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三章中的“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第一句好解易懂并常用,且有变易,诸如“宠辱不惊”、“宠辱无惊”等。
但第二句“贵大患若身”就比较难理解。其难就难在“贵”字上。
这里的贵是什么意思?其实说明白了很简单,这一句的“贵&大患”与前一句的“宠&辱”一样都是并列的两个概念。所以这里的“贵”不是动词,是和“大患”并列的一个名词。就像第九章的“富贵而骄,自遗其咎”的富贵的贵,是名词。那么第一句其实就是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明白了这样一个结构就很好理解了。
有了珍贵的、贵重的东西看得和自己得生命一样;大患来临害怕的就像要失去了生命一样。身可以指身体,也可以指生命。这里之所以说贵和大患是一个并列结构,不光是前面宠辱是并列结构。后面的行文也是这样的。
在论述何谓宠辱若惊时,只论述了宠。“宠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论述何谓贵大患若身时只论述了大患。“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为什么把辱和贵省略掉了呢,这是因为如果论述辱不外也是辱为下,得之若惊,失之若惊。再重复就没必要了。所以省略掉贵也是如此,即使论述贵也无非是和大患一样。吾所以有贵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贵?所以上下文来看,宠、辱是名词,贵、大患也是名词。
老子《道德经》“宠辱若惊”这一章很明显是在批判一些人把宠、辱、贵、大患看得和生命一样。得到就惊喜,失去就恐惧。贵和大患都视作我的生命。老子反对那些把外在名利看得和身体、生命一样重的人。宠辱代指的名、贵大患代指的是利(大富大贵大损伤)。
这样我们就可以顺利的理解本章最后两句了:“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贵以身爱天下,若可托天下。”
既然这些人把名利看得等同身体,生命一般,那么境界再高一些。如果把天下和身体生命一样重视,一样珍视,就像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爱天下,岂不是就可以把天下寄托给你了。就是说要这些国家治理者更应该重视天下,而不应该像上一章那样因“五色、五音、五味和驰骋畋猎”纵情于声色。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贵”和第三章的“不贵难得之货”的贵是一个意思,又变成动词了。很多人可能就是受了“不贵难得之货”的影响,才把“贵大患若身”的贵看作了动词。那就很难解释了,可见老子当年对贵字的使用已非常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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