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我埋怨,说她的丈夫从前对她有过承诺,一生一世只爱她一个人,会对她好,可是结婚十年,她为他洗手作羹汤,放弃许多,硬生生地逼着自己浑身沾满烟火气息,他却在外面有了新欢,无论她做些什么,他都是敷衍了事。朋友咬牙切齿地说,我恨不得杀了他这样一个不守承诺的人。
我觉得这位朋友就是在自作多情。一个承诺并不代表一个人的真情实感,所以我们不应该因这种美好的幻觉而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人应该是独立的个体,自己对自己负责,而不是期盼他人给予帮助和施舍。承诺是在两个人发现彼此之间的共鸣时的情感喧泄,它可以是地久天长的真实,也可以是转瞬即逝的虚假。承诺的性质并非自己可以左右,它的变化是多方面的因素。所以我们不应该因为承诺而全盘托出,应该有所保留。毕竟,自己是自己,别人是别人。承诺可以作为连接此岸与彼岸的桥梁,但是如果想要过河,它并不是唯一的途径。我们不能把承诺当作唯一的精神寄托。否则,失望的几率是很大的。
诺言有的时候其实就是谎言。在不同的心境之下,人的思想会有所不同。因为心中的意愿需要铭记与证明,所以人会许下诺言来作为标记。但是时过境迁,情感开始变得寡淡,渴望一种前所未有的新鲜感,内心的惰性会随着意愿的逐步实现而显示出力量。如果无法借助自身或外界的力量与之搏击,就会被俘虏,就会沉醉于当初讨厌得大义凛然的事情中而荒废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得不偿失。但人就是这样的动物,在整个过程中,会幡然醒悟,但无法改变和控制自己。因为此时此刻自己已经成为自己的傀儡。最终,只是伤害自己与他人。
>本文为萧瑶夕原创散文作品,不得抄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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