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自带干粮的出门女

作者: 蓝心碧雪 | 来源:发表于2020-10-20 10:31 被阅读0次

            不知道你们那里的风俗习惯是什么,在我们这里(山西高平)有着这样的习惯。就是倒插门女婿,如果到女方上门,是要承担起女方家所有的责任的。是顶一个儿子使用,并且继承女方的家产。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是泼出去的水一样,回到娘家就像走亲戚一样,家里所有的一切都留给了那个独挡门户姐妹。入赘的男人,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这家的顶梁柱。家里家外,一切都是由入赘的男人掌管。这就是我们这里不成文的传统习俗和规矩,自我记事起,周而复始一直沿袭自今,从未改变。

            前不久,这一优良的传统,被村子里一入赘的上门女婿打破了。女方家的母亲,也就是入赘者的丈母娘,得病住进了医院,按照惯例,也就是我们这里的乡俗,理应由在家的女儿承担照顾和治疗责任,嫁出去的女儿,可根据自己家的实际情况,稍做补贴。可上门女婿不干了,非要和嫁出去的女儿平摊住院费,要吵着和嫁出去的女儿打官司,上法庭解决。亲戚本家都上门说合,可怎么也说不通。最后弄得自家姐妹成了仇人。

            这不,前几天,女儿家里的母亲去世了。嫁出去的几个女儿,不和留在家的女儿商量,几个外嫁女商量着摊钱,给自己的母亲买了官板。母亲出殇那几天,外嫁的几个姑娘都是自己带着干粮,为母亲守灵,直至安葬完毕。

            我听了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我的身边,很是气愤和不解。是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嫁出去的女儿与留在家的女儿有同等照顾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按照乡俗民理,这种事就说不过理去。不管女方家的家产有多少,作为上门女婿,你是认可了的,就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女方的父母。这不是谁规定的,也没有规则法则那样可供你查询。这是地地道道的乡规民俗。在农村,有些事情就是这样。法通理不通,理通法不通。但在这样的尴尬处境前,我们要讲的是乡规民俗。只要乡规民俗合情合理,我们就有必要和义务去遵循,遵守,遵行。不能为了自己的一丝小利,而丢掉传承了载以数记的乡规民俗。从而让人感觉你是个不同情理,不能交往的异类。这只会让你的后代,在村子里,很难抬头和乡亲打交道。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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