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初恋:原来你还在这里

作者: 后夏夕颜心静如水 | 来源:发表于2017-11-29 06:12 被阅读5683次
    致初恋:原来你还在这里

    文/后夏夕颜

    你胸有大志也好,小家碧玉也好,只要是你,都好。

    -1-

    我刚上高中的时候,同桌是个女生。女生的名字叫江秋。江秋每天扎着个冲天辫,戴着比作业本还厚的眼镜。

    我那时比较早熟,喜欢调戏女生。每次对她下手,她总是用力咧着嘴,笑得跟个麻瓜似的。

    有一天晚上,我从卧室里揪出一只老鼠,第二天带去了学校。那老鼠不知道怎么在半路上挂了。

    上课的时候,江秋趴在桌上正认真看书,我猛地把死老鼠丢到她眼前。

    “哇~呜呜呜~”她突然被吓哭了。老师走下讲台来到犯罪现场。

    我对没想到她反应这么激烈,但还是故作无辜地看些她,朝着她使眼色,示意她不要声张。

    老师问:“怎么啦江同学?”

    只见江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课本盖住那只老鼠:“呜呜呜,老师,我头不小心撞到桌子了,痛死我了……呜呜呜~”

    我对她这种超乎常人的反应力表示震惊,暗暗在心里喊了一句:壮士!

    老师是个明白人,白了我一眼:“后夏,你再调皮今天就留下来扫地!”我赶紧回了个白眼过去。

    后来她哭了一整节课,我知道大事不妙。

    下了课,我看着她哭成瓜皮的一张脸,恬不知耻地道歉:“对不起啊江同学,我就是开个小玩笑……”

    “呜呜呜,我知道后夏在开玩笑,呜呜呜,可我就是太害怕老鼠啦,呜呜呜……是我对不起后夏,害后夏被老师骂,呜呜呜~”

    我当即大惊失色拍案而起。这到底是什么世道?明明是我欺负了她,她还要跟我道歉?

    如果世上每个人都像江秋这么善良就好了,我想。

    在我那些顽劣的青春时光里,身边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可以欺负的,一种是不可以欺负的。

    而江秋这样的不太好分类。

    我欺负她的时候她并不反抗,所以我可以随随便便欺负她。

    但是我欺负她之后,她总是有各种理由给我道歉,让我遭受良心谴责的煎熬,所以我不能随随便便欺负她。

    这种反差让我感到畏惧,所以到了后来,倒是我不太敢跟她讲话了。

    那时候我就知道,这个麻瓜是我的天敌。

    -2-

    以前从未有过敌手的我,一直对我害怕一个小姑娘这件事感到耿耿于怀。于是我找到了阿俊。

    阿俊自小学便开始自学奇门八卦,五行遁甲,在研究面相这点上十分了得。可惜体力比不上我,所以也被我放在可以欺负那一类里。

    阿俊嘛咪嘛咪念了一通,对我说:“后夏,你有没有听过一套随心所欲的掌法?”

    我摇头。

    阿俊接着说:“太极拳,善于以柔克刚。使用者以守为攻,看似百依百顺,实则暗寻破绽,虚晃一招,打得敌人措手不及。上一个用这套拳法的是个叫张三的人,不过他早就疯了。时至今日,有人居然可以把太极融合到社交心理学里使用,看来这江同学不是一般人啊。”

    我惊恐万分:“那我该怎么办?”

    阿俊嘿嘿一笑:“两个弹珠。”

    我从口袋掏两个给他:“赶紧讲!”

    阿俊扶了扶眼镜:“问题的关键在于,你的破绽被她找到了。像你这种站在食物链上层的男人,肯定不会发现自己的破绽。而你的破绽就是,内心还存留着一些温柔。”

    我激动地哐嘡一声坐在地上:“此话怎讲?”

    “她看到了你那些温柔的地方,所以知道你不会对她的眼泪感到无动于衷,当你为此心怀歉意,那你就怯。人一怯,他就输了。直到后来,尚未开战,胜负便知。”

    “那我到底要怎么做?”

    “迷踪步。先迷其心神,你越是在乎的,越要表现得漫不经心。再迷其视线,少在她眼前出没,让她自己觉得无趣。最后迷倒自己,这样的女生,以后多半是个婊子,你趁早跑路,越远越好。”

    我听呆了,眼睛模糊,像做了一场大梦。

    阿俊趁机搜刮我身上所有的弹珠,扬长而去。

    -3-

    听俊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突然就有了底气和江秋殊死一搏。

    第二天,我早早地坐到自己的座位。

    江秋终于蹦蹦跳跳从门口过来了。她坐下的那一瞬间,我猛地踢走她的椅子。

    “哐嘡!”江秋果然一屁股坐在地上。

    “哇~呜呜呜~后夏你太坏啦……呜呜呜~”

    我不动声色,继续坐着在课本上涂鸦。我看都没看她一眼。

    她看着我,很快就不哭了,把凳子扶起来,趴在桌上写作业。

    我洋洋自得,心想,这麻瓜还真用眼泪吓唬我啊。我呸,没人能管我。

    第二天,我刚进教室,就看见讲台上站着一群人在叽叽歪歪。我上去一看,眼珠子差点儿爆出来。

    黑板上写着两个名字:江秋,后夏。还有一只粉红色的爱心煞有介事地把这两个名字圈起来。

    我靠!这简直是恐怖袭击!这是对我后某人高大伟岸形象的侮辱啊!绝对不能忍!

    我马上冲上去擦掉,指着在座位上轻轻抽泣的江秋,大声对着人群吼:“你们看看,都把人家江秋感动成啥样子了?以后不准再干这么感人的事儿了啊!”

    众人一阵哄笑。

    我回到座位,看着江秋蜷缩着的样子,暗自高兴。终于打败这麻瓜了。

    江秋突然抬起头看着我,眼里泪水朦胧。

    我愣了一下,马上嬉皮笑脸:“你对于侮辱了我一世英名这件事,居然愧疚地这么不能自已,我简直感动得一塌涂地。”

    江秋认真地看着我:“后夏。”

    我从没见过她这么严肃的样子,当场凝固。

    如果是现在,我可能会撒腿就跑。因为阿俊在十年后告诉我:“如果一个女孩子认真喊出你的名字,那她不是要表白,就是要给你一耳光。”

    而那天江秋很显然是前一种。

    她认认真真地看着我,嘴唇认认真真地一张一合:“后夏,我喜欢你。”

    我涨红了脸,艰难地憋出一句:“滚…”

    她乘胜追击:“你奔放不羁也好,羞涩腼腆也好,我都想跟你在一起。只要是你,都好。”

    我支支吾吾:“你这人…”

    她没有再说话,继续趴在桌上写作业。

    我松了一口气。吁……

    事实证明,太极还是所向披靡。迷踪步,始终不敌八卦阵。

    虽然不小心败倒在江秋的怀里,但我曾经真的有拼命反抗过啊喂。

    -4-

    我沦陷地特别快。强调一下,这并不是因为我本身很软弱,而完全是因为我有一颗兼济天下的心。

    后来我特矫情地把自己的QQ签名改成了“我爱这世界,所以我爱你”。

    我向江秋贡献了我无数个第一次:第一次牵手跳广播体操,第一次拥抱夹气球,第一次打啵儿吹泡泡糖,第一次啪啪啪放鞭炮。

    我为江秋做我一切能为她做的事。在冬天下课为她打热水,秋天给她做许多漂亮的标本,春天收集所有的小花给她,夏天仔细帮她每一双凉鞋打蜡。

    跟江秋在一起的时候,我感觉我们就是这世界的中心。

    有人说,在阳光明媚的天气里,任何悲伤都会消失无踪。而我和江秋则证明了它的逆命题。在幸福感浓烈的时候,天气也不会太差。

    那时候我成绩很好,她成绩一般。我经常对她说:“秋儿,以后我要赚好多好多钱。”

    她幸福地笑着:“好呀,我本来想像我爸爸那样当个有名的建筑师呢,那以后就靠你赚钱养我咯~”

    我眨了眨眼,认真地看着她:“你胸有大志也好,小家碧玉也好,只要是你,都好。”

    她便一头钻到我怀里。

    我看着她,拥着她。两个人坐在屋顶,一起钻到夜空怀里。

    多么幸福啊,在最年轻的时光,两颗最年轻的心脏触碰到了一起。我们打闹追逐从不停息,发誓要把快乐延续到下个世纪。

    -5-

    可是我们等不了下个世纪,因为要高考了。

    可江秋却消失了。

    那我就等。我每天站在走廊,看看她是否会从学校门口走过。

    就这样,一直到高考,我都没有见到她的踪影。

    阿俊拍拍我的肩膀:“你别这样,别影响高考。我断定她是个婊子。”

    我声嘶力竭朝他挥拳:“你他妈骂谁?”

    而直到高考结束,江秋始终没有出现。

    拿毕业证那天,我鼓起勇气问了班主任。他愣了一下:“哦,你说江秋啊,她不用高考,在来我们学校之前她就决定要出国了。”

    阿俊小声安慰我:“我说了吧,江秋从来都没提她家的情况。再加上她那面相,我早断定她是个婊子。”

    我咬了咬牙:“这婊子,只怪当时没上了她。”

    从学校走出来,我便跟阿俊分别了。

    一路上忍不住地哭。

    人生的每段时光,总会有那么些人陪你逃亡。我们一起无限怒放,一起无限忧伤,一起上天入地,一起无药可医。可一切沉寂之后,虚无还是虚无,理想还是理想。

    不管怎么样,一定要继续走下去,杀死慵懒的孤独,吹散荒芜的记忆。

    一个人并不可耻,一个人也不无能为力,当你习惯一个人生活,那就是你离理想最近的时候。

    所以后来我还是活得很生猛,像一只乱蹦的龙虾,不停地折腾。

    -6-

    去年夏天我心血来潮,去见了一趟阿俊。这货早就不研究风水了,专门倒腾水果,也算一老板。

    我们随手买了些烧烤,提着两箩啤酒就到他东风大卡里去战斗。

    两个人喝喝酒,吹吹牛逼,就这样一直到了深夜。我们互相把袜子塞到对方嘴里,然后再也忍不住,在车厢里横七竖八地躺下。

    早上醒过来已经是上午了。我头昏昏沉沉地,想找一样东西。

    阿俊也迷迷糊糊醒了:“你找啥呢?”

    我一下子懵了,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又觉得什么东西一定要找到。

    我全身上下摸一遍,终于在袖子里摸到了那圆圆的一小截。

    那是半截蜡。

    我捡起地上的皮鞋,用娴熟的动作擦着它的后跟。这是某年夏天开始有的习惯,因为一个女孩子告诉我她的凉鞋硌脚。

    阿俊叹了一口气:“你还是放不下那贱人。”

    是啊,我还是放不下那贱人,我还很爱很爱那个贱人。

    大学毕业三年了,离那时候已经十年了,我还是放不下。

    可那又如何?

    很多记忆本来就是永恒的,是纵横交错贯穿整个一生的。离开的人会融进灵魂里,和自己变成一体,你只能接受,不能逃离。

    总有这样一些时刻,让你遍体鳞伤,而苦难日后销声匿迹,永不再见。实际上它们已经变成你性格的一部分,在寸步难行的旅途里处处保护着你。

    没有人需要逃亡,你只管接受,然后依旧怀着信心大步向前。

    你最后一定会到一个地方,那个地方鲜花怒放,绿茵隽美。你最后一定会见到一个良人,这个良人会带你策马奔腾,征战四方。

    可你别忘记,你身体里有多少人微笑着陪你一路前行。

    当你终于发现曾经令你疼痛的这一切,默默为你消去脚底的阻碍,你会恍然大悟。

    啊,原来你还在这里。

    是啊,我还在这里。你胸有大志也好,小家碧玉也好,只要是你,我一直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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