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称叙述,相对于第一人称来说较客观些。局限在于,叙述者不自觉的“越位”——在严格的第三人称限制叙述中,夹入一两段全知叙述。最常见的破绽是作者既选择甲作为视角人物又突然跳出来分析乙的内心活动,破坏了视角的统一,如叶圣陶的《病夫》,张资平的《植树节》。
这种情况在我国五四时期白话小说刚兴起时常见。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这种视角得到了成功的运用,但是与传统的用法又有不同。这个“他”已不再是语法教材中那冷漠中性的第三人称,而是带有了作者主观情感和评价的。
比如苏童的《仪式的完成》《离婚指南》中“他”的视角,刘震云的《一地鸡毛》《单位》中“小妹”的视角里,都不难看出作者鲜明的审美意向和感情色彩。
纯客观叙述中,作者不但不作主观评价,而且不分析任何人物心理,只是冷静地记录人物的言论,描写人物的外部动作,其它的则让读者自己理解品味。这种纯客观叙述方式比限制叙述更易产生真实可信感,正如刘半农所说的“写来不著形迹,其妙处全在字句之外。”在两次大战期间有达奇尔·哈梅特的小说和海明威的小说运用这种叙述,比如《杀人者》和《失去的天堂》。
十九世纪的许多严肃小说家也使用这种手法,比如巴尔扎克的《驴皮记》《当代史内幕》等。在《邦斯舅舅》中,主人公长时间地被当作一个身份可疑的陌生人来描写和跟踪,叙述者如同一个局外人一样,客观而冷静地述说。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中出租马车那一段也用了这种方法。但是这种叙述角度的难度也大,作者更易在此法中捉襟见肘地插入自己的主观思想。不过处理得好的作家,即使带些主观色彩,读者也不易察觉。
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中,苔丝第一次见到亚力时,作者是这样描述的:“他差不多是黑胸膛儿,两片厚嘴唇,虽然红而光滑,样子却不好,其实他不过二十三、四岁,但嘴上却早留了两撇黑胡子,胡子修剪得很整齐,尖儿朝上撅着。虽然他全身的轮廓带着一些粗犷的神气,但是他脸上和那双滴溜溜转的眼睛里,却含着一种特殊的力量。”这里的描写虽然是苔丝站在那里的观察,却显然加入了作者本人的主观感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