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作者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一生都致力于实地调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写下了诸多在学界极具影响力的学术著作,除了《乡土中国》外,他还有《皇权与绅权》《江村经济》《中国士绅》等著作,曾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日本亚洲文化奖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旭东曾评价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吸引的不仅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家们对于中国乡村的理解,它的影响范围可以说包括了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界。
关于本书
全书一共由十四篇论文组成,是费孝通先生经过长期在乡村地区的社会调研和考察整理出来的详实资料。从解释什么是真正的“乡土”开始,他将乡土社会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影响等,用浅显风趣的例子和语言生动得表达出来,并且纠正了我们对“乡下人”的一些偏见认识。
核心内容
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让我们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从而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在农耕文明长期作为发展主流的中国,许多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都对今天的中国有着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这些沿袭下来的乡土特色是中国社会的根基。
乡土中国 上从字面意思看,乡土就是家乡、故土,是哺育我们成长的地方。那怎么哺育呢?在以农耕作为传统文明的中国,农民辛勤劳作,就是我们吃饱穿暖的基础。因此,费孝通先生主要想研究的是农民和农村。他为什么想要研究农民和农村呢?因为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换句话说,中国许多的阶层都是从农村分离出去的。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农民逐步形成的一些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具有的一些特色,就构成了许多阶层,乃至中国社会的根基。
农民形成了哪些行为习惯,农村社会具有哪些特色,这些问题我们稍后都会做详细地解读。现在先来再了解一下费孝通先生,他出生在清朝末年,一个极其重视教育的知识分子家庭,曾经是中国本土最早拿到社会人类学硕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上世纪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任职,教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但是他不愿意“照本宣科”地为学生授课,而是希望能够和学生一起探索,做一些有意义的内容。他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性研究和社会调查,甚至为了掌握更详实的第一手数据,多次不辞辛劳的奔赴乡间进行考察。最终这些内容经过整理,就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由十四篇论文集结而成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费孝通先生从看似人尽皆知的事情中深挖出背后所蕴含的道理,可谓是字字珠玑,真知灼见。直到今天,这本书依然是社会学家们研究社会结构时所必须参考的材料之一。
下面,我们就跟着费孝通先生的脚步,先从“乡土”的形成与特色谈起。很多时候,我们会用“乡巴佬”“土老帽”之类的词语,来嘲讽乡下人,认为他们浑身土气,又傻又落后。但在费孝通先生看来,我们认为乡下人的“土气”,恰恰是他们依靠土地生存最好的证明。土地使他们得以养家糊口,缴纳皇粮税收,从最开始的一小块土地,不断地开垦,扩大自己的种植面积,等这块土地上的人口饱和了,新生的一代,就扛着锄头出去,在周围继续开垦新的天地。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虽然土地面积在扩大,但他们的劳作模式,却没有发生丝毫地改变。我们甚至可以大胆假设:只要不发生天灾人祸,一代又一代的人都会老死在自己耕种的土地上。费孝通先生为我们举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例子来佐证这个假设,他说他在靠近蒙古的某个村里落考察时,曾经向一位研究语言的学者请教一个问题,生活在当地的农民们,他们说的语言有没有受蒙古语的影响?这位学者告诉他说:完全没有任何影响,不仅如此,村子里的姓氏也几乎没有发生过变化,就算是挨家挨户查看家谱,来来回回几百年,也只有这几个姓氏。这些人一直在这里生活,没走出去过,也没让“外人”进来过,于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农耕文明,就被像这样的数不清的乡村和乡民们稳定的延续下来。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其实这也并不难理解,土地是没有办法流动的,长在地里的庄稼自然也动不了。那么,对于这些完全依靠土地吃饭的农民来说,没有什么比“当下的稳定”更重要。因此,“重复”就变成了中国真正的乡土本色,日复一日的去重复自己上一代,甚至上上一代的生活模式,自给自足,安于现状。费孝通先生给这种生活模式下构成的社会环境取了个名字,叫做“熟人的社会”。
想要形成“熟人的社会”,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首先,每个人都遵循着上一代的生活模式,打理好自家的几亩薄田。当遇上需要人力的大型工作,比如灌溉或者秋收农忙的时候,大家就团结合作。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口也在逐渐增多,一块同样大小的土地所产出的粮食已经没有办法满足更多人口的温饱,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人召集大伙去垦地,并按人口重新进行土地分配。这样一来,新的小团体就形成了,构成小团体的这几户人家再继续繁衍生息,慢慢的就变成了一个小村落。村落再壮大,就变成了一个乡,而生活在这个乡里的所有人,自然而然也就都认识。
过于熟悉的相处,使每个人对彼此都知根知底,那么很多约定俗成带有浓厚乡土气息的行为,也就随之而来了。比如,做事不讲法律,只讲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和传统礼仪;路上碰见了,不会先叫一下对方的名字,再问好,而是打个招呼就各忙各的;答应了别人要做什么事情,也从不走签字画押立字据的流程,就单凭本心和互相的信任。中国有句古话叫“父债子还”,在这些乡民们眼里,我答应过的事,如果我没办法兑现,那我的后代就得替我兑现,别管兑现到第几代,总之,只要答应了,我就一定信守诺言。
慢慢的,这些约定俗称的行为也就逐渐变成了熟人社会的代名词,因此,除了这些以外的其它事务,都对他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这其中就包括识字。在书里,费孝通先生就讲述了“文字下乡”,也就是由知识分子发起的扫盲运动的故事。发起这场运动的原因不难想象,具有新思想又心怀济世苍生志向的知识分子们,希望通过扫盲,来改变乡下人的愚昧和无知。当然,在彼此互不了解的情况下,扫盲运动的结果也可想而知。用“想当然”的方法去尝试改变自认为的乡下人的“愚”“傻”,简直是天方夜谭。
好,我们来总结一下第一部分内容:“乡土”真正的意义是指,生活在传统中国社会基层的乡民们,延续着相同的自给自足的耕作模式,通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和繁衍生息,逐渐形成村落、乡镇。这样的生活方式导致了,一个村落里,几乎所有人都认识,因为彼此熟悉,所以做事不讲法理,只按规矩,并且不接受新的事物,这也就构成了中国乡土社会特有的本色。而一些知识分子正是因为没有真正理解“乡土”的含义,所以所谓的扫盲运动推行得并不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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