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松的意义是什么呢?是挑战自己的极限?是证明自己的能力?我觉得,一味地追求意义这个词太过于缥缈,脚下跑过的路才是真实。
我所在的北方小城如往年一样,每到这个季节,雾霾便成了日常。果不其然,今早又是个雾霾天,而我只能祈祷着治理雾霾的终极办法:等风来。
好在天公作美,中午下班时真的让我等到了风。风力不大,也就3、4级的样子。我本打算午休片刻,却没能睡着。索性起身泡了一壶茶,看了一会书。等困意消除后,便开始整理装备。穿上一套运动卫衣、一双合脚舒适的跑鞋;带上我那一百多块钱买的蓝牙耳麦;把手机的音乐和运动软件打开,将其放入臂包中,和家人打了声招呼便出门而去。(这里要提醒下,半程马拉松不比平时,出门最好带点钱,毕竟中途肯定要补水,出现意外时也可以打车。)
从九月份开始算来,我也慢跑了有一个多月了。平时我慢跑的距离大概是4—5公里,这个月中的时候,我曾跑了一次十公里,当时感觉良好,这才有了尝试半程马拉松的念头。平日里由于工作的原因,我只能每日夜跑。可今天由于距离过长,我也不是慢跑的行家,所以便提前请了假,早点出门。
眼看就要立冬,冷飕飕的风从裤脚钻了进来。但我还是要感谢它,否则雾霾哪里会消散?出了小区,一路走到马路边上,开始做一些热身运动。耳麦中的音乐已经一首接着一首响起,跟着节奏,我开始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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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点多钟,正好是家长们接孩子放学的时间。我刚跑了两公里左右,便见到长龙般的各色车辆停在了非机动车道上。心里感叹如今的孩子,真是幸福得多。
我上小学时可不比现在,当司机的爸爸虽说能公车私用,却常常忙于陪局长应酬。小学的前三年里都是妈妈接送。当时家里买了一辆本地俗称“小木兰”的摩托(不需要换挡,类似于现在的电瓶车)。无论寒暑,当我走出校门开始四下张望时,总能在人群中认出那个手拿安全头盔等我的妈妈。她有时会因我的学业而板起脸来,但更多的是问我:“今天想吃什么?”后来听我爸说,那个小摩托三年来跑了三万多公里。
又跑出了近一公里,身体开始略微发汗,脚步也愈发的轻快,继续沿着街道前行。不久,我路过了这城市里修缮的第一座公园,在几年前,城里也只有这个公园,所以每天都人头攒动。那时候,我常和她在这里寻觅无人的角落,彼此诉说着懵懂的情愫。想着一些过去伤感的事情,脚步却依旧没有停下。我望着远方的街道,勉力甩开脑中的混沌。耳机里仍旧铿锵有力,我也跟着节奏,继续前行。
跑到五公里的时候,我的体能开始下滑,好在这并不明显。十字路口上,一位老大爷正在烧纸钱。不只是我,凡是经过的人都皱着眉头,行色匆匆的躲避这呛人的味道。封建也好、迷信也罢。对于祭祀我一向怀有尊重和理解,只因它关乎于情感,是对逝去之人的哀思。空气很是呛人,我捂住鼻口,快步走过那个十字路口。
耳机里七公里的提醒告诫我,该去补给一下了。毕竟面对后面的路程,我必须保证自己电解质的平衡。于是,途径一处小区时,我进了一家超市。拿起一瓶能量饮料走向收银台。收银员是位四十多岁的大姐,我掏出之前装在臂包里的零钱递了过去。她好似有洁癖一般的用手指捏住一角,之后开始找零。
当然,我也知道自己现在的形象不太好,毕竟我是容易出汗的体制,可心里仍旧有些不爽,暗暗心想:“哼,等我折回时还要来这家超市,让你看看我可是跑马拉松的人!”心里面想着,我缓步走出超市,扭开瓶盖开始缓缓的喝。
跑步最忌讳一口气喝大量的水,不仅不利于吸收,更是会让胃袋下垂,不利于之后的运动。边走边喝,我渡着步子朝远处的垃圾桶走去,顺手掏出手机,查了一下垃圾类型,将瓶子扔到了可回收的垃圾桶里。
补给完毕,我开始继续前行。可当我跑到九公里左右的时候,却在一个十字路口迷茫了。我原本提前测量好了距离,以市区边上的一个公园为中转站,往返正好是半程马拉松的距离。可由于我是个路痴,居然在家乡的小城迷路了。无奈之下,我只得掏出手机查看导航。不得不说,导航真是我命中的救星。我至今忘不了去年在北京,当我饱受尿意折磨时,是导航一步步指引着我,七扭八拐的找到了公厕。
在凉风中尴尬了一会,我总算是找对了方向。接下来的五公里路程要顺畅得多,没有红绿灯,也没有嘈杂的车辆行人。我一路未停的跑到公园,在里面绕了一圈后开始折回。
其实在长跑中,朝着回家的路跑时,本身就是一种享受,毕竟家是温暖和舒适的代名词。而反过来说,背离家的方向,则是为了不给自己轻易放弃的机会。我慢跑基本不会在公园或者操场上转圈,就是怕一时的疲惫会让自己放弃。
记得刚上大学时,我一次次把自己逼到无路可退的地步。凭借着一股子狠劲报名了几乎所有的学生活动。当我把自己推向人前时,只能硬着头皮去面对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只能咬着牙、紧绷着全身站到演讲台上;只能勉力的在桌下按住颤抖的双腿,不理会在布光灯和摄影机前,那宛若要跳出的心脏。之后,我当了班长、学生会主席、电视主持人等一系列以前想想都会心慌的职位。我逼迫着自己,然后改变了内向的自己。
古有霸王项羽的破釜沉舟、有进无退。巨鹿之战,九战九捷,得胜而归。
今天的我们也同样如此,太多的退路,会让我们遇到自己不熟悉或者不擅长的事情时打退堂鼓。可有时候,只有不尽力的自己,才最叫人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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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回的道路是顺畅的,天色已经昏暗起来,街上开始出现三三两两出门散步的人。我从他们身旁掠过,让目光始终向前。直到在一段略微狭小的路口,一对散步的老夫妇挡住了我。我慢慢的跟在他们身后,没有莽撞的从他们身旁挤过,毕竟我相当羡慕和尊重这一类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白发密布却能相守相伴的走过一生。
前段时间,王宝强闹离婚,多少人又开始喊“再也不相信爱情”这类话,可是,眼前不是有很多吗?看看那些,相互搀扶着去医院看病的老夫妇,看看老人骑着电三轮载着另一个身体更加迟钝的老伴。这是什么?难道不是爱情吗?度过了炙热之后,平淡才是爱情中最为常见的,莫要只求轰轰烈烈。那个愿在你年老色衰时,仍旧陪你在身旁,亲吻你的人,才真正对得起爱这个字。
夜色开始显现出它的力量,我也仅能凭借着路灯的光芒继续前行。大概到了路程的三分之二时,我又回到了之前来过的超市。仍旧是拿了一瓶能量饮料,收银员仍旧是那位四十多岁的大姐,仍旧嫌弃的接过了钱,而我没能从其眼神中发现有一丝一毫的异样。
走出门后,我喝着水,不免自嘲一笑。也许,她根本不记得之前我曾来过。本以为自己的行动会稍微引起她的主意,或者觉得自己的挑战也像是个了不起的事情。可在无关的人眼里,这些其实都不重要,甚至不如下班时的那一阵轻松。
其实,我们都是平凡之人,在人的这一生当中,他人的目光永远不会总停留在你的身上,能时刻关注自己的,也只有自己。成功与否本就无关于成就如何,只取决于自己的内心而已。本应看淡一些,把经历当做收获,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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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远方的一盏盏路灯,它们照耀着脚下的路,最后的五公里我开始跑的异常艰难。我并不是专业的长跑手,膝盖已经开始用疼痛来抱怨我的任性。可是,当终点一步步拉近时,我真的不想放弃。
最后的两公里,一颗顽皮的石子跑进了我的鞋中。我停下来打算将其取出,小腿却抽筋了。有过抽筋经历的人应该能体会到那种“欲仙欲死”的痛楚。我赶忙抓住脚掌,咬牙忍着疼痛,尽力的伸展,总算挺了过来。可接下来跑步时,小腿一直会隐隐作痛。目标就在眼前,我所能做的,只能是坚持。
当我跑过途中需要经过的最后一个十字路口时;当家隐约的出现在远处时;当耳机中报出“你已经跑了22公里”时。我放缓了步伐,开始慢慢的走向家中。虽然双腿宛若灌了铅一般沉重,可那怦怦直跳的心却肆意宣告着喜悦。爬上了楼梯,按响了门铃,完成了这次的挑战。之后,我在家中做了些拉伸运动,褪去被汗水浸透的衣服,洗了个澡,坐到沙发上开始休息,品味着只属于我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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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松是一件孤独的事情,在无人关注下,那些一路上挥洒的汗水,有何意义?而在平凡的漫漫人生路上,那些铭记于心的记忆,又有何意义?
在整个跑步的过程中,我自己和自己对话,扪心自问。想着往事和未来;想着身边来来去去的人们;想着那些令我后悔和遗憾的事情。这些都是我无需他人评价的珍宝。
跑步,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事情,活着更是如此。人的一生本就是一场马拉松,那些跑过的路,看过的风景,爱过的人,就是这一切的意义。
我们都是凡人,当我们死去时,能记住我们、能为我们流泪的也许只有寥寥数人。可至少这世上我来过,也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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