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寒野薇薇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大部分的记忆都只定格在了大学时代的某个夏季——如同展览馆里的那些旧照片,泛黄发白,一幅又一幅地从脑海中掠过,大部分的色彩是郁郁葱葱的墨绿,夹杂着些许蓝灰调,星星点点的黑色点缀在大片大片的灰暗色系当中,轮廓模糊似油画,却是那么真实地刻画在那个浮躁的季节,那个蠢蠢欲动的年纪。
离开学校的那一年,汶川地震,我在一家外贸公司的设计部实习,“5.12”的第三天下午的某个时间点,整个城市响起了沉重刺耳的防空警报,我放下手中的电子画板笔,跟着其他同事们一起站起来,默哀三分钟。现在已经不记清那个时候具体想了些什么,唯一记得的是那天我很伤心,但是那天我流着眼泪默哀了三分钟记得很清楚。隔壁工作间的姐姐默默地递过来一张纸巾,我什么也没说,擦干眼泪继续用电子画板笔勾出一条一条柔和的弧线。
阿希说我有时候敏感得莫名其妙,看画展,一幅画盯着盯着就会流下来眼泪,听音乐,一首歌听着听着就开始抽鼻子。
我说,没有我的敏感,就没有我书架上那一叠叠画稿,这是一个学艺术的人通往艺术神殿的必要条件。
“艺术家都是神经病!”阿希很简洁地做了总结。
我跟很多其他人一样,有自己的偶像。对,我也很落俗套地热爱着某个已逝的伟大艺术大师,并且对梵高的“向日葵”深深地着迷。我想,或许是因为自己过于阴郁,所以“向日葵”那可以让人发烫的热情弥补着我的空虚。
其实,我的油画并不好,因为我受不了各种颜料和调色剂的混合在一起散发出来的气味,所以毅然放弃了传统美术,而选择了平面设计。这也同样是老胡所希望的那样,他觉得传统美术可以作为兴趣但是不能用作谋生技能。当年在我填志愿选专业的时候,他没少做功课,查了资料,咨询了朋友,还托他教育系统的老同学专门就我的情况作了详细的分析。我知道,老胡就我这么一个女儿,所以他很爱我,爱到希望能帮我安排好我的一生。可是我不喜欢这样的爱,我想这也许是年幼的时候没有在他身边生活的缘故吧,所以哪怕是后来生活在一起了却也一直没有办法跟他很亲近。纵然在当年填志愿的时候顺了老胡的心,却并不是出于老胡的初衷。
阿希是我大学的男朋友,理科生,学数学的,逻辑思维很强,记忆力也很好,所以他的专业成绩在他们专业也是棒棒的。可是,他的外貌在他的专业,乃至他们班却也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其实我是个外貌协会,尽管内心阴郁却也有一颗所有少女追求美好事物的心,所以爱上阿希就跟我的敏感一样都很莫名其妙。
那个时候,除了梵高,我还有一个偶像就是油画系那个染着满头金发的学长,个子很高,深邃的眼睛,还有下巴总是干干净净不留一点的青色的胡渣,每周我们上完艺术鉴赏课赶去下一堂课的教室的途中都会遇见他背着画板踏着单车经过那条两边种满法国梧桐的路,那是去往艺术学院的教学楼的必经之路。
这个不真实得如同漫画里男主角的男生,是众多女生心目中的神。
好吧,我承认,其实我就是一个俗人。曾经不下十次望着那个飘逸着金发远去的背影,YY自己坐在那个男生背后的车架上,轻轻地挽住他的腰,一阵风吹过带动自己的长裙,树被吹得哗啦哗啦地响,阳光透过层层树叶落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光影。于是周遭的一切都跟着暧昧起来。
不过这样的场景只限于YY,因为现实中金发学长的单车没有后座,就算有后座,背后的画板也无法让后座上的女主优雅地挽住他的腰。
而那个时候,也还不知道阿希在我生命中的那个犄角旮旯里。
金发学长并没有成为我生命当中任何一个时段的主角,因为当我大二,他大三的那年,他将头发染回了黑色并理成了板寸,一身戎装,胸带大红花,成为了光荣的人民战士。
“金发学长”背着行装跳上墨绿色的军用大卡车的那天,很多女生都跑到校门口去送行,甚至有一些女生哭得稀里哗啦,场面很煽情。这是事后寝室的同学告诉我的,因为那天我去一个六七十年代国内艺术家画展做了志愿讲解员。而回学校的路上,我丢了钱包,然后作为还是陌生人并且是校友的阿希很好心地帮我付了公交车费。我留了阿希的电话,说下次请他吃饭以作答谢。
其实,从小到大,我的生活一直都是平淡得出奇,自从被老胡接到他身边一起生活以后,我一直都是自己做早餐自己上下学,就连朋友也都是如浮萍一般,等到因为老胡要换工作地带着我转学之后就会淡忘曾经的朋友,似乎那么多年都习惯了这种淡忘,而我也似乎从来都不会因为这些事情而敏感流泪。
在漫长的青春期里,老妈一直以为我因为幼年缺少父母的关爱而变得自闭,甚至害怕我得抑郁症,带我去看了心理医生。当然得到的结果只是因为我个性内向而已,当然同样我也知道自己并不排斥外面的世界,我只是一直都用观察者的角色参与当中而已,我有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只是都是用写的而很少嘴说而已。再后来,我知道了,在这个家里,其实是存在代沟的,所以老胡和老妈总是无法理解我,而我也时常不知道他们想要怎样。
直到进入大学之后,才开始慢慢理解他们,理解他们的不易,理解他们对我的爱,所以每周我都会固定时间给他们打电话让千里之外的他们安心,告诉他们我身边的一些事,也包括后来阿希成为我的男朋友这件事。
阿希把一个宝蓝色丝绒首饰盒递到我面前的时候,只说了一句“收下它,以后你就是我女朋友了”。我微微楞了一下,然后结果盒子,打开盖子取出里面手链,眯起眼睛眼睛仔细地研究起来,链子是银的,因为铭牌上写了,做工还算精致,上面间隔着挂着一些坠饰镂空的爱心形状和浮雕的四叶草,中间的位置是一个小拇指大小的切割细致的紫水晶挂坠,。
阿希指指水晶挂坠说:“这个就是从奥地利的施华洛世奇专卖店带来的,我表姐去旅游了,带了好多回来,我挑了一颗,拿到店里搞到这个手链上去的。”
“嘿嘿,你这算是借花献否么?”我把手链递给阿希,“帮我带上吧!”
然后阿希眼睛一亮,迅速接过链子,小心翼翼地环到我的手腕上。我就一手托着下巴歪着脑袋,一手伸在阿希面前,眯着眼微微咧着嘴看着他一脸认真且笨手笨脚地摆弄手链的卡扣。
就这样,就连我有男朋友这件事情也就如同我生命中其他任何一件事情一样——平淡无奇。
于是我们安静地牵手,平静地接吻,一起自习一起吃饭,有时会去看电影,有时也参加一些校外的公益活动。
阿希说:“你安静得根本就不像个学艺术的。”
“有谁规定学艺术的就一定是个性张狂的疯子了?”我勾起嘴角,满不在乎地看着他。
“你不是喜欢梵高么?”
“但是不代表我要像梵高!”
也是这就是理科生所不能理解的吧!有果未必有因,而他却习惯了去追根究底。直到毕业分手之前,我都没有想明白,两个个性截然不同的人,是怎样相安无事地相处整整两年的。
在我工作后的某一次,来南方出差的阿希在我公司楼下的一家餐厅吃饭的时候,他告诉我:“也许我们那个时候在一起就是性格互补吧!你需要我这样的严谨来弥补你跳跃思维的空缺。”
“那我们当时选择分手真的是很遗憾呢!”我笑笑从碗里夹起一块被阿希挑掉刺的鱼肉说道。
“可是,你又不愿意跟我回北方,而我也不习惯南方阴冷潮湿的冬天。”阿希也笑笑。
一如从前,我们的相处依旧融洽,哪怕是有分歧也绝对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彼此。
毕业的时候,阿希回北方的时候,我去机场送他,临走前去我们并没有像其他情侣那样生离死别似的痛苦流涕,我们只是安静地拥抱,安检之前,他也只轻轻地吻了我的额头,然后帮我捋了捋额头的刘海用无奈的口气跟我说:“我们要是在入学的时候就认识就好了,这样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就可以有整整四年。”
我低下头不说话,拉着他的手随意摆弄着。因为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生活没有“早知道”,而我们也不知道未来是怎样的。或许是在幼年和青春期一直都习惯自己选择,也习惯平淡地离别,所以等到这个形影不离陪伴我两年多的人离开的时候,我完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宽慰彼此的心,我能做的只能平静地接受彼此做出的最后选择。
毕业后我回到老家的城市在离家不远的地方找了份设计师的工作,老胡也终于被调了回来,老胡用冠冕堂皇的理由给他单位打了申请,说自己年纪大了精力不够了,不太适合常年的在外出差了,要把磨练的机会留给更有提升空间的年轻人。老胡说,以后要留在女儿身边照顾女儿,然后嘿嘿地笑起来,老妈不语一边削着苹果一边微笑着用柔和的眼神看着老胡。突然间,心中的某个敏感点被触动了,于是我赶紧站起来转过身往自己的房间走去:“明天还要上班,我先洗澡去了。”瞬间眼前又一片模糊,然后那种叫做“泪水”的液体从眼角溢出,划过脸颊,随着走路带动的气流滤过泪水淌过的皮肤会感觉丝丝的凉意,一种很清新的感觉,很美好,心也被忽然间像被填满了一样,沉甸甸的。
那是在阿希回北方后的第二个月,也是第一次,我觉得我有些想念他了。
在日后的一次联系中,我问过阿希,那个时候为什么会喜欢我。过了很久他才在回复了一句“太久了,都忘了。”然后他又反问我:“那你为什么会答应做我女朋友?”
那是夏季午夜的两点,周围很安静,唯有室外的空调外机的工作的声音透过墙体“嗡嗡”作响,原本都已经忽略这噪音的存在了,在看到阿希的反问的时候,我的心也瞬间烦躁起来,空调的凉风被扇动的叶片带过来,正好从身上划过,于是我打了个颤,紧接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用抱着自己的手臂搓了搓,回头看了看空调,显示面板上散发出幽兰的光——27℃,并不是很低的温度。于是站起来转身跨过去拿了床上的薄毯,然后把自己裹成粽子一样,只留出手臂和脑袋,回到椅子上,蹬掉拖鞋,跟先前一样把脚蜷起来贴胸前,这样就把整个人的都窝在椅子里。从小我就喜欢这个姿势,会让自己觉得很有安全感。
“大概是习惯吧!”我在对话框打了一串字,却犹豫起来要不要发过去。
我只是记得阿希送我手链之前的那段时间,他经常陪着我吃饭、上自习,有时候他会帮我提包,有时候也会给我带些小零食。接受他的手链只是觉得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有个并不是很讨厌的人作伴应该也是蛮不错的,更何况这个人不像之前追过我的那几个男生那样每天都会变着花样逗我开心,可事实上我却并不喜欢那样的高调追求。
正当我犹豫的时候,阿希又发过来一段话,他说:“大小姐,很晚了,熬夜对身体不好。就算明天是周末,今天也先休息,我们可以明天再聊的。”
我删掉了之前的那些字,速速地回复他:“嗯,好的,那你也早点睡吧!晚安!”然后,关了对话框,关了电脑,裹着薄毯慢慢挪到床边,因为没开灯,电脑关了之后唯一的光源被切断,只能小心翼翼地摸索着过去。
一夜光怪陆离的梦境,醒来后头昏脑涨却什么都记不起。
还是阿希出差我请他吃饭的那次。他说:“我喜欢你其实并没有什么原因,可能是因为觉得相处得很舒适,所以才想跟你一起的吧!你知道的,像我这样的人并不太适合轰轰烈烈的恋爱。”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看着我的目光如同手链上的紫水晶在太阳下折射出来光一样,亮闪闪的。这样的情形,让我想起了当年他给我戴上手链那天,如出一辙的眼神。
只是这一次,我却没有了当年的淡定。愣愣地盯着他看了很久,想开口说些什么,却瞬间失去了所有言语的能力。那个时候,空气像是被冻结了一样,周围所有的嘈杂统统消失,在周边走动的服务员和顾客也被定格在那里,屋内唯一的灯光只照到了阿希的身上,明亮却模糊的轮廓。电视剧里那些煽情的镜头也不过如此。
“你看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眼泪又流下来了。”当阿希伸出手用温暖的指腹轻轻地帮我摸掉脸颊上的液体的时候,于是一切有回复了正常,餐厅内播放的音乐、室外的车鸣还有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吆喝声掺杂在一起,形成了巨大的声音漩涡,饭点高峰顾客、服务员在不同的饭桌间穿来穿去,带过一阵阵强大的气流,拂过脸颊的时候,有点晕眩。
我低下头,闭上眼睛,试图让眼泪不再流下来。
“我……应该是……因为……习惯吧……”
“知道的,你一直都习惯性地莫名其妙流眼泪。”
“不,那时愿意跟你在一起是因为习惯了你在身边。”我继续低着头说着。如此直白地将自己的感受赤裸裸地摊在一个人的面前,从小到大,这是第一次。自我懂事,被老胡放在奶奶身边生活以来,奶奶对我的关心仅限于衣食住行,奶奶是典型的农村妇女,她很疼我,总是把好吃的留给我,总是怕我穿不暖,可她却用疼老胡的方法在疼我。我不能理解却能感受到她的爱,所以我也爱奶奶,但是不善于言辞的我同样不知道该怎么跟奶奶说自己的想法,哪怕是被同学欺负了,也只会一个人偷偷地躲在被窝里哭。再后来回到了老胡身边,已经习惯了独自面对,所以跟老胡也不亲近。进了大学,因为内向,跟班里乃至同寝室的同学关系也依旧淡淡。
阿希是第一个让我如此坦然的人。
那次阿希出差回去之后,我就开始失眠。躺在床上,在黑夜中仰面躺着,整晚整晚盯着天花板,有时能短时间入睡却是被一个又一个的梦所占据,醒来的时候不是泪流满面就是头昏脑涨。那段时间我的精神开始变得很不好,每天早上起来总是在刷牙的时候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深深地黑眼圈和肿大的眼袋。画图的时候时常不在状态,终于一个与甲方沟通的项目会议上,我从椅子上站起来准备讲解设计理念的时候毫无征兆地眼前一黑,然后我就当机了。
这一觉睡得很沉,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发现老胡坐在我的病床边戴着老花眼镜看报纸。而我的脸上挂着氧气罩,手上插着吊针,整个人没有一点力气。我张嘴喊了一声:“爸!”虽然声音很小且嘶哑,但是老胡还是发现我醒了,赶紧放下报纸,走到我身边,小声地问我的情况。我说,我想喝水,而且我很饿。
关于我的病情,医生诊断,只是失眠引起的神经衰弱,只要休息好就可以了。
我醒来后的当天下午就出院了,后来还有很多同事到家里来看望我,老胡热情地招待了他们。公司以为我工作压力大,我的领导特地给我批了一周的假期,让我好好休息。
送走同事们后,老胡笑眯眯地对我说:“你那些同事和领导都还是很关心你的,以前怎么都不见你提起他们?”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什么特别的朋友,除了曾经的男朋友阿希,曾经那么亲密无间地伴在我身边,可是后来他也还是从我身边离开,于是我就又回到了认识阿希之前的状态,一个人坐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完成自己的工作,除了曾经愿意伴在我身边阿希,我甚至都不知道该怎样与别人交流。所以,我从来不知道我的同事和领导也会关心我,同样也没有意识到要在老胡面前说起关于他们的一切,因为我不了解他们。
似乎,从来,我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当阿希进入我的生命开始,我才慢慢开始从我的堡垒里面探出身来,期初只是躲在角落偷窥外面的世界,直到他离开甚至在离开后的很久,我才发现他带给我的美好和快乐。一直以来,我都是那么后知后觉,可是等到真的发现的那一刻又是情不自禁地歇斯底里。
所以,我想,也许我应该是一直都爱着阿希的吧,只是我从来都没有发现而已……
不是结局的结局
再后来,我辞去了老家的工作,买了一张去阿希工作的那个城市的机票。
我跟老胡说,这一次我要主动去找回那个我爱的人。
老胡就只用力拥抱我一下,然后将行李递给我说:“去吧,爸爸永远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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