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里的夏天

作者: 发条城 | 来源:发表于2018-10-21 00:14 被阅读77次

本文参加简书七大主题征文S2,主题:期盼

1

汽车在新修好的乌黑柏油路上缓慢行驶,穿过灯光炫目的长长隧道,便到了所谓故乡的地方。仅隔一座山,隧道的那边是倾盆的暴雨,隧道的这边却是雨后澄澈的碧空。

29岁的我坐在这驶往故乡的大巴,赶赴奶奶的葬礼。自小在城里长大的我,在13岁的那个夏天,第一次来到这个唤作故乡的地方时,我不会想到,再回到这个地方,已经是15年后的今天。

南方的村子不似北方那般,荒原百里只一处村庄,一片人家。南方苍翠的山岭间,橙黄的稻田里,蜿蜒的河流边,总是村落连着村落,村庄连着村庄。缓缓流淌的千里河流,像是系在岭南山丘上的青色围巾。依水而在的村寨,便是馋嘴垂涎的孩童偷食甜食时,不经意染在这围巾上的斑驳碎屑。

随着嘭嗤一声沉吟,车便在周村路口停下。

“周家村到啦,周家村到啦!”

身着天蓝色制服的女售票员,洋溢着甜美的笑靥,声音宛如悦耳的鸟鸣。车门一打开,夏季沁人的热浪随之扑面而来,像是一个青春的少女呼出的氤氲热气。

我跟着一对男女下了车。他们是来游玩的游客,而我却是一个归乡的人——算是归乡吧,我觉得。

沿着整洁的坡道缓步向下,路边随处是出殡队伍放完鞭炮后遗留的鲜红色纸末。

路边随处可见“留住乡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类的红色横幅。一块大理石碑,用鲜红色的大字镌有“周家村”的字样。由于晕车,我还未从混沌中挣脱过来,大脑疲乏沉重,宛如登山客迷失在云雾袅绕的山岭。在烈日灼烧下,茫茫然感觉那些红色似乎都化为了一滩滩血迹。

陆陆续续有放学的学生,成群结伴地从桥上走过。一个男人吆喝着,牵着一头水牛,从我背后走过。听着牛蹄用慵懒的步子敲击着水泥地面,发出整齐的嘚嘚声。

出殡已经结束,我终究来不及穿上孝衣。葬礼在奶奶的旧房子举行。我赶到时,正是饭宴的末声。父亲披麻戴孝,站在门口,举止高调地和两个身着西服的男人在高谈阔论。随后他一眼瞥见了我。

“哎……你这才回来啊,葬礼都结束了。”他脸上堆出僵硬的笑容。

“哦,我前天才收到妈的信息,所以迟了。”

“几年不见,都成了大男人了,诶……你妈肯定没回来吧,我早料定她不会回来的。我上个月给你妈打的三千块钱收到了吧,我呀总是放不下你妈……”说完,他伸手想要搭我的肩膀。

我敏锐地向后退了一步,随后看见面前的他眼神露出片刻的惊讶。旁边两个男人,脸上显然有丝丝嘲讽。

“她工作忙,没空来,托我向你问好。我真的很抱歉,我尽量赶回来了……”

我睁着眼睛说着互相都心知肚明的谎话。在社会浸淫过的人,自然都有默契不去戳穿彼此的谎话。动听的谎言总比残酷的真相要有用的多。人们需要谎言,需要从谎言里得到喘息的机会,觅得生活下去的底气。

在我的儿时记忆中,父亲总爱跟我说很多大道理。我在五年级时,暗恋班上的一个女孩。于是他告诫我要认真读书。因为要想成功,必须有知识。成功的人不是用知识去揭示真相,而是用知识编织谎言,让无知的人活在其中。谎言编的够动听,金钱和地位都会随之而来,还有无数的女孩会死心塌地跟着你,你还怕没有女孩子。

母亲这时总会附和一句“你爸说的对!”

母亲自始至终从未怀疑父亲的话。许多年后,她会发现父亲这句话不是对我说的,而是对他自己说的。因为许多年后,父亲身边再也不缺女人,直到和他大学里的一个学生爱的水深会热,最后和母亲一刀两断。

“你去吃饭吧,放开手脚吃,我和陈老板还有生意要谈。”说完,三个男人不约而同地盯着我,挂着玩味的微笑。用一种极具震慑力的眼神,逼迫我离开。

我转身后,努力将他们谈论的话挤出我的脑海。离开时,听到了最后一句话,“我这个人啊,就是心太软,尤其是对女人……”

父亲的面子显然不小,参加葬礼的亲朋好友和殡葬人员,围了有半百桌这么多。他们在装了我一段过往的院子里,肆意地大吃大喝。殡葬乐队的“八仙”,甚至围着桌子玩起了猜拳罚酒的游戏。在我们文化的饭桌上,似乎总能容纳相互对立的两种东西。喜和丧,生和死,真与假……

我挤过繁杂的酒席,挤过嘈杂的人群,从一片繁芜中挣脱,逃到屋后的大龙眼树下,这里曾是我的天堂。我望着树林的另一侧,那熟悉的旧瓦房的烟囱,还飘着白丝带一般的炊烟,不禁感到欣喜。

我看到斜坡下绵延的稻田,在夏风的轻抚下泛起绿油油的稻浪,发出沙沙的悦耳声音。树上的知了,用此起彼伏的鸣叫,释放着属于夏天的生命力。

我这时看到那熟悉的地方,那块凸起的树根上,坐着一个专心读书的小男孩。我悄悄地走近他,他还浑然不觉。他手里捧着一本破旧的深天蓝色封面的《小王子》。一段尘封的记忆,宛如一只灵动的鸟儿,从我记忆的幽暗深谷里扑腾飞来。

我的内心瞬间泛起波澜。

“小王子!”我情不自禁地尖叫出来。

小男孩被我吓到了,用圆溜溜的乌黑大眼睛紧紧盯着我——那眼睛总让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小弟,你从那里得来的这本书啊?”我迫不及待地问。

“这是我妈妈留给我的。”男孩合上书本,紧紧地抱紧他的书,像王子爱惜着他的玫瑰,像鸟儿爱惜它的羽毛。他似乎怕我抢走它。

“你妈妈是——小芸?”

男孩面带疑惑,像是小鸡啄米一般点了点头。

“是的,我爸爸说我妈妈就叫周小芸。我爸告诉我,芸是草字头下面一个云的云。”

……

晚上,等到屋子里的人都入睡,我却翻来覆去睡不着,便孤身一人来到树下。雨后的夜空清澈无比,漫天繁星闪烁,皎白的月光穿过树叶投下斑驳的树影。四周静悄悄的,偶有几声零丁的蛙叫声传来。我坐在那块突起的树根上,看着沉睡中的这个银白世界。

我念叨着书里的一句话,“既然我在一颗星星里笑,这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都在冲着你笑,你就拥有无数会笑的星星了。”

我感觉白天的一切都似一场梦,而曾经梦里的一切,都在这个夜幕世界,在璀璨的银河里苏醒过来。

2

“小芸”这个名字,我怎么会忘记。

那个夏天,母亲送我来到这个山村,来到许久未见的,孤身一人的奶奶家。她待了片刻便连夜赶回去。那年我13岁,因为大病初愈,在医生的建议下回家养病。我在城里长大,呆了这么多年,才知道在父亲没有迁户口前,还有个叫“故乡”的地方。

许多年后,有关“故乡”、“老家”一类的字眼,早已在我心里结了一个痂。

“你听奶奶的话,好好养病,期末考试前我来接你。”

这时母亲临走前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晚上,我睡在奶奶家坚硬如水泥地的木床上,听着窗外连绵不绝的蛙叫声,辗转难眠。

凌晨一大早,奶奶就敲响我的房门。

“起身啦,吃早饭了,懒尸鬼(懒孩子),早起三朝当一工……

奶奶一个人在家里,生活规律是极其刻板。早上喝粥,中午吃饭,晚上又喝粥。因为我的到来,奶奶的菜桌上每餐都有了荤色。奶奶熬的粥十分可口,米粒烂的刚刚好,和奶白色的粥水恰到好处的混合在一起。生病后的我头一次胃口大开,一口气喝下了几碗粥。微微带着甜意的粥水,从我干涸的喉咙顺流而下。那感觉,像是久久干涸的河床,瞬间被“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河水滋润了一般。

奶奶高兴地将眼角的皱纹堆成一堆,像是我家里养的金鱼的鱼尾一样。她一个劲地夸奖我很听话,我一直觉得那纹路十分漂亮,但是我妈妈不喜欢它们。

喝完粥,我打算读生病前从学校图书馆借的《小王子》。那是一本深天蓝封面的书,犹如幽邃的夜空一般的蓝。

在家里,父母从不同意我看这些书。父亲说文学书是最没有价值的,因为文学是幼稚的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不能赚钱。我那时不懂什么是理想主义,什么是浪漫主义,事实上我最终也没懂。但我真的喜欢文学故事,就像蜜蜂啊,蝴蝶啊喜欢花儿一样。所以我只能偷偷的看。

养病正好让我有了大量的看书机会,我的父母在这一段时间终于管不了我。我想可以的话,多给我来几场这种病,让我有时间看书。

我抱着书,来到奶奶屋后的大龙眼树下,树下望去是一片绿油油的稻田。那是一一棵很大很大的龙眼树,年轮估计和我奶奶年纪一样大。它很大,也许要我和爸爸,和妈妈三个人合起来手牵手才能围抱住它——也许还得加上奶奶的手。

龙眼树下到处是凸起的树根,像是圣诞老人脸上卷巴巴的胡须。我挑了一大块凸起的,比较平的树根坐下,郑重地打开书。树上不时传来几声鸟鸣,但是我抬起头,却丝毫不见鸟的影子。

“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一位大人……所有的大人都经历过童年,但很少人记得自己曾是孩子……”

我入迷的读着,是真的读出来。在家里我不敢读出来,但是现在我敢。我读着读着,忘记了世界上的时间和空间。忘记了被太阳晒得难受,一直“知了知了”地求救的蝉儿。以至于有人已经静静地站在我身边许久,已经俯下身子看着我的书,听着我的书声许久了,我还一无所知。

“你在读什么啊?”

一声轻柔的声音打断我。我猛然抬起头,不料侧脑袋正好嗑在一个女孩的下巴上。

“哎呀!”我习惯性地大声叫出来。事实上那并不十分痛,但是我知道,作为孩子,哪怕痒你都得说成是痛,大人才会娇惯你。

女孩呵呵呵地笑出声,我也嘻嘻嘻地笑出声来。气从牙缝里冲出来,笑声里夹着嘶嘶的声音。这时我看清楚了她。她扎着马尾,光着灰溜溜的脚,一只手背在后面,另一只手拿着一个长竹竿,竹竿的末端,用芒萁杆围成一个“拍子”,上面密密麻麻缠满了蜘蛛丝,像是一个加长版的小网球拍。

我第一次见到这种肤色的的女孩,像是刚从地里爬出来的土拨鼠。这只“土拨鼠”用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我。我看到她穿着一件严重褪色的红色衣服,领口、袖口都松松垮垮的、皱巴巴的,早就失去了弹性。在我的家里,可见不到这种衣服,妈妈一般都给我叔伯的孩子穿。

我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女孩这么盯着看,感觉自己脸颊变得火辣辣的,像是吃炸鸡时放多了孜然粉。

“小……小王子……”我口吃地说。

“小王子,那是啥?”

“不……不关你事!”我声音还在颤抖。

“哦——”她似乎并不在意我的无理。仰起头在高高的龙眼树杈上,用乌溜溜的眼睛搜索着什么。

“你看到龙眼鸡了吗?”她忽然开口。

“啊?”

“我说,你看到龙眼鸡了吗?”她看着我,将另一只手从背后抽出。那只手捏住几只满是脚的昆虫的鼻子。那是一种长着绿色翅膀,还有长长的红色鼻勾的昆虫。红彤彤的鼻勾,像是高高举起的大象鼻子一样指向天空。

她捏着这些昆虫的鼻子,将它们举到我眼前。我看见虫子密密麻麻的腿在蠕动着,头皮有些发麻,手肘上都泛起了鸡皮疙瘩。

“你……你拿开,这什么东西。我们老师说不知名的昆虫有传染病的,大肠杆菌啊、乙肝病毒啊、肺结核啊、艾滋病啊……”我缩起脑袋,一口气把能想到传染病全说出来了。我知道自己一定很囧,所以她又哈哈大笑起来。

“你没玩过龙眼鸡吗,很好玩的。嗯——我弄给你看。”

说完,她将一根白色绳子绑在龙眼鸡的鼻子上,然后随手一扔,看着它带着绳子慢慢拉升,随后绳子倏地变直,它又一下掉在地上。让人想起那些电视里出现的,触电以后全身僵直,一命呜呼的人。

我实在看不出这有什么好玩的,至少比起我的小霸王游戏机差多了。不过随后她向我展示捕捉龙眼鸡的过程,倒是十分有趣。

龙眼鸡原来是躲在龙眼树干上的。有的单独待着,似乎是被老师罚站圈圈了;有的两只在一起似乎是在打情骂俏的;还有的一群聚在一起,像是在讨论我们郊游带点什么零食好。

她先举起她的“小网球拍”,慢慢移动到龙眼鸡的头顶上。她说你不能在它屁股后面下“拍子”,因为它是往前飞的。我想这就跟人怎么着也很难倒退着走一个道理。然后距离差不多,她就一拍子盖上去,龙眼鸡就被上面厚厚的蜘蛛网黏住了,动弹不得。

我看的入迷了,自己也跃跃欲试。“你给我试试,给我试试……”我迫不及待地说。

“哼——不给!”她用双手护住她的“网球拍”。

“小气!”

“你才小气,你都不告诉我你在读什么。”她撅着嘴说。

“我说了我在读《小王子》,《小王子》是童话故事,讲的是小王子在全宇宙旅行的故事。”

“我说了我不知道什么是小王子,我不认得几个字,你得读给我听我才知道,”她还是撅着嘴,用乌溜溜的眼珠紧紧看着我,“要不这样,我把虫拍借给你,我还能教你怎么做虫拍,你读那本书给我听。”

我左思右想,想着要是能学到怎么做这种东西,以后就能在同学面前好好吹一把了。叫他们整天瞧不起我,我这次能做出一个他们完全没见过的东西。

“成交!”

“我叫周小芸,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周谦,谦虚的谦。”

3

那晚上我整晚都缠着奶奶,问她关于那个女孩的事情。

小芸就住在龙眼树林的另一边,那个烟囱冒着白烟的地方。那黑不溜秋的冒烟的烟囱,总让我想起抽烟时鼻孔飘着烟的爸爸的鼻子。

小芸都有12岁了,家里一共有五兄妹,上面是四个哥哥,两个已经出远门打工,一个在村里耕田,还有一个在上初中。小芸的爸爸是村里抬棺材的,俗称抬四大轿。他气大如牛,每次谁家有丧事,总少不了请他。大家都觉得村里缺他不得,但是大家都瞧不起他。因为他是抬棺材的。

我想着世界上的人总是互相瞧不起的,像是城里的瞧不起乡下的,开轿车的瞧不起骑摩托车的,骑摩托车的又看不起骑单车的,站着挣钱的瞧不起臭要饭的。他们都瞧不起小芸他爸这种赚死人钱的。

自从镇上强制取消土葬,他爸爸就失业了。因为大家都租用面包车运骨灰坛子了。人会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失业,有的是年纪大了,有的是因为公司倒闭了,有的是生病了。但是小云的爸爸略有不同,他爸爸是因为被死人嫌弃而失业了。总有些人不光被活人嫌弃,还会被死人嫌弃。

许多年后,我的奶奶去世后,载着她骨灰的丧殡车也会在村里大行其是。人死本没有什么面子可言,但是活着的子女总需要摆出排场,装点面子。

小芸上过几年学,但是被学校一再留级,因为她门门功课都不及格。她学前班留级了四五次,老师说她太笨了,文化教育不适合这种傻子。我此前一直以为到了年纪,上幼儿园玩耍,上小学读书是自然而然的事。

他爸听了老师的意见,干脆让她辍学了,省下那每年两百多的“高昂”学费,让她在家里帮忙,等长大了卖个好人家。

“‘卖’女儿?不是叫嫁女儿吗?”我挠着头皮,不明就里。

奶奶用布满着褶皱的双手,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后背,“也叫嫁女儿,但是卖女儿和嫁女儿有什么区别呢?”她很想解释,但是似乎她也不知道,“以后你读书多了,你来告诉奶奶有什么不同哟,奶奶和小芸一样,没读什么书,笨得很,你可不能笑人家女孩子没文化不识几个大字,你笑她就是笑奶奶。”

“我不会的!”我斩钉截铁地说,大口啜了一口白粥。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自动起床了,不用奶奶叫,也不用闹钟。我喝了粥,我就到了龙眼树下等她。

她教我怎么做那“小网球拍”。其实可简单了。找一根长竹竿,最好越长越好,你就能捉到更高树上的龙眼鸡。小芸说找一个撑破天的竹竿,你就能捉到王母娘娘果园里的龙眼鸡。

我自然不信,我爸爸说神话故事都是骗人的。

然后她将芒萁杆弯一个椭圆,将两头插进竹竿洞里。再去旧瓦房的屋檐下收集蜘蛛网,将蜘蛛网均匀地缠在上面。大人们特别欢迎我们去弄蜘蛛网,因为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屋角干净一点。但我们不是所有的蜘蛛网都要,小芸说要找那些新一点的,粘性好的蜘蛛网。

就这样,“网球拍”就完成了。我学了以后感觉很后悔,因为它太简单了。我感觉我亏了,我爸爸告诉我,聪明人从不做亏本生意。

“我教你了,该你给我读《小王子》了。快快快……”小芸把所有东西都一股脑甩在一边,用双手扒开杂草树叶,为我请开一片干净的地方,示意我坐下。随后噗噗地拍拍手,恭敬地坐在地上。

我第一次感觉自己被人这么重视,我知道我一定会给她读《小王子》,像是教堂里的神父给那些教徒诵读圣经一样。我坐一片树根上,郑重其事地打开书,从头开始读起。刚刚这么想,我觉得我似乎也在做一件很神圣的事。

“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一位大人……所有的大人都经历过童年,但很少人记得自己曾是孩子……”

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原本一个下午就能读完的的书,我却过了一天才读了不到十分一。因为小芸总是好奇地打断我,问我这个问我那个。他听到商人,会呵呵地笑。听到点灯人,会想起村长门口的路灯。

“村长门口的路灯里面可能就住了一个点灯人,所以人走过去自己会亮,人走了就灭了,很有灵性。”

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什么是辘轳啊?”她会问。

“井边打水的装置,用一个轮子将水桶拉上来。”

“我们这儿的井没有那东西啊,要那东西干嘛。我们都直接用手将桶拉上来。”

我不知如何回答,只能接着读……

“发光的星星笑起来真的跟铃铛一样吗?”她问。

“星星不会笑,星星也不会发光,我爸爸说星星只会反射光。”

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天傍晚,她怎么样也要将我的书借走,虽然她并不识几个字。我想起我奶奶说的话,不能笑她,所以最后还是将书给了她。

4

我此后每天都能按时起床。山村是个神奇的地方,当你投入它的怀抱,生活作息就会随着它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感觉自己的呼吸,似乎都随着这儿的日出日落,变成一声声非常动听的韵律。

小云不厌其烦地叫我把《小王子》读了又读,读了又读。太阳一次次升起落下,可太阳不会累也不会腻烦,我可又累又腻烦了。我们读累了书,又跑去捉龙眼鸡,又或者跑去稻田里捉蝗虫玩。

“草蜢!”她指着稻子上的一只蝗虫说。它看见我们似乎有点害羞,便躲到叶子的背面去了。

“这叫蝗虫,是害虫,我生物书上有写。”

“你说什么虫?我打小就叫它草蜢,我爸也叫他草蜢,我爸爸的爸爸也叫他草蜢,我爸爸的爸爸的爸爸……”

“行,你别说了,就叫他草蜢吧。”

六月的那天一大早,还没到龙眼树下,我就听到了小芸的喊叫。

“你把书给我,还给我!还给我……”她用细小黝黑的手臂,紧紧抓着一个面目扭曲的男人大叫。

那真是个丑男人,丑的像是《指环王》里面的咕噜怪。他皮肤黝黑的犹如古铜币一样。我听奶奶说过,他是村里的一个老光棍,目不识丁,整天偷鸡摸狗,以前还把我在世的爷爷打伤过。奶奶说一定要离他远远的。

他穿着灰色的旧布衣,后背弯曲成一种不可名状的形状,乍一看他背上似乎背着一个簸箕。

他一只手抓着书,高高举起。小芸则跳起来,举起一只手拼命想抢那本书。那动作让人想起电视里举起一只手的自由女神像。她在地上一蹦一蹦,早已失去弹性的衣服被掀起一角,露出白皙的一块肉。

“呵呵呵……你自己来拿啊,你抢得到我就给你。”男人邪淫地笑着,似乎对戏弄一个小姑娘感到十分有趣。

“你……”我刚想开口阻止他,就犹豫了,小芸这个人,值得我豁出去帮她吗?我要是激怒那个丑陋的男人,他会不会过来打伤我。我犹豫着,想象着自己要是被打断胳膊、打断腿该怎么办。我的爸爸一定会气愤至极,要是他肯定不会出手,因为他从不做亏本的买卖。我的妈妈会在一边附和“你爸说的对”。

我内心似乎有两个我在打架,最终懦弱的那个我赢了。这看似很矛盾,懦弱的那个我,战胜了强大的那个我。就好像我人生历程中,我的爸爸总是叫我要“见机行事”,但是又总是抱怨我优柔寡断,不像个男人。

我躲在墙角偷偷看着,看见那个丑陋的男人,趁机在小芸的身上上下其手。之后小芸艰难地抢到了那本书,男人用手在小芸的屁股上狠狠地捏了一下,发出豺子嚎叫一般的笑声。

“啊……你个死打靶鬼!”小芸痛得大声骂着男人。他满足地扬长而去。

小芸像抱着婴儿那样将书抱在怀里,翻来覆去地检查来,检查去,似乎怕里面的文字,在刚才争夺中掉在地上不见了。我内心感到无比的难受。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当我总是思考一件事值不值得时,我就再也抓不住友情,爱情,甚至亲情。

我偷偷地走到小芸旁边,一声不吭。

“你来啦,你知道吗,刚才有人想抢我的书,你知道吗……那个死打靶鬼。幸好我机灵,把它抢回来了。”小芸完全不在意刚才的事,将书郑重地递到我面前,“快快快,我们来读书吧!”

我觉得小芸似乎像小王子B-612星球的玫瑰。

我一声不坑地打开书,泪水啪嗒啪嗒滴在书上,看着泪滴在上面晕开,变成铜钱大小的水迹。

“哎,你怎么啦,你怎么不高兴啦,我做错什么了吗。”小芸显得很不明世事。

我依旧一声不吭,甚至有点埋怨小芸。小芸见我一声不吭,便窸窸窣窣从旁边一个袋子里摸索着什么。原来是一个红糖笑粄(发粄)。他撕下一块,塞到我嘴里。

“给你,吃了笑粄一定要笑啊。”我没笑,她咧开嘴笑了。我看见她牙缝里还塞着一片青菜叶,终于哼哧哼哧地笑起来。泪水从我嘴角溜进去,我感到嘴里又咸又甜的。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要吃甜的东西吗。你看过年过节,为什么我们都得蒸笑粄,吃锦糕。你肯定不知道,我爸告诉过我,所以我知道。”

我脑海快速的飞转起来,想起我在科普杂志上的看到的东西。

“因为甜的东西含有葡萄糖,葡萄糖是人最容易吸收的能量物质。”我对我的回答自信不疑,料想她会对我投来钦佩的目光。

“甜的东西吃多了不好,要蛀牙的,你的牙齿里长了虫子,虫子会把你的牙齿挖空。”我又补充。

“才不是才不是,”她使劲摇摇头,“因为我们生活又咸又苦的东西太多了,你看汗水是咸的,泪水是咸的。所以我们才要吃甜的东西。要是吃还总是吃咸的,人不得被咸死,就跟咸鱼一样。”

听完,我用舌头舔了舔嘴角的泪水,确实,泪水太咸了。我觉得小芸其实也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为什么学校老师说她是傻子,不让她上学呢?

“你现在知道了吧,我懂得东西也不少。嘿嘿嘿……”她又咧开嘴,我又看见了她牙缝里的菜叶。

“对了,我在龙眼树上发现了一个好东西。”

说完,她麻利地爬上树那棵大树。真的是奇怪,这么大棵树,她几下就爬上去了。我觉得她比我在动物园里面看见的只会爬假山的猴子厉害多了。我看见她灰不溜秋的脚底板,脚底板糙得跟龙眼树的树皮一样,边缘布满了裂痕,裂痕里藏满了泥土。

“来,上来呀。我给你看个好东西!”

我学着她,想爬上去,但是卡在一块凸起的地方了,怎么也翻不过去。

“来,我拉你!”她伸出一只手,一绺头发从她汗水岑岑的额头上垂下来。

她的手布满了皱纹和伤疤,像是被斧子砍得伤痕累累的木头。手上的掌纹清晰可辨,奶奶说掌纹清晰的人,这辈子的人生也能一路顺畅。当我看见小芸的手,我当时真信以为真。

小芸呼出的热气吹到我脸上,顿时我感觉心跳加快,一丝电流般的的感觉流进我脑海。我犹豫了一会儿,终于拉过她的手,那双温暖的手。此后的许多年,我再也不曾遇见过一个人,像小芸一样毫无戒备地向我伸出援助的手。

我跟着小芸,颤颤巍巍地爬到一处茂密的枝叶里。她拨开枝叶,像是收藏家展示藏品一样展示她的东西。

“鸟巢!”我惊讶地叫出声来。这是一个用细小枝叶和塑胶袋,编织成的精致的鸟巢。大小跟一个饭碗这么大。

“巢什么巢,是鸟窝。”她总爱纠正我的错误,哪怕我觉得我没错。

我探出脑袋,朝鸟巢里看去,里面是三只长满黑色毛管的雏鸟。只要稍微引起鸟巢的震动,三只鸟就倏地撑起脑袋,像三把小红伞倏地一下撑开,张开血红色小口吱吱地叫着。

“什么鸟啊?”

“丁髻郎。”

“啥?”我云里雾里。

“头上的毛跟钉子一样高高的,两腮红扑扑的鸟。”

“哦……”我只能,努力从脑海里构思出那只鸟的模样。

小芸从树叶上抓到一只小毛虫,用两根树枝,像拿着筷子夹菜一样,夹着虫子放进一只鸟的嘴里。我们能看见虫子顺着鸟的喉咙,慢慢蠕动下去。我咽了一口口水,顿时感觉早上的粥都不那么香了。

那只鸟马上就安静下来,猫在窝里,不一会儿,将红扑扑的屁股撅在鸟巢边上,像挤牙膏一样挤出一坨粪便。

“这刚吃下去就拉了呀……”我好奇地说,心想要是我胃口这么好,我就不会这么弱不禁风了。

小芸说我们还要等两个星期,这只鸟才会飞。

“可以抓起来养啊,你知道吗,鸟店里一只鸟起码都卖一百多块钱。那样你就能交得起学费了……”我脱口而出,才知道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我真是太蠢了。

“不要,为什么要把它们和爸爸妈妈分开。”

我默然。那天我们相约,在鸟儿学飞的时候,一定要来看他们。

5

下了树,已经接近黄昏。

“哎!你长大了打算当什么呢?”我忽然冒出这么一个想法。

“啥意思?”

“就是你想当什么,警察啊、医生啊、护士啊……你像我,我就想当一个老师,因为我爸是大学老师,经常开补习班,可多人崇拜他了。”

“嗯……我不知道自己想当什么,为什么一定要当什么呢?我就当好我爸爸的女儿,我哥哥的妹妹,去照顾好我的家人不好吗。”她显得疑惑不解,“我没想好我要当什么,但是我知道我有很多想做的事情,比如去沙滩看看大海啦,游游泳啦。我还想学认字,以后就能自己读书了,就不用整天烦你了。我还想像鸟一样学会飞行,这样就可以飞出这个大山了。”

是的,我为什么强迫自己去当什么呢?我有这么多想做的事情。

“人怎么可能会飞。”我说。

“如果你想飞,那你就能飞,你不信?那你看着!”

说完,她举起双手化作翅膀,光着脚奔跑起来。

“我飞呀,飞呀,飞呀……”她欢快地笑着,冲进那一片夕阳下的稻田里。风肆意地吹着,夕阳肆意地燃烧着,她挥动着灵动的“翅膀”肆意地飞着。在无垠的金色稻浪里,在绚烂的夕阳晚景里。很久以后,我在语文课本里读到“落霞与孤鹜齐飞”时,我眼前总会浮现这个画面。对我来说,此情此情景是对这句诗最美的注解。

我想起有人说,少年的时光啊就是晃,用大把的时光彷徨,只用几个瞬间来成长。我一直知道,小芸飞起来的那一瞬间,也是我成长的一个节点。

那天我没有和她一起飞,尽管我内心其实很想。

很多我想做的的事情,我都没有去做,譬如我和她约定好的,一起看着那鸟巢里的鸟儿学飞。 譬如在往后的许许多多个岁月,我都曾想回到那大树荫下,重新品味那个夏天的气息。譬如我曾经一再的重读《小王子》,却发现小王子早不在我的内心,他早已回到了他的B612星球。

又譬如小芸哪怕长大了,也始终没有练出一双翅膀翻过那座大山。

母亲半夜来接我的时候十分突然,让我猝不及防。我想再留多几天,因为我和小芸有个约定。

“别任性了,后天就期末考试了,没参加考试你得留级。那又得出好多费用,你知道爸妈赚钱的辛苦吗……”母亲的话,严厉的无法辩驳。

“那我明天跟她拿回我的书再走……”

“又是那种没用的童话书,你爸爸的话你没听进去吗,你都初中了,能不能自己理清什么是该做的事。”

那晚我就这样走了,我让奶奶转告小芸,我将那本书送给她了。我至今仍不明白,将一本书送给不识字的人,是不是有意义的事。

我再也没回过那个“故乡”,那个故乡最终不是我的故乡。因为我初中毕业那一年,父亲和他的一个女学生好上了,与母亲离了婚。按照别人的话,母亲听到父亲出轨的消息时,毫不犹豫地就选择了离婚,就好像她当时毫不犹豫地答应求婚一样。

奶奶此前,只打电话告诉过我那本书小芸收下了。此后很久,母亲都不许我跟奶奶联系。她说她不会再跟父亲家产生任何的联系,尽管她还是毫不犹豫地收下父亲每次的汇款。

大三时,奶奶托我一个表兄告诉我小芸结婚的消息,对象是隔壁村一个猪肉贩子。他读过一些书,识的不少字。

最重要的是,对小芸很好。

小芸的名字经过一个又一个人的口,最后传到我耳朵里。

“小芸是谁啊?”他问我。

“一只学飞的鸟。”

“切——你逗我玩呢。”

表兄说奶奶一再强调,小云的丈夫识得字。其实这世界上稍微年轻一点的人,除了小芸,还有几个人不识得字呢。

大三毕业时,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消息。她在家里待产时,半夜里因为难产死了,小孩活了下来。她住不起医院,只能在家里待产。镇上卫生站的救护车,从远在十多公里外,花半个钟赶来时已经太晚了。

毕业后,我一个人去到西藏旅行,我没有去许多人的朝圣地布达拉宫,而是拐出国道,在荒莽贫瘠的山野里过了一夜。那袅袅的炊烟,葳蕤的大树,悦耳的蝉鸣,泛动的稻浪,那晚在我脑海一再涌现。

谁都无法成为自己最初期盼成为的那种人,而只能成为自己不得不成为的那种人。可总有人不会为希望破裂而孤独,因为希望对他的意义不是能握在手里,而是仅仅可以触摸得到。

寒风从我耳边呼啸而过。我望着漫天的星河,耳边响起无数的铃铛一般的笑声……

葬礼的第二天,我一个人又来到龙眼树下。休息片刻,我打算即刻离开这个地方。

小男孩抱着书,一个人在树下,似乎用目光在摸索着什么。树上不时传来鸟儿扑腾翅膀的声音。我猜他就是在找那些鸟儿。

“能读这本书?”我问他。

他小鸡啄米似地点点头,说:“我爸教我识了不少字,我几乎能一个人读出这本书了。以后我要到我妈的坟前,读给她听。”

我想问他几岁了,才想起来小王子说,大人们问小孩的第一句话,一般都就是问他们几岁了。

我想得换个问法。

“好极了,你读几年级了?”

“九月份开学,我才上学前班。”他一字一顿地说。

“好极了,太好了,你一定会学的很棒的,成为博学多才的人。你就跟你妈妈一样聪明。”我高兴地说。

他面露疑惑,思索片刻以后说:“你认识我妈妈?为什么他们说我妈是个傻瓜,学校都不收,我……”

“他们胡说,你妈妈可聪明了。”我打断他。他脸上又是怀疑又是欣喜。

“知道吗,你妈妈还能像小鸟一样飞行。”我说了这话,不经意间自己都笑出声来。

“你胡说,人是不会飞的,三岁小孩都知道。”

“谁说不会,你妈妈就会飞,你也得学会飞,你才能飞过那座大山,看看外面的世界。”

“就算飞过了那座山,后面也还是山,山的后面还是山,飞不完。”

“不,你没试过怎么知道飞不完,嗯……你跟我来。”我带着他,来到下面绿油油的稻田。长长的田埂上,密密麻麻地铺满了了绿油油、软绵绵的绿草。

“来,骑上来。”我蹲下来,示意他坐在我脖子上。他摇摇头,显得很疑惑又不好意思。

“来呀,别害羞,你想不想飞啊。”我架起他,将他放在我脖子上,用双手支撑着他的身体平衡。他被我挠到了腋下,笑呵呵的。

“听我说,张开双手,如果你想飞,那你就能飞!”

我架起他,肆意地奔跑起来。

“飞啊,我飞啊,我们飞起来啊……”我声嘶力竭地呐喊着,不顾围观的人诧异的眼光。

小男孩终于也跟着我呐喊,挥动着双手,迎风挥舞起来。

“飞呀,飞呀,飞呀……”

风拂过我们的脸庞。夏蝉肆意地鸣叫着。一只鸟从稻田里被我们惊起,从田里飞起,飞过围观的人们,飞过大山,飞向更广阔的天空。

我们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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