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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爱、怜悯、慈善,何为?

【原创】爱、怜悯、慈善,何为?

作者: 不忘思考 | 来源:发表于2017-02-03 15:38 被阅读142次
    Love,Sympathy and Charity

    引语:此文用来分解“爱、怜悯、慈善”三个抽象词汇在现实世界中的沉重表象,作者试图通过他亲身经历去论证他的观点。

    • 正文

    关爱相对“弱势群体”,最重要的是得把这些潜在的受助对象当做平等个体来看待,他们亦有被他人所尊重,所平等对待的最基本权利。在这个世界上,公益进一步狭窄的慈善行为都远非仅仅的同情、怜悯使然,弱势群体有自己的私人空间、权利,不能因为你、我帮助过他们就可以无意识地剥夺其最起码权利。

    此等的爱/关怀不过是那些看似富有爱心的个体自我意淫,不平等的爱/关怀是不可持续的,更是得不到受助群体感恩的。如果受助群体可以抛弃掉所有的“自我”概念,为了最基本的衣食住用行需求满足,宁愿成为资助群体的附庸,那我们又必须说这是对人之所以为人的理念的背弃,权且当作是失去灵魂的个体。

    公益/慈善行为是可以戏以为真的,受助群体可以是受雇于资助群体的临时演员,资助群体通过让受助群体扮演各种能透支他人爱心的角色,庞大的无法识别戏剧与现实区别的爱心力量汇集到一块,不仅可以支付这些所谓的资助群体演戏的薪酬,而且还可以换得资助群体在社会责任感方面的美誉度。

    公益/慈善就是如此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迷惑的双眼很难看透这被面纱层层叠盖秘密,既然一切都可以塑造/创造,那又该怎么去营造信任的氛围呢?!

    假如此处“我”就是我,而不是其他人。我来自发达的大城市,我所见过的一切现代文明都是我值得骄傲甚至自豪的资本,即使与来自相同地域的群体相比,就现代文明认知而言,我也是其中的佼佼者。

    我来到了偏僻闭塞山区村小学,看到了对手机、相机等数码产品颇具新奇心理的山区孩子,我就竭尽全力地给他们讲解这些现代物质文明的标志性产品,看来孩子们还是很难理解,只有那双目光呆滞的眼睛凝望着我。

    见到此状,我就心生怜悯/同情,还感叹道:“哎,山区孩子的确是需要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他们实在是太让人心生悲悯之情了!”据此,才发现原来同情心理产生于我们潜意识中偏见地认为,对现代物质文明生疏的群体就是让人觉得需要同情的群体,似乎对现代物质文明距离的远近决定了我们公益/慈善的运行方向。

    我是见证过太多现代物质文明的个体,我自豪;而你是一辈子没有触碰过现代物质文明,你是否应该觉得自卑吗?但是,眼界的高低并非只是决定于单一方向上的前方,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中部以及后方,不能说你有最新的IPHONE,你就比他人眼界高,见多识广,你就自然而然产生优越感。

    看到很多来自发达地区的个体对山区(经济欠发展地区)的一切事物都显得很迷茫甚至到达了无知的地步时,也很难去理解他的世界里所充斥着的“现代物质文明优越感”。

    稻谷不认识,小麦不认识,马铃薯不认识;不理解牛是用来犁地的,不理解马是用来驮物的,不理解狗是用来看家的;惊叹于人可以赤脚翻山越岭,惊叹于人可以在4-5岁就承担起大部分家务,惊叹于因经常碍于虚荣所摈弃的餐宴竟比孩子们最丰盛的一餐要好不知几百倍!

    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就应该享有这因不公的机遇制度所赋予他们当前的生活状态,我只想承认如果连对自己每天都消费的生活必需品仍然充满困惑、好奇,我想这样的眼界绝不能被称之为高,也很难被称之为见多识广,如果以另一种规则去审视,他们也是值得怜悯和同情的。

    这不算什么,更值得同情、怜悯的群体是下面即将讲述的。有一群人在童年时代一直生活在山区,无论什么样的苦、难、伤都经历过,之初他们就是需要被帮扶的孩子。年长,出于各种因素,他们终于艰难地踏出了山区并且赶上了现代物质文明这趟列车,并且熟稔掌握社会各式规则而终取得不菲成绩。

    有一日,想邀请他们来走访山区并讲述他们的奋斗故事,鼓励山区孩子走出山区,追逐自己的梦想。来了,有趣的事情发生了,他们竟然会问他们现在吃的这个是什么材料做成的(可是他们从小就以这个为主食的),他们时不时地蹦出一句:“牛是用来做什么的呢?马是用来骑着摆造型的吗?”

    如果说人一旦在一个崭新的环境里待得太久,就容易忘记之前的故事是正常的逻辑,那何必去阅读历史以使人明智呢?!他们是不可能一丝不漏地遗忘掉之前的童年经历,但他们在山区老师、孩子们面前却对那些童年时代体验过的事物展现出迷惑的神情,难道来自发达地区城市的个体就真的需要表现出对山区情形的未知以凸显其居住在城市中的优越性吗?

    公益/慈善绝非等于爱,爱绝非来源于优越感的赐予,优越感绝非来源于对现代物质文明的接触程度,现代物质文明绝非意味着现代精神文明。公益/慈善不是一种施舍,更不是一种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公益/慈善行为正如市场中任何其他交易行为,是需要依赖制度进行公平交易的(谈及交易绝非仅仅限于我们传统理解的交易范畴)。

    你可能觉得公益/慈善是不求任何回报的,你捐款给某个弱势个体,从来不要求他做任何回馈方面的事宜,你觉得这就是公益/慈善的真谛!看起来每位爱心人士都喜欢以这种说法来阐述他的纯粹爱心之举,没有人愿意将爱心之举牵扯到交易,只因在当前的舆论、社会氛围下,交易这种带有市场色彩的字眼很难为人所接纳(交易中的规则并不完善,欺诈、不诚信行为过盛)。不管你接不接受,公益/慈善行为中总是在有形/无形中以市场供需双方的交易形式为起点。

    在深山处有一个贫困家庭,家里有一个正在读四年级的姐姐,有一个正在尝试上学却不幸患上小儿麻痹症疾病的弟弟。弟弟在学校里因没有独立吃饭、上厕所等最简单的生活本领,使得弟弟被同班伙伴辱骂(造成教室里有很不好闻的气温),校长迫于各种压力又只能劝退弟弟回家待一段时间。

    姐姐很能干,能够承担起家庭里小部分家庭事务了,并且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得到周围邻居、老师的表扬和嘉奖。若因为机缘巧合,一位爱心人士愿意帮助这个家庭,但因为能力有限,只能选择一个孩子进行帮扶,那这位爱心人士再三思考会最终选择姐姐还是弟弟作为受助方呢?

    前提条件是资助方能力有限,只能资助一个孩子,暂且不论及弟弟患有不能治愈的疾病,就算弟弟是一个健康的孩子,如果弟弟的成绩远远不如姐姐,那弟弟也很难成为资助方的意向受助孩子。

    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多数助学平台、助学金的发放标准,都明文规定希望提供给成绩较优秀的贫困孩子的原因了。你可以说这主要是出于鼓励成绩优秀的孩子继续好好学习,同时也鞭策成绩较差的孩子要求上进的想法为出发点的。

    可这样的规定岂不是完全抛弃了一部分家庭确实极度困难(也挺聪明的),但因为家务过于沉重以致于没有太多时间用于学习上,最终看到的结果是此类孩子成绩居中甚至靠后。

    其实成绩优秀一直是爱心人士最优选的资助条件,只因此等孩子在将来出人头地,走出大山的可能性往往会高很多,尚不论及孩子功成名就的一天会多么感恩于他们,但这些孩子的成就至少包含着爱心人士的一份子战绩,同时还能向世人证明他对受助对象的选择是很理性的。

    这不能不让人联想到“滴水之恩,应涌泉相报”俗语,所谓先期付出的滴水之恩,由于对未来回报的不确定性,涌泉相报就意味着未来不确定性折算到现在的回报至少不应低于先期的滴水之恩,不然这样的抉择在物质层面而言是非理性的。

    公益/慈善行为传统上是富有群体的专利,在物质层面的追求已经得到满足了,精神层面的需求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这些慈善家往往只考虑社会影响力以及覆盖面,并不会去索求某一受助个体要带给他多少物质层面的回报。这不是世俗的看法,这是现实的真实写照,社会进化规则决定了我们对社会行为不能总以人文情怀视之,还需要考虑到理性人的理性抉择前因后果。

    多么需要一个个人空间,能够无忧无虑地静下心来做些事情,但这对一个身兼多重角色的个体而言,显得有些奢侈和失望。对于不同环境的个体,对生活的喜爱方式有巨大的差异,但那都是在享受自我追求的生活。结婚了的与没有结婚了的,男生与女生,四川的与北京的等等拥有“个人”身份的个体对生活的理解都不尽相同,所以决定了我们对生活的感受也有偌大差异。

    看到很多圈子里的个体在评说,云南永胜县少数民族自治乡山区村小学孩子们的愿望及梦想,不由感觉到思绪颇为波动。其实我的童年看起来也挺无辜的,小学六年级起就算是留守儿童了,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高三阶段。

    在记忆中,我的愿望一直处于萌芽状态,正要含苞待放的时候却被狂风暴雨无情地摧残了,这深深刺痛了年幼童真的小心房。小时候非常喜欢看电视,为了看到属于那个时期想看的电视剧,连家里唯一的留守亲人——母亲外出务工临别都未能及时赶上,待那剧情一结束返回至空荡荡的“家”,那种小朋友眼里失望无助的呆滞目光依然历历在目。

    90年代中后期乃至21世纪头几年,我自家根本就没有用上有颜色的电视,更别说安装上光纤接收数个电视台,得到父亲的解释,是不能让电视这种极具诱惑力的工具磨灭了我的读书斗志。

    在初中阶段,由于鱼龙混杂,各色特点的学生都挤进了一个班级/寝室,个头小、没背景,时常受人欺负是见怪不怪的了。那时候唯一的依靠就只能是“忍让”、“忍让”、“忍让”,个人在某个隐蔽角落抽泣就成了惯事,但是心理积蓄着的那股能量从未消停,坚信:“沉默总有一天会暴发”。

    当然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候还讲究的是以暴制暴,在暴力威胁面前,所有的道德、真理都被统统抛掉,只不过“我爸是李刚”还没有那般成为众矢之的。如果可以给那个地方那个年代冠以一个名词,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最恰当的名词是“蛮荒之地”,在那片无人知晓现代社会规则的土地上,充斥着的总是一幕幕硝烟四起的暴力侵犯。

    这真叫天理难容,不要以为现在社会改变了很多,以为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都得到大幅度提升,如果可能,我相信在一定程度上,那应该是一种错觉。为什么?

    法律能够得到遵守的最大保证,在于违反法律必定遭受到法律的相应惩罚;现实是某些群体犯法得不到法律明文规定的惩处,向警察报案诉讼诸如小金额敲诈、暴力行为,警察很多时候基本都是安慰一番便草草了事,如果这都可以,那何必要这维护社会稳定的“光荣战士”呢?!

    志愿者总的来说在这个以官为本的地方得到的重视还是不够高,究其原因在于志愿者总是不能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是志愿者,在其服务单位看来,充其量就是充当了他们的廉价劳动力。

    事实也确实如此,你勤勤恳恳支援你的服务单位,从来不会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对领导也唯唯诺诺,忠诚至极,那你对志愿服务单位而言,真的是一个不错的潜在员工,只不过在你未能实至名归获得此公务岗之前,你永远只是潜在的员工,而现在你的角色不过是临时雇用的廉价劳工。

    你真的以为兢兢业业地埋头苦干、实干,就能够达到此岗位因缺少了你就不会正常运转的地步了吗?我想那是不太可能出现的事情,地球少了哪一个伟人都能够照样自西向东运转,只不过承受的损失大小不同而已罢了!我从来不把自己在从事西部计划志愿者领取到的团中央生活补贴说成是工资,只因补贴与工资之间存在根本性质的差别。

    说成是生活补贴,你就是一个在为自己的理念打拼的志愿者;说成是工资,那你就是一个在为老板提供劳动力,并且始终是廉价劳动力的个体。志愿者是带着信仰,带着理想,带着追求来的,在做出志愿者选择的那一刻,就意味着我们选择了勇气和承诺。

    我们绝非是在逃避社会,我们也绝非是来改造社会的,我们是来体验生命的,生命赋予了我们这个角色,我们就要本色出演好这个角色。西部计划志愿者始终是志愿者,暂且不论及国家出台该项目的初衷是什么,我们只管借助这个平台实践我们当初选择的出发点。

    Last

    “志愿者”是需要勇气和坚持才能诠释的,志愿者用自己微不足道的生活补贴下乡走访,在悬崖峭壁之间,在烈日炎炎之下,在冷漠无助的批判声中,在付出得不到回报的失落处境里,他们依然我行我素,为挖掘到山区第一手信息而迈步向前。

    经历了一天长途盘山土坯路行程,回到服务所在地还得着手整理资料、发布信息,也还得完成服务岗位交代的工作任务,囫囵吞枣咽下几粒大米,配上点咸菜,就托着劳累的身躯思考接下来的志愿者工作。

    早上7点未到,就需要匆匆起床,翘首企盼着昨天晚上发布的信息是否得到回应了,如果未能引起共鸣,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实现当初的预想,怎么不厌其烦地恳求大V关注这次事件……。

    写于2012年

    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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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忘思考:此文用来分解“爱、怜悯、慈善”三个抽象词汇在现实世界中的沉重表象,作者试图通过他亲身经历去论证他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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