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吃火鸡是来多伦多的第一年,那时还是留学生,每周末在一个会员制高尔夫俱乐部打工,作为员工(临时的),最好的也是唯一的福利就是俱乐部餐厅的菜单上的菜任吃,不论是十块多加币一盘的凯撒沙拉还是几十块一盘的小牛肝;逢“年”过“节”或赶上会员家里的红白事,还能吃上节日或宴会特有的佳肴美味。火鸡就是那年的感恩节吃到的——美味无穷(不是鸡肉,是配鸡肉的蔓越莓酱汁,要没酱汁,那鸡肉就是一堆木屑渣子啊)。
近八年的异国的风霜雨雪把我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儿淬炼成了半个中国菜大厨,从基本款的西红柿炒鸡蛋一路升级到北京烤鸭,挑战指数节节攀升,“食客”们的反响大都不错。今年的圣诞前夜,几个朋友要来我家小聚,小资点的说:“搞点简单的,红酒芝士薯片啥的,主要聚聚聊聊。” 传统点的说:“搞点简单的,火锅涮羊肉啥的,主要聚聚聊聊。” 那几天我正看朱莉娅查尔德(将法国菜介绍给普通美国家庭的第一人)的传记,一时兴起:“我还没怎么做过西餐,我做个法式红酒炖牛肉,橘皮鸭子,再搞个火鸡吧。” 众人毫不掩饰的质疑,我再三再四的哀求他们才同意,真是,哪有这样的,让他们免费当食客还挑。于是圣诞前夜,我搞了一只相对小点的火鸡,十五磅。综合了玛莎斯图尔特和北京烤鸭的方法,把火鸡用开水烫了一遍(如下图)。
又刷了一层醋蜜水风干五小时(如下图)
同时开始做塞进火鸡里的填料之一嘎嘣脆的烤面包丁:我把面包切成小丁,加了黄油便送进烤箱
然后往烤好的面包丁上均匀撒上化了的黄油
传统的美式烤火鸡填料是烤面包丁+芹菜,我对芹菜过敏,冰箱里当时正好有半个炖汤留下的青木瓜,于是将计就计,把青木瓜去籽切丁,还加了花生核桃仁葡萄干
开始塞火鸡了呼儿嗨哟
烤起来了唔哟喂
一鸡两吃(传统的蘸酱+北京烤鸭的卷春饼蘸甜面酱式吃法,春饼我是拿饺子皮做的)
当晚尽管一拨儿食客还算赞不绝口,然而也只消灭了一小部分火鸡。很多老外同事,节后都把火鸡做成三明治当工作午餐。接下来的两周,我每天都在换不同的方法吃火鸡。
火鸡红烧肉面
火鸡培根芝士奶油意面
火鸡芝士煎蛋三明治
这只鸡我从去年末吃到今年初,吃得我是由爱生恨。昨日,终于吃光了最后一块肉。我想我得纪念一下,因为至少未来的两年内我不想再听到火鸡这两个字。写此文前,我在简书上搜了一下,嘿,居然没人写火鸡,那么就让我来做这个“简书火鸡第一人”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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