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啊,就是桂花味。”刘子弗说,夏韵也点头赞同。
“哦——”
“怎么了?”刘子弗问。
周鸣鹿说:“没什么,有人说闻着有腥味儿。”
刘子弗听了,又夹了一片,用比刚才更慢的速度咀嚼,说:“没有啊,那人一定是狗!”
“那也比你瞎鼻子好太多。”夏韵呛了刘子弗一句,继续说:“但的确没什么异味!”
周鸣鹿夹了一片香菇,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放到碗里,问道:“子弗,你知道对面的邻居么?”
“知道啊,好像叫苗墨,你也知道我不在这常住,偶尔能在电梯里遇到,只是见面打个招呼而已,不太熟。怎么了?”
“没怎么,他就是那个狗鼻子。”
“哦。”刘子弗说话不耽误吃饭,说话间米饭已经下去了大半。
几个人吃饭的总比一个人快乐。可能是量有点少,没有剩饭,有一点残羹被刘子弗拌饭吃了。
刘子弗和夏韵吃完饭略坐一会便走了,还美其名曰“消食”。周鸣鹿一个人收拾杯盘狼藉。
午后,最适合写字、冥想,而周鸣鹿一个也不想做。早晨起得早,现在有点犯困。
午睡,床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相比之下摇椅或者沙发更能使人得到暂时的满足。
第五章
周鸣鹿现在没有工作,也就没有了经济来源,一切从简,深入简出。老是窝在家里,能看的书都看完了,贴吧里的那本小说想了好几天,写了一个脚本,不再是像以前,想到哪里写到哪里。有了故事梗概,不那么乱了。周鸣鹿最后还是想回到职场,检视自己以前工作中的不足,发现不少问题,现在有了时间,一定要学些东西充实自己。所以周鸣鹿决定买几本书,顺便找找有没有新上架的好书。周鸣鹿有个习惯,喜欢看纸质书,而且从来不在书上写批注。无论买多久的书里面总是新的。
周鸣鹿所在的城市有一个很大的商业圈,由于距离大学城比较近,书店比较多。周鸣鹿听说有一个奇怪的书店,主要是营业时间奇怪,一、二、三、四白天营业,周五全天营业,周六、周日晚上营业。书店还规定只能在阅读区读书,店里还有奶茶喝咖啡卖,老顾客有可能买到茶,像太平猴魁、六安瓜片之类的。周鸣鹿以前从未来过,今天无事,便坐着公交车来这里转转。
书店的名字叫做“万卷书屋”,估计是从“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中提出来的,也可能是他家的书比较多,数以万计!
书店装潢周鸣鹿很喜欢,墙上是定制的大书架,很高,与天花板接着。三面都是这样,只不过有窗子的那面留出了空白,阳光可以照进来。其他的书架是铁制的,在每排书架的侧壁上用很规整的颜体标明分类。读书区种着各种各样的多肉,桌子上、墙上的格子里都放着,肉肉的很好看。
读书区没有服务员,如果找不到书可以问旁边的人。这个书摆的很有规律,每排书有大致的分类,然后按照书名的首字母排列,如果有确定要买的书很容易找得到。即便是随便看看,这样的排列方式也很好。很快,周鸣鹿找到了心仪的书,两本,装帧不算太精美,属于平装版,这样的书最适合阅读。
收银台没有人,周鸣鹿在旁边等着,打量门外的阳光,门楣上的招财猫风铃摇摇晃晃,有人推门进来才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算是提醒店员有客人到。
“你好,结账么?”
“嗯!”周鸣鹿还在盯着招财猫没有回头。
“先生,一共72元。”
“哦!”周鸣鹿从口袋里翻出钱包准备付账。
“嗨!帅哥,还记得我吗?”
周鸣鹿刚才没注意,现在感觉声音好熟悉。猛抬头,看见一张漂亮的脸蛋,像绽放在阳光里的向日葵,散发出青春活泼的气息,收银员正是那天超市遇到的女生。
“嗨!你好,我叫周鸣鹿,没想到能再见到你,哦!不,没想到能在这儿见到你!”
“黄茉。”黄茉大大方方地伸出手。
周鸣鹿突然有点紧张,手心微微的出汗,看是不经意地搓了一下手,才轻轻地握住黄茉的指尖,软软的,像握住了一只猫爪。
两人握手后,是一场如春夜般的寂静,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久黄茉打破平静,说:“那天真是太谢谢你了。”
“不客气,举手之劳。”周鸣鹿回道。
“这是给自己买的书?”黄茉随意地翻了翻,“你刚工作?”
周鸣鹿看着黄茉翻书的样子,心里第一次有了悸动。被黄茉看了一眼,才回答说:“嗯,刚工作,可是又被老板炒了!”
“是你们老板有眼无珠,像你这样喜欢学习的员工,他怎么会舍得你离职?”黄茉非常自然地说到。
“谢谢!”周鸣鹿有点不好意思,笑了笑。
“两本书一共72,我送你两张特制的书签吧。”
这书店的装修真好,现在阳光也正好。周鸣鹿不想离开,左顾右盼,想找到一个借口,可以理由充分的在这逗留,很快便有了。
“这两本书先放这里吧,我想喝一杯东西。”
“好!”黄茉将周鸣鹿挑好的书收起来,引着周鸣鹿去了阅读区。
周鸣鹿选了一个靠窗的桌子,坐在阳光照不到的一边,环顾四周,人不少,但除了轻啜咖啡和翻书的声音,再无其他。
“喝点什么?我请客!”黄茉拿着牌子莲步款款地走来。
“来杯拿铁吧。”
“好,你稍等。如果你要看书的话,请到那里洗手。”黄茉指着一个地方,“这是我们老板的规定!”
真是一个奇葩的规定,但周鸣鹿很喜欢,这样是对书的尊重,也是对将要带走它的买家的尊重。周鸣鹿洗了手,晾干,在书架上找了一本书,书名是《孤独是一种修行》,一位隐居终南山的人写的见闻。周鸣鹿在其他书店找了好久,一直没找到。本来不抱希望,没想到这儿真的有。万卷书屋,真的是名副其实!书店里的咖啡不是速溶咖啡,所以需要时间。周鸣鹿将书放到桌子上,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心里打着小算盘。
“等久了吧?”黄茉端着一杯咖啡过来。
“没,我也是刚坐在这里。”
“尝一下,味道怎么样?”
周鸣鹿抿了一口咖啡,细细地回味,认真的说道:“非常不错!我很喜欢。”
“谢谢!”黄茉非常受用,自己喜欢的东西能够得到别人的认同的确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
“嗯……那个……”周鸣鹿想说的话被一对情侣打断了。两个人明显是逛街累了,进来喝点东西,休整生息。
黄茉一脸认真,问:“什么?”
“没事,你先忙。”
黄茉带着疑惑走了,现在这个时候生意特别好,很多客人并不是进来买书、看书的,只是歇歇。周鸣鹿观察周围的人,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女生逛街,逛光越兴奋;男生逛街,越逛越萎靡。男生的体力不应该比女生好吗?
周鸣鹿很喜欢手里的书,看得痴迷,等回过神来,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杯里的咖啡早已凉透。黄茉迎来送往一直在忙,没再和周鸣鹿说话。
时间不早了,周鸣鹿饮尽冷掉的咖啡,起身,将书归回原地,找黄茉去结账。
“你好,我要走了,来结账。”
“哦!不好意思啊,刚才一直在忙。”黄茉将周鸣鹿选好的书递给他。
周鸣鹿递上一张红色的毛爷爷,看着黄茉认真找钱的样子笑了,笑容很淡。
“给,找你28。”黄茉递上找回的零钱。
“嗯?不是还有咖啡吗?”
“咖啡算我请的,不要钱!”
“这不好吧!”
“没事,老板不在,就是在,也不会计较的。”
两人推让几番,黄茉言辞恳切,周鸣鹿只好收下这份心意,道了谢,要走,刚走到门口,又转身回来。
“那个……能加个微信吗?”周鸣鹿是个害羞的人,现在脸通红,像是要表白或是被表白的小女生。
相比之下,黄茉则显得大方多了。撕了一张便签纸,写了一串数字,双手递给周鸣鹿,“这是我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周鸣鹿看着黄茉莞尔一笑,愣了许久,直到黄茉轻轻地咳了一声,他才回过神来,慌慌张张地接过纸条,还有意无意地碰到了黄茉的指尖,周鸣鹿的脸更红了。
周鸣鹿捏着那张便利贴,看了一路,临到家才放在衬衫的口袋里。到家后才郑重其事的在手机上输入黄茉的手机号,储存时在黄茉名字前加了特殊符号,这样黄茉一直在通讯录的最前端。
好友申请很快得到回复。周鸣鹿想要打声招呼,可不知道为什么,感觉怎样措辞都不好,只好作罢,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对方的回复也是一个表情。
人应该是群居动物。一个人若不是想要独立思考,千万不要独处。
周鸣鹿一个人住,有时难免寂寞。以前合租时,虽然和同屋的人不太说话,但他在那里就不会感觉孤独。周鸣鹿曾经想每一个物种的最后一条生命一定是死于孤独。
周鸣鹿对治孤独的办法就是看书、睡觉,然后就是做东西、吃东西。他能从食材的升华中得到一种满足感。
周鸣鹿歇了会感觉有点饿,想吃点东西,于是想到了蔬菜卷。蔬菜卷好做,而且营养丰富,好看又好吃。周鸣鹿在家时妈妈常做,现在好久才回家一次,自己做了几次蔬菜卷,味道与母亲做的不同,总感觉少了点味道。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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