仅有奖可得,还能看到举报的效果。让天下的臣子们都知道,你的不法行为随时都有人盯着,会被举报,最好不要为之。
对于监督与举报制度,韩非子认为应该突破上下级关系,贵贱关系,他说“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意思是: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也是这样。所以上面和下面、贵者和贱者,在法制面前都互相畏惧,在公益面前都互相劝勉。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思,“相畏于法”就是要敬畏法律,不管是谁都要对律法有敬畏心。只有有了敬畏心才能让人有所约束与自我管理。“相诲以和”就是相互劝善,一起向上向善,也就是遵守公德共识上大家要相互劝勉,这是社会良好风气与正能量的传播与传承。
【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伍、官、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
看到这一篇,我们怎么还能用“封建”来定义我们的历史。“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一句话足够让我们的文化与历史永垂不朽,傲然于世,泽福世界。我们承认人与人之间有差别,但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原则与人文理念、治国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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