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药物的基本作用:药物的作用多种多样,但对人体的基本作用是加强或减弱原有的生理机能。机能活动加强称兴奋,减弱称抑制。
另外一些药物的作用是抑制病原体的生长繁殖,从而有利于发挥机体的抗病能力,进一步消灭病原体。
2 .防治作用和不良反应 : 世间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 药物的作用也是这样,既产生对机体有利的防治作用,也产生对机体有害的不良反应。
(1)预防作用: 预防为主是毛主席制定的卫生工作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发动群众搞好爱国卫生运动.预防疾病; 用药物预防疾病 是整个预防工作中的 一个环节,如用乙胺嘧啶预防疟疾,某些生物制品(麻疹疫苗等)预防传染病。
(2)治疗作用:治疗作用可分为对症和对因两种。前者在于减轻或消除症状,如解热镇痛药的退热作用;后者在于去除病因,如抗菌素的控制感染作用。 临床上对症和对因治疗是相辅相成的,对因治疗固然能使疾病痊愈而消除症状,但对症治疗也可以防止疾病进一步发展。如外伤时疼痛是一种症状,但强烈的剧痛可引起或加重休克应用,应用镇痛药止痛就是很重要的措施。
(3)不良反应:良反应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①副作用 指用 药物的治疗剂量时,与治疗作用同时出现的其他作用。一般对人体无严重危害。治疗作用和副作用是相对的,随着用药目的不同可以相互转化。 如治疗剂量的阿托品具有抑制平滑肌痉挛和腺体分泌的作用,任何情况下给治疗量的阿托品,这两方面的作用都同时出现。当用阿托品解除平滑肌痉挛性疼痛时,抑制唾液腺分泌口干是副作用,当用作麻醉前给药以减少呼吸道腺体分泌,防止吸入性肺炎时,抑制平滑肌而引起肠胀气又成为副作用。
② 毒性反应. 指用药剂量过大(有的是个体敏感性较高)或用药时间太长所造成的病理现象。轻的与副作用很难截然区分,如恶心呕吐,腹痛,头痛,眩晕,耳鸣,失眠 等;重的有心血管系统、肝、肾、血液与造血系统、神经系统等损害,可出现心律失常、血压下降、肝功能减退、黄疸、血尿、蛋白尿、管型尿、粒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惊厥、昏迷等。严重中毒反应对人体危害较大,应力求避免,故用药时不要任意超超过治疗剂量,要有适当的疗程,并依病人的情况随时调整剂量和疗程。
③ 过敏反应 指少数过敏体质的病人对药物产生的一种特殊反应(包括特异质反应和变态反应),极少剂量即可发生,而一般人用到中毒剂量也不发生。轻者出现皮疹、皮炎、药热等;重者出现休克。预防过敏反应主要靠询问病史和做过敏试验,凡对某药有过敏史或经试验有阳性反应者,应尽量用别的药代替。如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其处理的重要措施是停止用药,必要时应用抗过敏药物治疗。
④继发反应 是继发于治疗作用之后的一种反应,即药物发挥治疗作用后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故也称治疗矛盾。如长期应用四环素类抗菌素,使肠道正常菌群发生变化,敏感细菌被抑制,不敏感的细菌和霉菌因失去竞争者而大量繁殖,引起新的感染,因此又称二重感染。
在应用药物的过程中,医务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全面认识药物的防治作用和不良反应,做到合理用药,充分发挥其防治作用,减少或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摘自赤脚医生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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