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么一个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新闻。
说是有个老太太因为丈夫儿子早早就去世了,为了老有所依,因此将拆迁所得的三套房子赠给了孙女并进行了过户,孙女拿到房产以后却没有对老太太尽到赡养义务,造成老太太生活困难,老太太就想着把三套房子出租,靠租金来生活,没想到孙女居然以此起诉了老太太。
这个新闻是让人难过的,但是也是以前很多农村长辈的经历,在我娘家附近的村庄,也听说过有不少老人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早早地将积蓄或者房子给了儿女,本想着余生有靠,没想到给出去的钱犹如肉包子打狗,非但没换来儿女的赡养,反而成了被踢来踢去的皮球,最后不得善终者有,终日消沉哀叹者有,令闻者愤怒不平。
也曾经听过一个故事,有个老太太老了以后想要依靠儿女,没想到儿女们个个推脱,后来有人给她出了个主意,拿了几个铅块用布包起来,谎称是祖上留下来的金子,这下儿女纷纷抢着要接她一起住,她听出主意的人的话,每天把那包裹看得紧紧的,晚年生活也在儿女的“殷勤”关爱中度过,最后当老人去世,还来不及火化,几个不孝儿女就抢夺她的包裹,这才发现上了当,当时听完这个故事就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为这些不孝儿女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感到解气,也为老人在虚假的孝顺中走完一生而感到唏嘘。
而文首的那个孙女最终得逞了吗?当然没有。法院认为,老太太在生前赠予三套房产给孙女,是希望孙女能对自己进行生养死葬,因此这个赠予是视为有附加条件的,可是孙女并没有履行相关义务,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撤销此次赠与,三套房产被收回。
大快人心!如果孙女对奶奶确实没有感情,在父亲已经离世的前提下,适当的对奶奶有些许救助也是应该的,更何况奶奶将三套房产全数给了她,如果她真的无法履行义务就不该接受赠予,要钱不要人,怎不叫人寒心?
都说每个长辈的存在都是在帮儿孙后辈挡灾,因此有的老人受尽磨难仍然艰难地活着,就是在庇护着他们所爱的子孙后代,多么让人动容的情谊,如果我们无法因为爱他们而孝顺,也应该为他们的舍身相护而尽到相应的责任。
孝顺,是中国优良的传统美德,每一个人都应该将之刻进骨子里,毕竟我们所做的,孩子们会看在眼里,我们怎么孝顺老人,以后孩子们就会怎么孝顺我们,这是一种爱的传承,应该一代一代,永远地传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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